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laoxian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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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哲学] 共性与个性的辩证关系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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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oxian2011 发表于 2018-3-7 09:51:34 |AI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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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个性是树之表皮枝叶,共性就是树之主干;如果个性是兽之血肉皮毛,共性就是兽之骨架;如果个性是屋之布局装饰,共性就是屋之柱梁架构……总之,个性显于细节,共性隐于框架。

    共性寓于个性之中,个性基于共性之上。静而言之,离开个性,共性无以存续;离开共性,个性支离破碎。动而视之,共性因个性而增生丰满、别开新面,个性因共性而合和衍生、壮大发展。
    如果说个性是互异和自异的结果,那么共性就是共构和同构的产物。质上的共性是同类事物的共有内容(或构成),形式上的共性是“某种意义上的类似物”的“互通”之处,量上的共性也隐含着不同事物在某种意义上存在着“(可能)同构性”。
   
共性与个性是分层次的。一层次中的个性,在更具体的层次中也可以是共性;一层次中的共性,在更深广的层次中也可以是个性。

    共性与个性在一定的条件下是可以相互转化的。在一定条件下的个性,随着条件的变化,也可以演变为共性;在一定条件下的共性,随着条件的变化,也可以演变为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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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写学评 发表于 2018-3-9 03:0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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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椅
laoxian2011 发表于 2018-3-15 07:54:58
如果说个性是互异和自异的结果,那么共性就是共构和同构的产物。

质上的共性是同类事物的共有内容(或构成),形式上的共性是“某种意义上的类似物”的“互通”之处,量上的共性也隐含着不同事物在某种意义上存在着“(可能)同构性”。
我的座右铭是:只求成功因我,不管收获谁多。如果你觉得阅读内容有价值,请广为宣介,让更多人早日从中获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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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浪 发表于 2018-3-15 12:4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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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纸
laoxian2011 发表于 2018-3-15 15:40:49
所谓的共性包括但不限于矛盾的普遍性,同样,个性包括但不限于矛盾的特殊性。

用“矛盾”的观点来看共性和个性是概念辩证法局限性又一个表现。因为“矛盾”本来是实体内在和外在关系和过程抽象化、概念化、范畴化的产物,用其依照一定的推演范式去描述和表达实体内在和外在关系和过程,虽然对相关思维和认识的发展也有某种启迪和推动作用,但是也可能是隔靴搔痒、挂一漏万,甚至是不着边际、似是而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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