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经济学的假设或前提是什么?(原创)
由于我国社会性质和国情与西方国家有所区别,我国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和基本任务与西方经济学是有重大区别的。为了明确这种区别,我认为用“东方经济学”来命名我国的经济学是比较合适的。
西方经济学有其基本假设或前提。那么,东方经济学的基本假设或前提是什么呢?
一般认为,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虽然也建立市场经济,但我们建立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和按劳分配为主体等等。其中,坚持公有制为主体是我国市场经济与西方国家市场经济的根本区别。因此,考察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实现引起的变化,尤其是引起经济学研究前提的变化是十分必要的。
第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也是商品生产,这是肯定的。商品是具有两重性的。由商品的两重性我们可以假设:生产商品的企业也是具有两重性。任何企业,就其形成某种使用价值、满足某种市场需求的角度看,它是由市场、产品、资金、技术、人员、设备等多要素,生产、经营、管理等多方面和产、供、销等多环节构成的一个转换系统。我们把这种由使用价值的形成需要决定的企业属性称之为企业的自然属性;任何企业,就其形成某种价值、满足某种生产主体特定利益要求的角度看,它总是特定生产主体实现其生产目的工具。我们把这种由满足生产主体利益要求的价值运动形成需要决定的企业属性称之为企业的社会属性。任何规范的企业都具有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都是两种属性的统一。这是我们得到的第一个基本假设,即企业两重性假设。从这一假设我们不难知道,生产同一种产品的企业,在自然属性方面可能是完全或基本相同的,但是,在社会属性方面却可以完全不同,这种不同会通过企业价值运动的特征表现出来,通过企业经济实体性质的区别表现出来。
第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区别在于前者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社会主义所以要实现生产资料公有制,就是为了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我们假设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实现确实消灭了剥削者——资产所有者,同时也消除了人们在资产所有方面的差别。没有资产所有者,没有资产所有方面的差别,公有制企业当然就不会存在资产所有权的基本要求,公有制企业不不需要、也不可能成为独立的生产资料实体。因此,关于公有制的假设,我们也可以称之为非资产实体性假设。
第三,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由于实现了生产资料公有制,事实上也使经济活动的主体发生了变化。如果上面第二个假设成立的话,那我们不难知道,在消灭了资产所有者,消除了人们在资产所有方面差别的公有制企业,劳动者已经成为唯一的生产主体。但是,这里的劳动者同时还有两种身份:既是劳动所有者,同时又是生产资料的公共所有者。但是,第一,作为公共的资产所有者,劳动者是可以利用公共的生产资料来满足自己的消费需要,但是,在这里的劳动者只是生产资料的公共所有者,而不是独立完整的资产所有者,因此,劳动者在利用公共的生产资料满足自己的消费需要时,必须以不损害公有资产为前提,或者说劳动者必须在保值的前提下利用公有资产来满足自己的需要;第二,作为公共的生产资料所有者,劳动者不能通过公有资产吸收剩余价值来满足自己的消费需要,而只能通过自己劳动来满足自己的消费需要;第三,劳动者由于是以消费个体性为基础的,劳动者劳动投入具有个体性质,劳动者在消费需要方面也存在着差别。因此,在保值的前提下利用公有资产,通过自己劳动满足自己和家庭的消费需要,这是公有制条件下的劳动者的行为方式。在这里,我们得到的第三个假设就是“劳动人”的假设。所谓“劳动人”与“经济人”的本质区别在于,他的目的是满足个人或家庭的消费需要,而不是利润的最大化,而满足这种需要的手段是为社会提供足够的劳动量。
当我们面临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大任务时,我们是不是要面对这不同于西方经济学的三个基本假设呢?
请大家好好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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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建民
2006-1-23
我以为楼主的提议基本上是在为我国政府所宣扬的主流意识形态做注释。这种经济学严格来讲,虽然可以成立,但是并不是真正的经济学,仅仅是一种意识形态注释,连政策注释都算不上,因为目前我国政府的政策基本上以西方经济学为基础,而不是以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为基础。聂博士最后说一句,先把经济学的定义弄清楚再说,讲得极为有理。经济学是一种科学,其研究必须有其前提假设和规范价值。但是楼主所提的所谓东方经济学,我看其主要论点不过就是把政治经济学教材上的说教加上政府意识形态的说教拼凑起来,然后为我国政府意识形态的宣扬服务。
我以为,严格来讲,经济学不能分为什么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东方经济学、西方经济学,这些划分即使可以成立,也仅仅是在一些共同的原理基础或者共识基础之上,对于一些特殊领域所作的特殊应用研究。而不是象目前的经济学那样,谁都想弄一个特殊的经济学体系出来,这样的经济学还叫经济学吗,不如叫“中国现实卫道学”算了。楼主的东方经济学,我以为称为“中国官方意识形态辩护经济学”更为合适。
为什么这样说呢,且容许我慢慢分析。
