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题的提出
当募投项目的实施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时,如何操作,相关规定如下: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按照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证券文件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购买资产、对外投资的行为,不适用本办法。”
《关于再融资募投项目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时相关监管要求的问题与解答》提到:
“问:上市公司再融资募投项目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时,应当符合哪些监管要求?
答: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办法》)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如果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预案披露的募投项目,在我会核准之后实施,或者该项目的实施与非公开发行获得我会核准互为前提,可以不再适用《重组办法》的相关规定。
如果募投项目不以非公开发行获得我会核准为前提,且在我会核准之前即单独实施,则应当视为单独的购买资产行为。如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应当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4年修订)》的规定编制、披露相关文件。”
尽管法规和监管问题已经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说明,但由于问题的复杂性,实践中如何具体适用仍然存在一些疑问。
二、问题分析总体而言,监管问答第一段表达了符合规定情形的情况下,完全无需适用《重组办法》,即无需披露《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第二段表达了在特定情形下,仍然需要按照26号准则披露《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等相关文件,但按照非公开发行项目由发审委审核,无需走并购重组委的程序。
具体而言,鉴于具体情形的描述比较晦涩(互为前提是什么意思?死循环?以下只能把互为前提拆开),本文结合募投项目是否以非公开核准为前提和募投项目实施(重组)的时间(核准前或核准后)两个要点,将相关问题拆分为以下8种情形分别从监管问答中寻找答案。
(一)情形一:募投项目在非公开核准后实施
由于监管问答第一段中使用了“或者”,即情形一的大前提下都无需披露《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但实际上只有1-2这一种情形有效或有意义。
(二)情形二:募投项目在非公开核准前即单独实施
情形二下仅有2-1有效或有意义。
三、操作实务
经过分析,实际上可设计的方案实际上只有1-2和2-1两种情形,实践中,部分案例由于措辞不准确,导致可能对应到多种情形,这种措辞不严密的情况应该避免。
(一)情形一:募投项目在非公开获得核准后实施
1、美联新材(300586)2018年7月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只说了在核准后实施,没说谁为前提,可对应:1-1或1-2)
募投项目为:
公司将收购营创三征63.25%股权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之后实施。…
因此,本次收购营创三征63.25%股权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适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经查询,公司未按照26号准则披露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
2、金圆股份(000546)2016年7月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对应1-2)
预案中载明:“本项目的实施以中国证监会的核准为前提,在未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之前不实施。”
募投项目相关表述如下:
(二)情形二:在核准前即单独实施
1、曲美家居跨境并购Ekornes ASA(明确了“募投项目不以非公开核准为前提”,但未明确募投项目是在核准前或核准后实施,只说了在核准之前“可”实施,即可对应1-1、2-1,从最终操作情况来看界定为2-1)
2018年5月24日,曲美家居公告了《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融资上限为25亿元,募投项目为“要约收购挪威奥斯陆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Ekornes ASA 至少 55.57%已发行股份”,该收购构成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中载明:“收购项目的实施不以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为前提,且在中国证监会核准之前即可单独实施。”
当日,曲美家居同时公告了非公开相关的全套文件以及《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重大资产购买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等重组相关文件。
2018年9月28日,曲美家居公告《重大资产购买实施情况报告书》,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公司已完成强制收购交割结算,公司境外子公司QuMei Investment AS 持有标的公司 36,892,989 股股份,占Ekornes ASA 总股本的 100.00%。
本次交易取得标的公司 100%股权,交易价格为 512,812.55 万挪威克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 2018 年 5 月 22 日(即董事会召开前一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汇率为 100 人民币兑 126.21 挪威克朗)计算,合计 406,316.89 万人民币。
公司自筹资金来源包括自有资金、股东借款和银行借款。其中股东向上市公司提供借款 15 亿元人民币,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等值 18 亿元人民币的欧元贷款。
截至目前,曲美家居非公开发行项目尚未完成申报,按照当前不到40亿的市值,非公开仅能募集8亿元人民币。
2、邦宝益智(603398)2018年5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应2-1)
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不以中国证监会的核准为前提,且在中国证监会核准之前即单独实施,公司及公司聘请的相关中介机构已经按照《准则第 26 号》的规定编制、披露相关文件。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不以中国证监会的核准为前提,且在中国证监会核准之前即单独实施,公司及公司聘请的相关中介机构已经按照《准则第 26 号》的规定编制、披露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