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洋大学东海科学技术学院学费_浙江海洋大学东海科学技术学院住宿费
第三章 收费、奖学金及资助
第十三条 学费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物价部门批准,新生收费标准如下:
1.普通本科专业的学费实行学分制收费。学分制收费分为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其中农学类、师范类专业和航海技术专业、轮机工程专业学生完成学业所缴纳的专业学费、学分学费之和不高于3600元/生·学年;其他普通本科专业不高于3960元/生·学年。
2.高职专业学费:6000元/生·学年。
3.根据浙江省有关政策,录取我校水产养殖学、水产养殖技术专业的浙江省户籍学生免交学费。
第十四条 学校现设有王成海奖、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奖、单项奖、优秀毕业生等奖项,同时参加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获奖面为40%左右
第十五条 学校设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项资助经费。报到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持《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加盖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专用公章)可通过“绿色通道”直接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根据《浙江海洋学院学生资助办法》,学校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格认定。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通过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和学费减免等多种渠道获得资助,成绩优秀的学生还可以推荐参加出国(出境)交流,申请国家奖学金和励志奖学金,以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大学学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