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商铺“扎堆”再谈“超女”的制度经济学意义。
超女如同商家,在小街区时,其欣赏与倾听比率为1/20,即20人愿意倾听的者中或许只有一个欣赏者。在无门槛 “海选” 报名时,即唱歌的“扎堆”时,她们中的绝大多数会意识到是竞争,其欣赏与倾听率将下降到1/200甚至更少,但“听”的绝对人数是她们在街区时的几十倍乃至数百倍。她们虽然需要众多的欣赏者,对她们来说就是巨大倾听者群对她们同样重要——潜在的价值,即“广告”效应。这种制度模式,如同商家的“扎堆”经营一样,也有四个优势。
即一、唱与听的信息上是对称的,不需要中间商赚取手续费(报名、评审费)即二、歌手无门槛且享受待遇相同,(统一的标准,而不需要对歌厅、乐手特别“打点”)即三、歌手的优劣由听者投票,“胜出”当然感谢听众,“出局”因为不是由那位专家说了算,不会对举办方有意见。当然更不会对听众有意见,这一条是相当重要的。四、听众是“上帝”感觉明显,对自己感觉好的,毫不吝啬叫好与追棒,尤其认为是自己“慧眼”识出来的歌手,更是不惜“重金”抬,那种“自选”如同商家当初开的第一家“自选”超市一样,只是自己“当家作主”的情绪的一种渲泻。
可见,“超女”是真正意义上的市场经济,更能调动商家的积极性与体现买家的“上帝”意识,尤其是自由平等的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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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30 11:36:05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