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zjm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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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关于“经济人”假设的批判(原创)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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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psy 发表于 2006-2-3 18:24:00

关于公有制偶有一点不成熟的想法:

公有制要求有一个权威调配部门处置共有资源,决定生产和资源分配

适用的情况应该是在资源匮乏的经济体系中,比如在原始社会,各个部落都是原始氏族公社制的。或是战争灾难中内忧外患的情况下,比如二战后苏联经济的短期复苏。

由于权威部门具有垄断性,工作在以上情况下最为有效,但是当社会生产能力发展到一定程度时,由于社会分工充分细化,由垄断部门决定资源分配的方法就变得低效,并且为权利寻租提供温床,滋生腐败。所以原始社会的公有就渐变为奴隶社会的私有;二战经济复苏后,东欧据变,苏联垮台,我们的改革也一直增加私有经济以促进竞争。

我想完全私有化一定也是万万不可。最终还是去寻找二者的最佳结合点。

以上说法还是没有理论体系化的。我知道漏洞多多,不过还是提出来,一来想听听其他人的看法,二来或许可以为更成熟的理论提供点想法吧。

北方有佳人,遗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 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难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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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jm0328 发表于 2006-2-3 18:57:00

“公有制要求有一个权威调配部门处置共有资源,决定生产和资源分配”。

  这一认识恰恰是错误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与其它任何形式的公有制都是不一样的。因为这种公有制是建立在劳动者生活消费个体性基础之上的。公有制的实现本身消灭了资产所有者,从而使劳动者成为唯一的生产主体;同时公有制本身也消除了人们在资产所有方面的差别,使劳动者的差别表现在劳动所有方面,而不是资产所有方面。因此,社会主义公有制实质是劳动所有者的权利--劳动所有权的实现形式。也就是说,社会主义公有制只是消去了资产所有者的主体地位,而没有消除劳动者生产劳动的个体所有的性质。因此,建立在公有制基础上企业还是作为独立的经济实体存在和发展的,它仍然要服从劳动者的个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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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jm0328 发表于 2006-2-3 19:02:00

请读本人关于公有制的几个帖子。本论坛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中有。也可在我的BLOG:http://blog.sina.com.cn/u/1082874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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