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不还反而有理,这是什么世道?
李俊
我在论坛上看到一个网友发帖。
他说;“和曾经深爱过的女友无奈分手了。她借我的两千多元钱该还吗?我该要她还给我吗?女友不是贪财之人,只是确有困难才向我伸手借。她说如果我成为她老公就不用还了,请问:和她分手后该要她还这笔钱吗?如果她不还,我该主动问她还吗?”同时他还说,“说明一下:我们在交往的几个月间,并没有发生关系。最多只是搂搂抱抱。因为在没结婚前,我不想占有她。男人的责任我知道。”
跟着回帖,一个叫做三三格格女网友说,“我是女方,我不会还。呵呵。”“我真的欠着前男友一些钱。现在不想还,只想证明我们曾经相爱过。证明爱情并不是一场幻觉。”
一个中电信网友;“我心态是这样的:说是借的,两父子都要还的,再说只是情侣,给的就不一样了,说借就算借,但话又说回来,才2000元了,就算送给她了,至少你们相爱过嘛,我也亏过这种钱,没办法拉,男人都是不好意思开口叫人还钱的。”
是草非木的女网友;“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借的就要还,我给她花的话多少我也不太意。既然出社会了,自立了。这么简单的道理应该明白。现在她经济困难不代表她就可以借钱不还。可以在经济好转的时候还啊。”
看了这些回帖,我感触很深。我的看法,不管如何情况,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这是一种契约精神,借钱不还就是破坏了这种契约精神。有个女网友说不想还钱的理由就是,只想证明我们曾经相爱过。证明爱情并不是一场幻觉。难道相爱过就可以侵犯对方财产吗?当然,对方不要去还钱,那是另外一个问题。如果人家没有这个追索权,就必须承担这个责任。
美国很多夫妻之间都是AA制,夫妻之间借钱都要归还的。从而看出,只要存在这种借贷关系,都必须归还。一个女的,要是以困难作为理由,或者以爱情作为理由,拒绝还钱,只能说她的人品有问题。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这是中国社会传统,也是体现了封建社会的中国对私有产权保护的意识。当然,恋人之间借贷关系,可能很模糊,那是另外一个问题。按照当时约定来说,那个男的借钱给那个女的,不归还的附加条件就是他们结婚,否则就必须还钱。因此,从法律角度或者契约精神角度来看,就应该要求那个女的还钱。
当然,中国社会一些潜规则,可能支持那个女的不用还钱,认为那个女的为男的付出了,这些钱就没必要还了。给人感觉就是,恋爱过程中,女性总是吃亏了,借钱不还就是一种补偿。说实在话,如果一个男的要求女的还钱,可能就在面子上问题有点什么。但是我还是非常那个网友,希望他勇敢点,保护自己的私有产权。
2009年11月28日


雷达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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