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rike price是在合同签订之日确定好的,而这个价格要使得合同的价值为0,即满足无套利的条件。这个strike price就等于forward price 即远期价格,也就是现货价格累计到交割日的值(连续复利)。
合同签订好之后,标的物的价格会波动,这时这份合同的价格就不再是0了,所以持有者也有了损益。此时,标的物的价格是现货价格,与之相对应的,就是forward price,即远期价格,也可以理解为在这一时刻签订新的远期合同时需要确定的strike price。
简言之,forward price 是与spot price对应的,就是S*exp(rt)。 strike price 单指确定的交割价,是签订的时候就订好的,只不过为了no arbitrage,设为了当时的forward price。
这是我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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