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Pararo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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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大家讨论一个问题 2.公平问题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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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arox 发表于 2005-12-13 18:18:00

我觉得楼上问得很好,首先,我认为政府的中立性本身就是不可实证的,如果强权政府能够成功的奴化人民,使他们相信自己是公平的,那么……

其次,我也想有实验数据,而且也一直在试图设计出一个合理的实验,但是目前还没有进展。如果你有什么建议,欢迎交流。

能否举一些例子具体谈一下你所谓的框架效应在这的影响,很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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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zifeng 发表于 2005-12-14 14:25:00

关于政府的问题,我觉得可能比我们首先单纯考虑行为人的情况要复杂得多,所以还是从基本的做起。

关于实验的问题,我也在设想阶段。 不过我倒是有个疑问:是为了我们的已经先验性得出的结论去设计实验并且从中挑选出对我们的结论有益的数据和方面呢?还是单纯的做实验,从大量的实验中找规律? 我觉得这两种思维会对作出来的东西影响很大。

关于框架效应以及我在上面提到的问题,可以参考Kahneman等人的文献,提到了很多具体的例子(大都通过实验的形式,其中很多都是对比性的,只改变前提条件(具体就是环境或者场景因素)的一些),从中可以看出框架效应的影响。而且框架效应的作用可能大于事例本身的结论也是这些人在论文中提出来的。

继续交流,不过首要的问题是看文献^_^

选择了你,选择了孤独与冷酷--江湖门派黑手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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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arox 发表于 2005-12-15 08:59:00

继续交流,不过首要的问题是看文献^_^------同意!

1、我问的是Framing在这个问题中的可能应用,Kahneman他们的经典例子,我们当然都很熟了。

2、关于经济实验,其实还不可能是像理科一样的完全实验,甚至连天文学的实验层次都达不到。这主要有两个问题难以解决:人类社会的难以模拟性+可控度低。

关于你说的实验设计的问题,我觉得两种都有,也都要有。根据结论设计的,叫做证明类实验;找规律的当然是实证性试验。两者缺一不可,主要是看实验者的目的,往往先有理论,然后证明,可证则罢,不可证则用实证试验另找思路,最后再证明。

3、最后,我同意政府的问题很复杂,但并不妨碍我们用一些假设简化以达到我们的目的。我觉得建模就像是画地图一样,目的决定了我们要画得多细致。目的感一定要很强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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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zifeng 发表于 2005-12-15 16:59:00

在这些框架中,其中一个-货币幻觉在Kahneman、Knestch和Thaler合写的论文中涉及到,大体是两种情况:在没有通货膨胀的时候公司削减7%的工资;在有12%的通货膨胀的情况下公司提高名义工资5%。对这两种情况进行评判,调查结果显示大部分人认为第一种情况公司的做法不公平,而第二种情况下公司的做法是公平的。

这就是框架效应中一个特例的影响,当然还有很多其他种类的框架效应可以引入不同的分析过程。

具体到上面的问题,政府、人民在不同的框架效应下应该有不同的选择和反应。而且我觉得政府如果认识到框架效应的影响,它甚至可以主动构造出对自己有利的框架并且施加于人民。

而关于其他问题,很同意你的看法。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2-15 17:01:50编辑过]

选择了你,选择了孤独与冷酷--江湖门派黑手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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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qp 发表于 2005-12-16 10:23:00

首先,你提出这个问题本身,已经非常具有启发性,在此谢过。

针对你说“Guth解释说这个比率无论朝哪个方向偏移,受试者的满意程度都会下降(此说法有些问题,稍后再讨论)”。我有一点看法

我认为你的前提假设,限制了你对这个问题的解决。无论是政府、自然法,等等,你预设了理性概念(当然不是你一人如此预设,所有经济学家都如此),这样就必然会认为均衡价格是一个值。可我提出一个大胆假设,如果价格不是一个值,而是一个集呢。这个价格集,是实际成交价的一系列价格的集合,它们正好具有行为经济学的方法特征:由一个共同的理性均衡价格锚定在一个一个分别的个人“公平”偏好上。

这样,你的上述说法,就有不成立的可能。因为同样面对一个共同的均衡价格(假设已经经过你所谓第三方或搏弈的衡平),受试者个人满意程度(快乐或痛苦值,而非效用值)可能不同,有知足常乐的,有比较贪的。但如果资源足够(已经衡平),大家仍可相安无事。举例来说,法律和调解的区别在于,法律按自然法意义上的公平的唯一值行事,而调解则是把这一唯一值只当参考,而视两造的强弱、贪否来衡平。

行为经济学的参照点,锚定等,说的是相对定价,即两点定价,而不是新古典的一点定价(均衡点定价)。相对定价就是将当下的感受(异质性的苦乐评价)与一个FRAME(趋向同质性的相似理性效用评价)进行联合估价,由于前者不同,也就是边沁意义上的最终价值,或者叫异质性价值,个性化价值,人人不同;而后者,也就是马歇尔意义上的中间价值,或者叫效用(同质性价值),尽管不象理性本身,即均衡价格本身那么唯一,具有经验的特征,但毕竟是象极限那样,“趋向”一般均衡。两个本性不同的估值结合,结果只能是:形成一个数值系列,在每一个当下都形成一个“当下均衡值”即实际成交价。它们是一组围绕理性均衡值上下浮动的个性化相对价值,即公平价值。这种各不相同的当下均衡值,组成的价值,是一个集,而不是一个唯一的值。

我们是否可以用集合的数学方法对行为经济学建模呢?集合在这里的意义,就是回到每一个当下本身,这正是百年来后现代思潮的总方向——回到事物本身,或者说,回到真实世界的经济学。

