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有制偶有一点不成熟的想法:
公有制要求有一个权威调配部门处置共有资源,决定生产和资源分配
适用的情况应该是在资源匮乏的经济体系中,比如在原始社会,各个部落都是原始氏族公社制的。或是战争灾难中内忧外患的情况下,比如二战后苏联经济的短期复苏。
由于权威部门具有垄断性,工作在以上情况下最为有效,但是当社会生产能力发展到一定程度时,由于社会分工充分细化,由垄断部门决定资源分配的方法就变得低效,并且为权利寻租提供温床,滋生腐败。所以原始社会的公有就渐变为奴隶社会的私有;二战经济复苏后,东欧据变,苏联垮台,我们的改革也一直增加私有经济以促进竞争。
我想完全私有化一定也是万万不可。最终还是去寻找二者的最佳结合点。
以上说法还是没有理论体系化的。我知道漏洞多多,不过还是提出来,一来想听听其他人的看法,二来或许可以为更成熟的理论提供点想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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