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精忠岳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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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量单位确定决定产生能量么——给价格决定价值的人提醒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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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忠岳飞 发表于 2009-12-22 17:29:11
劳动价值论的实质并不是劳动生产了什么,这个生产的量就是价值,很明显这是在歪曲劳动价值论,,真正的劳动价值论认为:价值计量的是某种劳动力(广义上称为行为)的,这种劳动就是“商品化的流通劳动”(资本主义社会主要是“生产了资本的雇佣劳动”,生产了资本既表示商品已经卖出去了,包含在商品中的劳动力被流通了出去。)。如奴隶的劳动、佣人的劳动一般不能产生价值的,但它可能是有意义的,也可能创造财富。显然在劳动价值论者看来“价值”和“财富”是不同的两个概念。

价格取决于两个因素:1、买家所持有的价值量,即劳动力(行为时间)的控制数量,同时卖家能接受的支付价量,2、买家个人的喜好。

第一个因素可视为成本因素,第二因素带有个人喜欢的随意性,但不管怎么样,偏好必须在可承受的成本限度之内。


如雨量增多的天气,可能某些人会去多买几把伞,供自己和家人使用。但相应的他的开支就因买伞而减少,在别的需要方面可支付的“量”上就减少了,因此效用带来的只是价值量的转移,总量是不会发生改变的。


又如:自给自足的个体农业手工业社会,个人的偏好,取决于自己的劳动技能,及自己可承受的劳动强度和时间,虽然某人极端的想要一艘大船,但个人必须有这种技术,而且必须能承受自己造船劳动时间和强度,如果把时间都挪用到造船上,那么他有可能饿死,那么他就会放弃,或者改造一艘小一点的船。

同样奴隶社会,奴隶主造船主要取决于他手中控制的奴隶劳动的数量,兴许造大船对他来说是小意思,但造大宫殿,可能也不是他能承受的。

显然效用带来的只是劳动安排的变化,但都必须在自己可承受的强度和时间之内。


在商品货币化的社会,对于个人的需要也是取决于自己控制的劳动力,当然在商品货的社会,劳动力已经商品货币化了,这就意味着个人的需要在自己拥有的金钱数量范围之内。如乞丐,并不是他只想的就是吃饱饭,他一样想要美女、汽车、别墅,但他没有什么可以支付转移的“量”,可以说他既不是劳动者,也不是劳动力的控制者富人或者资本家,因此几乎没有什么支取能力。


另外效用价值论者,显然是把自身放在了先知先觉的位置,如古人根本不知道有电视、电脑、互联网、汽车这些,因此无从谈起自己的这种偏好,但他们知道对劳动力的控制和对劳动力的交换,而劳动力是活的,可创造的无数他们无法想像的物的。

因此效用价值论的逻辑非常离谱,他们的逻辑就好像认为,是因为他们需要他们的母亲把自己生作男孩,他们才被当成男孩被生出来的,效用价值论潜意识就有这种先知先觉的逻辑。

因此效用只能是一个改进状态、调整状态、转移状态,而不是一个预先决定的状态。(《资本论》里有类似的批评)

一切社会经济学的根也不是对物的需求,而是对劳动力的控制或者说需要!即消费者必须是劳动者或者劳动力的支配者。

如果说对物的需求决定生产,现实要真是这样的话,那么根本不会出现电脑、互联网这些东西,而对于的需求决定生产的逻辑,会让社会生产能力至到清零为止,显然这是非常荒唐的。
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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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忠岳飞 发表于 2009-12-22 17:47:17
如在一个贫富差距巨大的社会,一件艺术品,可能会因富人的偏好而卖出几亿元,但在一个均富的社会,那么同样的一件艺术品就可能只能卖出几万元。而且在贫富差距悬殊的社会,像黄金、钻石、名人的艺术品,这些的缺失度能够一定程度上的代替货币作用,使得它们具有比印发货币更好的计价价值或财富的功能,而在均富的社会确会失去这种效用,兴许钻石就和玻璃在装饰上的效用差不多。

价格必须在买家拥有并且能够承受的价值论转移限度之内!效用显然决定的是价格,如果没有劳动力的加入显然不会带来价值增量。
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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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Net01 发表于 2009-12-23 09:20:58
价格必须在买家拥有并且能够承受的价值论转移限度之内!效用显然决定的是价格,如果没有劳动力的加入显然不会带来价值增量。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 ... amp;from^^uid=1005134

好!我支持”效用显然决定的是价格“这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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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忠岳飞 发表于 2009-12-24 09:43:30
UnNet01 发表于 2009-12-23 09:20
价格必须在买家拥有并且能够承受的价值论转移限度之内!效用显然决定的是价格,如果没有劳动力的加入显然不会带来价值增量。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 ... e=2&from^^uid=1005134

好!我支持”效用显然决定的是价格“这句话
这是有隐含前提的,之所以效用决定价格,必须有这个成本前提.

那就是形成的价格(转移的价值量)必须在转移者拥有的价值量的成本限制之内!
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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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忠岳飞 发表于 2009-12-29 10:50:16
没有人能反驳么?看来认为价格决定价值的人躲起来不敢出头了!
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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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ngleigz 发表于 2009-12-29 10:53:31
当然要吸取公明仪的教训.
不要教猪唱歌,否则烦恼的是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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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verrun 发表于 2009-12-29 16:20:39
精忠岳飞 发表于 2009-12-29 10:50
没有人能反驳么?看来认为价格决定价值的家伙太弱智了,躲起来不敢出头了!
克制,克制!
hohai_abc转载的《认识旁巴维克》一文(http://www.pinggu.org/bbs/thread-659721-1-1.html)非常好。我觉得已经比较全面的指出了效用论的错误。不过看看对方对这个帖子的回复,可以看到,对方完全无法正面答复,只能自说自话或是在细节问题上纠缠。
所以,不要纠缠于效用论的思路与他们辩驳。干我们该干的事情吧。或者让他们摆出完整的按效用论推论出的经济主张,晒一晒看。
发言不要攻击个人嘛。俗话说得好,“我不赞同你的观点,但是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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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Net01 发表于 2009-12-30 14:39:35
精忠岳飞 发表于 2009-12-29 10:50
没有人能反驳么?看来认为价格决定价值的人躲起来不敢出头了!
说得好,说得好,岳飞哥终于把我们都不敢说的话说出来了,告诉岳飞哥您一个秘密,整个论坛只有那个P字母带头的是价格决定价值这一论调的始作俑者。他还写了一大堆的价格决定效用的文章,并且重新解释了等边际原理——这里的重点是“重新”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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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忠岳飞 发表于 2009-12-31 18:46:27
所谓边际原理,我们不难发现在这一过程中实际上是吞噬了新的劳动力,而他们确不指出这些新增劳动力的隐含条件,显然是打算继续圆谎。
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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