进一步说,我认为效率与公平的问题,实际上是中间价值(效用)与最终价值(苦乐)的关系问题,效用是同质的,苦乐是异质;同质的价值可以归结到一个点,异质的价值只能归结到一个集。

不知你们怎么看?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2-16 10:33:51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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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arox 发表于 2005-12-17 19:50:00

多谢jpq的建议,很有启发性。

关于锚定的影响,我的确欠考虑。你说用几何的方法设法找出相对的均衡集,的确是一个可能最为接近现实情况的细致模型。也很有挑战性。

但是,细致伴随的是难度的加大,本来数据的收集就很有难度,现在又加上相对值得考虑,在分析数据上,要求就更高了。

关于你最后所提出的效用的同质性的问题,我在另外的一个帖子中,也就是“效用的未来”中,也曾探讨过,实际这正是序数效用和价格显示法的最大弊端。

对于技术处理部分,我觉得自己的现有水平还无法驾驭。因此不发表过多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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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arox 发表于 2005-12-20 15:05:00

我最近又考虑了一下,提出与大家,尤其是jqp兄商榷:

求出一个“均衡集”的确是很好的想法,原因上面已经讲得很清楚。

但是,若想直接求解这个集合,也是很难的,因为主要是限制集合大小和取值的条件实在是太模糊,以至于逐个考虑是会很难把握。然而当我回到基本的模型推导过程的时候,突然有这种想法。那就是可以依旧考虑一个均衡临界点,但是变成一个虚拟的点,然后当解出这个点以后,再通过对函数自变量的定义域的确定进而间接的求出值域。因为解中最后的心理变量a和b本身就可以被定义为可变的概念,所以这样使成立的。至于定义域的确定,就要用到实验和统计了,最后可以利用一个sample估计出来。

不知各位的意见?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2-20 15:06:38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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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qp 发表于 2005-12-24 21:43:00
以下是引用Pararox在2005-12-20 15:05:34的发言:

我最近又考虑了一下,提出与大家,尤其是jqp兄商榷:

求出一个“均衡集”的确是很好的想法,原因上面已经讲得很清楚。

但是,若想直接求解这个集合,也是很难的,因为主要是限制集合大小和取值的条件实在是太模糊,以至于逐个考虑是会很难把握。然而当我回到基本的模型推导过程的时候,突然有这种想法。那就是可以依旧考虑一个均衡临界点,但是变成一个虚拟的点,然后当解出这个点以后,再通过对函数自变量的定义域的确定进而间接的求出值域。因为解中最后的心理变量a和b本身就可以被定义为可变的概念,所以这样使成立的。至于定义域的确定,就要用到实验和统计了,最后可以利用一个sample估计出来。

不知各位的意见?

你这个想法,我考虑了多日,没有想出结论.

说实在的,现在在这个问题上,似乎没有什么高人可指点迷津了,全靠自己摸索了.

虽然集这个话题,是我挑起的,但作为科学研究,还是要对提出这个问题的合法性,进行反复审议,以保证这个问题是个真问题.所以我先不与你讨论"二三四五"的深化,而返回来讨论"一".

我想从另一个角度再来讨论"集"的问题,比如函数化的方法.集合,已是"二三四五"了;有没有不用集合表示的集呢?我们还没人穷尽其中的路径选择方案之前,不急于锁定研究路径

你还记得弗里德曼货币需求函数的表示方法和思路吗?M对于他来说,也是一个集,方法却不是集合.弗里德曼把M表示为由七个要素函数形成的一个"集".把他的方法提炼出来,就是用结构化的方法表示集合.

我说这个是为了探讨这样一种还没有被我们讨论透的一个可选方向:可以不可以把行为经济学总结的几种直觉偏差,表述为参照点(如你现在入迷的神经元经济学所可能达到实测结果的取值)与框架(或简化为新古典理性均衡值)之间关系的函数,然后把这几种函数,集成在一个新的价值量(神经元实证价值+效用)公式下.其理论含义是说:行为价值(边沁价值+马歇尔效用)是由同一个理性值与若干种偏离的函数关系构成的实际成交价结构而成的价值集.这样,就把行为经济学关于价值是效用相对于参照点的得失这样的说法,给予结构化了.你想过这种可能吗?

我觉得这样一种方法,模型的思想性要更强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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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qp 发表于 2005-12-24 22:03:00

另外呢

我觉得,你用集合的方法表示均衡集,对行为经济学来说,肯定比单点确定值的方法,要切题得多.

如果要走此路,你建模境界的高低,我认为主要取决于所表达集合观念的思想性

我的想法与原来一样,认为集合的关键,在于保持价值的异质性,即我说"回到事物本身"这样一种根本理念.如果把构成集的每一个点的特性过滤掉了,集合的方法就只具技术工具性而不具有异于新古典的思想性了.

你不是最近着迷于神经元分析吗?你应该坚持将神经元分析与边沁思想结合这一关键点.汪丁丁恰好是在这里迷路的.神经元分析对经济学来说,不是为了钻进心理学,恰恰要跳出心理学的局限.我以为,神经元分析对经济学来说的边界,就是得出苦乐的机体反应值为止.汪丁丁由于入了迷,忘记了边沁所说的价值尺度这个研究目标所在,就会把大量无用劳动投入到心理学专业本身的技术细节中.

说了一圈是想说,你的集合方法,如果脱离了异质性价值确定(即边沁、神经元分析),就会失去行为经济学特性,从而造成你思想体系的前后一致性。反之,注意到这一点,你就会有所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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