财务契约是什么_财务契约的理论意蕴_财务契约
财务契约概述
经济学是财务学建立和发展的最肥沃的土壤。从历史上看,财务学的每一重大发现和突破,无一不明显反映出经济学发展的轨迹。制度经济学,尤其是新制度经济学的产生,使经济学家观察稀缺资源和经济效率的重心由“技术层面”转移到了“制度层面”。经济学的这一伟大创举,也唤起了财务学家从产权结构等制度层面研究企业财务问题的热情。
自从1979年史密斯和华纳开创性地提出了财务契约这一称谓至今,西方国家关于财务契约的研究成果层出不穷,但他们对财务契约的研究范围过于狭窄,基本界定在债务契约上。实际上,财务管理是一项综合性的管理工作,它不但要研究企业日常的投资、筹资、资产运营等决策,还要处理企业与各方的财务契约安排,如基于公司产权结构基础之上的财务控制权和收益分享权等,债务契约只是其中的一个方面。作为财务契约的定义,应该体现以下三点:
一是要体现财务契约的归属性。我们研究的财务契约是立足于企业来研究的。
二是要体现企业财务契约区别于其它契约的特殊性。
三是要涵盖企业与各权利主体形成的财务契约类别。
根据以上分析,对财务契约作如下定义:财务契约是指企业在理财过程中,为达到合理预期,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与各个权利主体确立的一种权利流转关系。
这个定义揭示出了如下内容:财务契约的缔约人是企业与各个利益主体,财务契约的目的是为了达到合理预期,财务契约的基础是平等互利,财务契约的性质是理财过程中形成一种权利流转关系。
财务契约的理论意蕴
企业治理是通过一套包括正式或非正式的制度或机制来协调企业与所有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从而最终维护各方面的利益。企业治理的内涵极为丰富,它不仅表现为企业所有权(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的一种制度安排,而且体现了企业所有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契约关系。这种契约关系集中体现为企业在理财过程中动态形成的各利益主体在财权上相互约束、相互制衡的财务契约关系。它一方面能影响企业相关利益主体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另一方面能左右企业的筹资、投资、收益分配及生产营销等财务决策。财务契约的存在说明财务管理不是类似自然科学的一种技术或方法,而是蕴涵了丰富制度内容的社会科学。
在技术层面上,人们将财务管理目标抽象为股东财富最大化,认为让股东拥有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是提高企业效率的唯一出路。这就是所谓的“资本雇佣劳动逻辑”或“股东至上主义逻辑”。然而在当代社会,特别是在知识经济初露端倪的时代里, “资本雇佣劳动”的观点正在向“劳动雇佣资本”的观点转化。股东是所有者,但是并不能就此得出所有者是股东,其主要表现在利益相关者开始参与企业治理。这就是“利益相关者合作逻辑”。它与传统的“股东至上主义”逻辑的本质区别是强调企业治理的目的不仅仅是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而是要为包括股东在内的利益相关者服务。
企业内部多元化的利益主体主张主要是借助于财务来实现的,这不仅表现在财务上已突破了传统的资产观,还表现在传统的财务报告和财务目标等都面临着修正和变革。从财务的角度看,利益相关者与企业之间存在着互为影响的关系。一方面,企业的财务决策、政策和行为直接影响各种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如对环境投资和治理的轻视所造成的环境污染会直接影响利益相关者的存在条件和质量等。随着经济社会化水平及企业的社会联系程度的提高,企业财务的这种相关利益影响作用还会进一步增强。另一方面,利益相关者的利益需求和权利也会直接影响企业的财务决策、政策和行为,并且这种影响力量还会随着社会的进步而逐步增强。因此,财务资源的配置不能只考虑某一类利益相关者,而必须兼顾各种利益相关者的利益需求。在利益相关者合作逻辑下,财权的运作,包括预测、决策、计划、控制、考核等都应注重各利益主体之间利益的协调,建立起企业与各利益相关者“互惠互利”的财务契约网络,以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整体经济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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