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的相对性原理”是物理学的一个基本的原理。
运动的相对性原理认为:要表述物体的运动,必须预先指定一个“假定不动”的参照物来做依据;这些被“假定不动”或“当作不动”的参照物实际上毫无例外的全都是在运动中,因此,以它们为依据所作的测定和判断,只能是有条件的,相对的,不可能有绝对的运动判断和测定。
这样,我们便要问:既然要表述物体的运动,必须预先指定一个“假定不动”的参照物来做依据,那运动的相对性原理所设的“万物(所有物)都在运动”,又是以什么参照体为依据来判断它们都在运动的呢?
如能找得到,则有绝对的运动和静止存在。运动的相对性原理不能成立。
如不能找得到,则“万物(所有物)都在运动”又何能成立?运动的相对性原理亦只是一种没有根据,不合逻辑的假定。
很多年前,我就此问题将“运动的相对性原理所带来的问题”一文投递过不少有关刊物,未能发表,但他们也从未满意的回答过我的这一疑问。现将这一问题发在这里,我相信,很难解答这一疑问难题!物理学的这一基础原理还能成立吗?爱因斯坦依据这一原理,所构建的相对性理论还能成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