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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或转型的制度分析] [历史NIE11]门当户对是一种均衡吗?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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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e 发表于 2006-1-7 10:19:00 |AI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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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题由网友drydq提供,已经奖励200元论坛货币。

在中国古代,乃至今天,在婚姻问题上经常出现“门当户对”的现象。简单来说,就是穷人嫁穷人,富人娶富人。那么请问,这是一个均衡吗?所谓均衡,就是博弈各方在给定对方的策略选择的前提下,都没有激励放弃现有策略,理解这一点至关重要。

希望大家从严谨的制度经济学或者其他经济学的角度给予分析。不使用专业术语,不给出假设和判断的贴子,不予奖励。所有符合经济学规范的贴子,都将得到不同程度的奖励——算是对大家在考试周的鼓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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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门当户对 制度经济学 中国古代 婚姻问题 制度经济 历史 门当户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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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滔滔,我看到象牙塔一座一座倒掉, 不禁为那些被囚禁的普通灵魂感到庆幸, 然而,当我看到, 还有少数几座依然不倒, 不禁对它们肃然起敬, 不知坚守其中的, 是怎样一些灵魂?

沙发
dingding2005 发表于 2006-1-9 11:03:00

this is a good question, worth an economic analysis. at least Becker has provided one kind of answer.

藤椅
张三李四 发表于 2006-1-9 18:08:00
贝克尔证明了夫妻产出互补,一夫一妻,婚姻市场竞争的前提下,相称婚配是有效率的博弈均衡。库拉特尼证明了能力较大的厂商雇佣能力较大的雇员,与之类似
http://bbs.cenet.org.cn/list.asp?boardid=92521

板凳
nie 发表于 2006-1-9 18:53:00
谢谢楼上两位的回复。这里的问题稍微有所不同,即讨论的是贫富之间的匹配问题。
天下滔滔,我看到象牙塔一座一座倒掉, 不禁为那些被囚禁的普通灵魂感到庆幸, 然而,当我看到, 还有少数几座依然不倒, 不禁对它们肃然起敬, 不知坚守其中的, 是怎样一些灵魂?

报纸
张三李四 发表于 2006-1-9 19:09:00
当婚姻决策权不在当事青年男女而在于其家庭时,重要的不是双方的婚姻产出能力的预期贴现,而是家庭的当期支付能力。同时,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下,‘门第’是一个重要信号
http://bbs.cenet.org.cn/list.asp?boardid=92521

地板
zhangfulin 发表于 2006-1-10 15:30:00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社会不同阶层有不同的价值认同,门当户对也许正是这种社会阶层价值不同认同的体现,应当说有他一定的合理性。

7
nie 发表于 2006-1-10 20:13:00
张兄从信号发射的角度提出了看法,各位有何高见?
天下滔滔,我看到象牙塔一座一座倒掉, 不禁为那些被囚禁的普通灵魂感到庆幸, 然而,当我看到, 还有少数几座依然不倒, 不禁对它们肃然起敬, 不知坚守其中的, 是怎样一些灵魂?

8
sungmoo 发表于 2006-1-10 23:24:00

婚姻是一种经济与法律的关系(即使古代没有“婚姻法”,事实上也存在约束家庭间行为及家庭成员间行为的规范,如果不称之为“法”,就称为“制度”这个万用词),或者说婚姻也是一种制度。“婚姻”涉及的人绝不仅是“新郎”与“新娘”,或者说,某一具体婚姻的stakeholders有许许多多、并且形形色色,再或者说,婚姻绝不只是“两个人的事”。婚姻是家庭与家庭之间,家庭成员与家庭成员之间的某种契约。这个问题可以转为“门当户对式的(婚姻)契约是否是self-enforced”。

婚姻必然涉及经济(当然也绝不只是经济方面的)往来(所谓“交易”),那么,大的公司是否愿意与小公司结成某种“战略伙伴”关系?其关系如果想稳定(所谓self-enforced),至少得是Nash equilibrium,如果是Pareto improvement,则更求之不得。(当然现实的婚姻是prisoners' dilema的也可能不在少数)

“贫富成婚”有以下几点可能影响婚姻的稳定(均衡):

1)富裕方单方面转移支付的可能性很大,又未形成Pareto improvement,财富是应对风险的重要方式,富裕方不但没有因为结婚而降低风险反而增大了风险。

2)经济地位的悬殊决定了贫富双方在家庭中的统治地位(比如家庭财富的支配权与家庭决策的参议权)。

3)家庭建设方面,富裕方可能主要投入“非人力资本”,而贫困方可能主要投入“人力资本”,人力资本相对于非人力资本有更大的信息不对称性,道德风险的可能性大。

“门不当、户不对”有时也许就是“非均衡”的代名词。有些婚姻牺牲了男女的爱情却可以保证双方家庭的共同延续(所谓“优势互补以提高各自的自生能力”),这种婚姻很难说不是“均衡”的。

引申一点,“门当户对”也可能暗示两个家庭在各方面相似(所谓“企业文化相似”),在价值取向、品味、观念等等一系列方面(而不仅仅是财产方面的)有共同之处(所谓有“共同语言”),这样成员间的契合更容易发生(所谓“均衡”)。林黛玉怎么也不能与焦大一起过日子吧?

仅仅从财富角度来理解“门当户对”可能有些狭隘,当然,这应该是一个根本性的角度。

(以上只是杂感,并无系统见解)

9
青雪叮当 发表于 2006-1-11 03:02:00

这种非正式制度的选择是基于产权的保护和界定吧。如果,富人和穷人是一种基于财产基础上的身份认证,那么身份就与一定的财产产权直接相关,即一定的身份将持有一定的资产的产权。如果两个家庭建立姻亲关系,此时,产权的界定就变得困难了,因为毕竟对方家庭中的一员也是自己家庭的一员,从而一个家庭对另一个家庭的财产就拥有了一定程度的产权。

这样,富人显然不愿意和穷人建立姻亲关系,因为穷人在这种关系中将获得部分财产的产权,而富人将失去部分财产的产权。穷人呢,显然愿意和富人建立婚姻关系。但是,姻亲关系被构建的基础是双方愿意,富人既然不愿意与穷人建立关系,自然会和富人建立,除非他打算让自己的女儿或儿子孤寡终身,且必须是那种财产程度相当,或权势程度相当的富人,权势也是一种身份,身份就意味着对某种资源的持有量,这种选择对于富人而言是最优的选择,因为此时的产权交换基本上是等价的,也就无需去界定了。这样,穷人自然就只能选择穷人了。

暗红尘霎时雪亮,热春光一阵冰凉

10
nie 发表于 2006-1-11 10:44:00

sungmoo兄从纳什均衡的角度讨论婚姻,令人耳目一新,颇有启发。当然,我认为均衡的“内容”其实可以进一步扩展(卖个关子先)。

青雪认为产权界定是难题,这个观点我个人不是很理解。因为即便父子之间、兄弟之间最后也是要分家过日子的,财产都能界定清楚,为何亲家之间就界定不清楚呢?当然,偶然的礼物赠送、互赠应该不能理解为产权边界不清吧?还望青雪进一步明示。

奖励青雪经验50。

天下滔滔,我看到象牙塔一座一座倒掉, 不禁为那些被囚禁的普通灵魂感到庆幸, 然而,当我看到, 还有少数几座依然不倒, 不禁对它们肃然起敬, 不知坚守其中的, 是怎样一些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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