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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生
zhpxlm 发表于 2009-12-1 20:10 其实我以前也一稿多投过,投给三个杂志,全部录用了(其中两个是cssci),但是我却发给最早给我消息的普通刊物(连核心都不是);从这个角度来说还是有所损失的
小学生
lanseyaoji11 发表于 2009-12-3 14:49 从版权的角度来说,投稿人将稿件投给期刊,是一种授权期刊非专有的出版权的行为。从著作权意义上来讲一稿多投没有违法。但是在学术期刊中,存在着引用的问题,并将一稿多投列为学术行为不端之一。此种界定是否合理可再讨论。 一稿一投对增加对期刊的引用率有利,而对提高作者影响力不利,反之一稿多投对扩大作者影响有利,而对增加期刊应用率不利。 期刊的来稿须知中要求不得一稿多投是一种要约行为,只要作者向该刊投稿,意味着作者接受一稿多投的限制,就不应该一稿多投。 然而,从繁荣学术,广播知识的角度讲,一稿多投利于文化更快地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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