首先,楼主要明白,人类文明的发展,具有一种融合性,即多元文化既相对独立又不断融合,形成了我们今天的世界文化格局。我以为人类不同文明如何相差别,但是仍然存在着一些人类共同的价值,比如平等、自由、追求幸福等。虽然这些价值也是历史发展到一定程度才产生的,但是自近代以来,这些价值越来越成为人类不同单元之间进行交流沟通的平台与中介。我读过一本书,是加拿大政治哲学家威尔-金里卡所著的《当代政治哲学》(由四川大学哲学系主任刘莘先生翻译,上海三联书店出版),这里也顺便推荐所有经济学学生阅读。这本书上比较了当代西方主流的政治哲学,包括(分析的)马克思主义的政治哲学。我在读了以后,感到以罗尔斯、德沃金为代表的自由主义的平等主义所主张的政治哲学具有相当的合理性。当然,本书作者对于自由主义的平等主义进行更多的辩护,可能对于读者有一定影响。但是无论如何,自由主义的平等主义所提出的“敏于志向、钝于禀赋”的正义分配原则,我想是值得经济学作为一种规范前提的。或者说,政治经济制度的设计目标,最好倾向于“敏于志向、钝于禀赋”。
我其实是表明,经济学与政治科学一样,最后必须落实到一种规范分析。社会科学离不开规范性分析,离不开价值判断,所谓实证社会科学,最后仍然免不了要做价值判断。因此,我们只要弄清楚一个经济学理论的规范性含义,那么这个理论体系的大体性质就容易判断了。我想,楼主所提出的东方经济学,其价值目标是要达到社会主义理想吧。这里所指社会主义理想,严格来说,在经典社会主义理论文献中并没有真正的弄清楚过,至少在中国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中是没有真正弄清楚过的。我猜测,楼主所理解的社会主义,其本质特征必然在于公有制。因此,要对楼主的思想进行系统清理,必然要涉及到对于什么是真正的社会主义的讨论。而我认为,虽然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是以建立无产阶级专政为目的,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本目标,但是我们却不要忘记了马克思提出生产资料公有制的最终目的是什么。生产资料公有制其实仅仅是作为一种消除人的异化、消除剥削与两极分化、消灭阶级的手段。从逻辑上讲,实现非异化、消除剥削与两极分化等并非一定要采用公有制手段,西方政治哲学中的自由主义的平等主义提出的平等分配资源也是一种手段。
而楼主所设想的所谓东方经济学,不过仍然按照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上所说的,采用什么公有制为基础等,这根本就没有任何理论创新,而且我猜想楼主也没有把马克思主义思想的目标到底要解决什么问题弄清楚过。楼主在这里总是按照主流意识形态的宣扬,把手段当作目的本身。也就是说,把东方经济学的基础建立在所谓公有制基础上,建立在主流意识形态所宣扬的基本经济制度基础上,却忽略了社会政治与经济制度的最终目的是什么。
这种建立所谓东方经济学的作法为什么是错误的,原因在于,这种东方经济学是把东方专制主义制度作为一种既定的前提,把公有制作为一种既定的前提,这本身就有可能是错误的。因为专制主义制度与公有制本身可能并不符合人们的利益,专制主义制度与基本经济制度(包括公有制)本身都是真正的经济学理论与政治哲学理论所要讨论与批判的对象,这种社会基本政治经济制度本身是可以变化和讨论的,其合理性必须获得更为基本的根据。但是楼主却试图在一个其合理性本身都没有经过充分论证的专制主义制度与基本经济制度基础上出发,在这样的制度基础上,建立起一套经济运行的理论体系,其结果不过是成为专制主义制度与以公有制为主的基本经济制度的辩护词。
经济哲学与政治哲学批判与研究的最终目的,是建立起一套适合于全人类的规范性的基本政治与经济制度体系,而不是在某一种其本身的合理性都没有得到充分论证的制度基础上,通过建立适合于这种制度基础的经济运行理论,去将就这种本身并不一定合理的基本制度,去容忍这种本身不一定合理的基本制度。所谓东方经济学立论的根本,不过就是承认东方所具有的现实国情,这种国情似乎是不可改变的,既然这种国情不可改变,我们就建立所谓东方经济学来适合于这种国情。但是我们在这样做的时候,却可能忘记了,这种基本国情本身可能是非正义的,本身是不符合人性的,本身是不符合人类普遍的道德理想与价值规范的。
许多国内经济学家在讨论问题的时候,总是以现实国情作为借口,称经济学必须要符合现实国情。但是事实上,这种思维方式根本就不符合真正马克思主义的批判精神,这种思维方式把一些难以改变的不正义的国情作为基本现实依据,根据主流意识形态所宣扬的东西为基础讨论问题,而不是从更具人类普遍性的价值立场出发来讨论问题,通过强调国情现实性来否定人类普遍的民主、自由、平等、追求个人幸福等价值。这种建立理论体系的思维方式,不是真正的无偏的学术讨论,而是一种卫道士式的讨论。就类似于洋务派与当时保守派讨论的重点是如何使得皇权专制更加能够长存,洋务派认为可以采用一些权宜之计性质的西式作法,比如提高军队技术装备。这种局限于基本的专制制度之内的问题讨论,根本就不是真正的学术讨论,真正的学术讨论应该突破任何条条框框,直接对最基本的制度框架提出疑问,敢于打破一切束缚。即使是考虑到现实国情,也要认清现实国情的真实性质,对于现实国情的正义性质进行追问,对于现实国情的不正义之处进行批判,而不只是一味地将就现实国情。
今天说得有点多了。楼主觉得我说得不对这处,可以进行回应。
楼主可能以为我是信奉西方经济学的,事实上我是批判西方经济学的。不要忘记了,真正对于资本主义最有力的批判,不是来自于所谓东方社会主义阵营,而是来自于西方的政治哲学,是来自于资本主义内部。马克思与恩格斯都是资本主义制度下的产儿,如果没有大英帝国的资本主义制度,马克思主义是不可能产生的。因为如果是在东方专制主义国度,国家图书馆根本不会让一个政治反对派无偿使用的,而马克思当年在大英博物馆搞研究时,是无偿使用资本主义性质的图书馆的。资本主义制度比专制主义制度至少有一个优点,那就是准许政治反对派具有生存权与自由思想权。我觉得楼主根本就没有抓住问题的实质与核心,没有明确所谓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的根本性质。在专制主义制度下,以所谓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名义,能够搞出什么合理的东西出来吗。楼主立论的根本,真是隔靴搔痒,最终难免成为某种不正义秩序的卫道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