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前说明:本人对住宅地产一直非常关注,早早酝酿写一相关通识小品的想法,但一直未能动笔。今天突发兴致,在周日中午时候作此陋文,并于子时完工。但限于本人水平、精力有限,完成全文的时间仅为10个多小时,且本文只是一通识小品,并非一篇学术论文,请不要将本文作为一个学术性论文来看待和批评。即使如此,本人作者也希望阅读者具备一定的经济学、法学、管理学一级学科和房地产行业知识方面的基本素养,以免对本文的一些观点引发误读。本人也欢迎有学之士向本人提出、指正本文在观点、论证上存在的问题或改进建议,或与有兴趣与本人共同合作,将本文改编成一篇研究对象明确、研究逻辑明晰、研究方法科学、研究数据充分、参考文献与资料详实、学术写作规范的论文,但拒绝任何形式未经本人同意引用本文的主要观点和逻辑框架进行演绎作品的再创作。本人未写摘要,是希望有意阅读本文者能够系统、完整的读完本文,以免断章取义。本人的联系方式为grassrootsman@163.com,任何转载本文的媒体除经本人允许,否则必须不经删节的全文转载,尤其是本段说明。否则即视侵权行为。
一、财产性收入增长——一个值得商榷的提法
2007年,十七大报告首提“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按照国家统计局专家的解释,“财产性收入”是指家庭拥有的动产(如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不动产(如房屋、车辆、土地、收藏品等)所获得的收入。它包括出让财产使用权所获得的利息、租金、专利收入等;财产营运所获得的红利收入、财产增值收益等。由清华大学中国金融研究中心在2009年开展的调研显示,在我国家庭资产构成中,房产是最主要的资产,占比62.72%,而现金、活期存款和定期存款占比超过15%。(该调查问卷将抽样样本定位在15个城市,收集了大约2100个样本数据。问卷数据还显示,我国城镇家庭2008年年均税后总收入接近7万元,为68875元,家庭净财富超过60万元,为607802元。)在当前的情况下财产性收入增长实质来源于“所持房产的价格上涨”或“购入更多的房产。”
2008年某期《瞭望》周刊载文曾指出,2006年,城镇居民中20%最高收入组(25410.8元)是20%最低收入组(4567.1元)的5.6倍;农村居民中20%最高收入组(8474.8元)是20%最低收入组(1182.5元)的7.2倍。 根据世界银行公布的数据显示,中国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数(贫富差距程度)已由改革开放前的0.16上升到目前的0.47,不仅超过了国际上0.4的警戒线,也超过了世界所有发达国家的水平。由于部分群体隐性福利的存在,有专家认为中国实际收入差距还要更高,中国居民收入差距已超过合理限度。2009年中国的基尼系数应在2006年的基础上又有了进一步的上升,恰巧的是中国各大城市的住宅房产价格基本上全线刷新了“次贷危机”前的水平,也与十七大报告提出的“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的大思路相互印证。虽然中国不但逃脱了“次贷危机”的影响,而且使“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的目标基本达到,然而为此付出的代价却是高涨的房价和主要基于住宅房价上涨导致的“贫富差距拉大”和可能埋下的隐患。
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在指导我国改革开放的过程中,反思了我国过去对社会主义认识的偏差,逐步提出了社会主义本质的命题,明确指出“社会主义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邓小平的论述,是对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新的概括和发展。
然而,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形是,财富与收入分配的机制都不很完善,贫富差距之大已令人拙舌,如果在这个时候过早的践行“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思路,显然是与邓小平同志提出的社会主义本质要解决的问题的背道而驰的。理由很简单,因为目前我国家庭的财富主要体现形式是房产(占家庭总财富的62.72%,上文已提及),而住宅房产的特点就是价值总额较高,投资住宅房产的成本(首付、月供还款本金与利息、相关税费)均非常之高,而大部分群众的收入均处于一个较低的水平(基尼系数与贫富差距即是有利佐证),无力去进入到这样一个财富再分配的投资行为,因此主要依靠持有更多房产或房产升值的途径与使更多群众参与到财产性收入分配的目的显然是南辕北辙的。这一思路的推行无疑实实在在的将绝大部分群众排除在了“经济发展与财富分配”的大门之外。就好比原本“和谐号”动车组的载客容量为1000人,可以覆盖到80%以上的出行旅客需求,但却在仅仅上了30名旅客不到的时候就急着要停止检票、关闭车门,驶向幸福的彼岸了。
因此,笔者一直认为,没有效率的财富增长(这里的效率是广义的概念,是指对社会和谐发展并没有什么正面帮助的财富增长)是缺乏实质意义的。毕竟如果大部分人的财富都没有得到中位数以上的增长,财富增量更加集聚在少数人手中,并不利于对社会发展形成一个好的示范作用。而且,反思给全球经济、金融秩序带来次贷危机的主要责任人之一——美国的投资银行摩根斯坦利、高盛及已经倒掉或被兼并掉的美林银行、雷曼兄弟、贝尔斯登等,不正是因为长期过分沉醉与贪婪于虚拟资本带来其远高于实体经济增长的不正常超额利润中而一再视监管政策为无物,置大多数人(这里的人包括法人、自然人)的利益于不顾,从而导致了这一场悲剧。过分强调财产性收入增长必定会引发社会资源过分向虚拟金融领域倾斜分配,而中华民族恰好向来是一个好赌的民族(中国人好赌闻名海外。最直接、最有力的一个证据是,我国周边地区,从东北亚的朝鲜、韩国、日本,到东南亚的澳门、印尼、马来西亚、菲律宾、泰国、缅甸、越南,再延伸至大洋州、欧美,一张庞大的赌博网络,以每年吞噬140亿美元的速度在运行着,而其中的大部分赌资恰恰来自中国。有参赌者以亲历证实,在这些地方豪赌,出手动辄数百万、上千万的,大都是黄皮肤、黑头发的中国人。见2005.2.5《现代快报》。另外,屡屡见诸报端的一些中国“公仆”在境外赌场豪赌的新闻,似也证实了国人的好赌成性),该政策原本的信号是鼓励大家适当购置不动产、投资股市。然后,政策信号在一些较敏感的富裕群众阶层那里就被解读为鼓励炒房、鼓励投机,加上对投机性购房加以支持的房产信贷,于是造成了短短数年的房价飙升,有产者愈加有产,无产者蜗居一室,社会贫富差距二极分化愈演愈烈。而另一方面,由于资本的逐利性,很多本应配置在各行业从事实业生产、经营领域的资金也纷纷涌入到住宅房产市场,导致经济结构变得愈加不合理,也使很多原本有技艺从事实体经济经营的人纷纷改行专门从事房产投机等活动,使得房产、股市、资源价格的波动变得更加剧烈和不规则,大大增加了国家对宏观经济与产业经济调控的难度。因此,如果是这样一个超预期、超理智、甚至超调控能力而不能惠及大多数群众的财产性收入增加模式,又有何实质意义。笔者认为,在现阶段对财产性收入增加的宣传可能更适宜淡化,如果财产性收入能在扣除通货膨胀的影响下略有增加,就应该属于成功的了,过高的风险报酬率隐含着过大的风险,而这些风险不仅是财产性收入的受益者来承担,更是整个社会,全体国民承担的系统性风险。如果过分强调财产性收入分配,动不动每年百分之十几、几十甚至百分之百的房产价格上涨(由于购置房产经常用到首付方式,相当于增加动用了2倍至5倍的杠杆),那本身就可能是一个鼓励大家向往一夜暴富的政策信号,对社会、经济的长期健康发展并无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