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武器的“设计原理”就是:如果西方国家在“以色列撤出1967年战争中攻占的领土,并同意承认巴勒斯坦人的权利”的问题上“无能为力”的话,那就对不起了,就得准备承受石油价格“每月5%”的涨幅。
有意思的是,尽管有“北约”这个战略合作平台的“合力”约束,尽管有“华约”这个外在强敌的“外力”威胁,但是,作为“个体的石油消费国”,在各自经济利益的“强大张力”下,不仅各自为政、甚至以邻为壑,最后,始终无法“集体行动”的西方国家、终被“几无武装”的阿拉伯人用所谓的“石油武器”打得七零八落。
真实的情况就是:美国、日本的公司为了从现货市场上抢夺石油,不惜哄抬油价;而英、法等欧洲国家则走的是“讨好”产油国、以获取供应的路子。“西方世界”在石油武器的面前,在国家利益的强大张力下,暴露出极其脆弱的一面!就这样,距离“石油武器”被“设计定型”还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也就是1973年11月初,欧盟的前身--欧共体,就撇开美国、日本,快速通过了一项“亲阿决议”,继而换得阿拉伯人的“枪下留情”,令自己的石油供应得以缓解。
由于西方石油消费国(欧、美、日)内部分歧严重、不仅没有能力通过国际合作去共同对抗“石油武器”的威胁,还为此付出了惨重的代价。作为一个整体,“西方世界”在石油武器的面前,在国家利益的强大张力下,暴露出极其脆弱的一面!这种状况对美国这个“西方”总司令而言,即是一份尴尬,更是一份威胁。


雷达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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