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lee54
1203 0

[税务实务] 国家税务总局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 [推广有奖]

  • 0关注
  • 0粉丝

静乐容胡

硕士生

71%

还不是VIP/贵宾

-

威望
0
论坛币
525 个
通用积分
8.1033
学术水平
0 点
热心指数
0 点
信用等级
0 点
经验
3522 点
帖子
123
精华
0
在线时间
122 小时
注册时间
2014-12-3
最后登录
2022-8-25

楼主
lee54 发表于 2019-1-8 09:04:28 |AI写论文

+2 论坛币
k人 参与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一份

应届毕业生专属福利!

求职就业群
赵安豆老师微信:zhaoandou666

经管之家联合CDA

送您一个全额奖学金名额~ !

感谢您参与论坛问题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两个论坛币!

+2 论坛币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的公告》。

  公告称,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部署要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号),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进一步支持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税总发〔2018〕174号)的安排,税务总局决定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详见附件),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附件所列证明事项停止执行。附件所列证明事项涉及的规范性文件,按程序修改后另行发布。

  各级税务机关应认真落实取消税务证明事项有关工作,不得保留或变相保留,不得将税务机关的核查义务转嫁纳税人;应及时修改涉及取消事项的相关规定、表证单书和征管流程,明确事中事后监管要求;要树立诚信推定、风险监控、信用管理相关理念,进一步减少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报送的资料,探索推行告知承诺制。

  各级税务机关应以本次清理工作为契机,进一步转变管理方式,规范监管行为,优化营商环境,更好地为市场主体增便利、添活力。

[img=535,13099]http://www.firstacc.cn/d/file/20181230/e808b260b093f7f3aeb6831df0818124.png[/img]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加好友,备注ck
拉您进交流群
GMT+8, 2025-12-26 0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