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有经验的亲解答
本人小青椒一枚,之前在《经济地理》发文若干,引用率还行,也为此刊审过数篇稿子。
2018年1月投稿,2月底外审意见返回,3月初二审修回,至今无结果。20多天前打电话,编辑说已经在主编终审。请问还有戏么?也是迷醉
外审专家意见如下:
该文从政策分析着手,基于福利经济学与一般均衡理论构建“五联动”模型,将集体租赁房的社会利益格局调整机理还原为土地和住房利益生产与分配的帕累托改进,推导集体租赁房最优供给量和最佳社会价值量的标准。进而运用“利益扇面”分析相关主体利益取向,剖析各方行为和资源禀赋,设计集体租赁房建设运营的多中心治理总体机制,解析其中权力、资金、技术、管理和信息运行框架;最后提出系列政策建议。该文针对当前的热点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具有较好的现实意义。
建议该文做一些修改:
【1】政策将催生“受益”与“受损”主体,前者以承租人、农村集体、参与企业等为主;后者以受到影响的城市私人房主和存量房开发、租赁机构等现状住房市场获利主体为主。这里面的农民既可能受益,也可能受损。同样,这里面的村集体既可能受益也可能受损。这里的损益分析太过简单。
【2】协调集体租赁房外部利益应以“效率”为标准,而内部利益协调方面,以“公平”为标准,前后内在逻辑是否一致,是否成立?二者是否会相互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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