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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志武对计划经济贫富分化作用与市场经济均贫富作用的卓越论述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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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ukeke 发表于 2006-3-29 15:01:00

没有民主政治,没有来自公民有力量的制衡,一切的“为了国家的利益”只会成为“牟取个人私利的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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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ngdomlove 发表于 2006-4-25 19:43:00

我认为不错

原始积累的确是掠夺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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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眼狂刀 发表于 2006-5-2 01:39:00
希望多一点这样敢言的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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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虎 发表于 2006-5-10 10:46:00

陈志武在偷换概念


陈志武在开篇就指出:“中国日益严重的贫富差距应该归咎于市场化改革吗?很多人说是。他们认为:要想减少贫富差距,中国就应该停止国企民营化和其他一些市场化改革。本文将说明,这种看法是错误的。实现和谐社会的办法不是回到过去的国家所有制和政府管制经济,而是加速市场化改革和建立民主政治。”。

显然,陈志武在文章开篇中所说的“地区间、城乡间、社会阶层之间”的收入差别,我们相信是人们通常所认为的,社会的不同阶层或阶级之间由于其经济地位差别而造成的贫富差距。

然而,在后面的论证中,陈志武将“地区间、城乡间、社会阶层之间”收入差别的含义,由“社会的不同阶层或阶级之间由于其经济地位差别而造成的贫富差距”偷换成“地区间”居民的收入差距,偷换了概念。然后,以此为据,从而完全否定了贫富差距现象的存在。从而达到了掩盖贫富差距的目的。

以中国经济、特别是改革开放之前的经济为例,其突出特点是国有企业、国有银行、国家财政"三位一体"的计划经济体制。在政府掌控所有资源配置、所有生产计划与销售、所有金融储蓄的时候,从理论上讲,通过国家的控制可避免很多浪费,也可克服资源在不同地区、不同社会阶层间的不平等配置。这听起来确实不错,如果做的好那当然最好。但是,从另一方面讲,这也使道德风险、腐败空间达到最大,如果做的不好,这种人为的管制可导致极端的不平等,最大化地区间的不平衡。比如说,政府通过国有商业银行和政策银行几乎控制了从全国各地收集的全部资金,这种对老百姓储蓄的绝对垄断使政府可以任意选择扶持某些区域、忽视其它区域,引起显著的地区间差异和收入机会不平等。看看北京跟山西、江西、湖南、云南等省的差别,我们既能看到这种资源调配的威力,也能看到它的极端不公平。-- 我们稍后再回到中国的经历,开始还是让我们理清一种分析问题的框架。”

显然,陈志武在这里只提到地区间的收入差距,而压根不提贫富差距的主要内容:不同阶层或阶级之间的贫富差距。

那么,陈志武在全文的其它部分有没有提到,计划经济条件下不同阶层或阶级之间的收入差距呢?我们没有看到。

下面引用陈志武大篇原文。目的是让大家看到陈志武是怎么偷换概念的。

分析框架:四种国家体制

  以中国经济、特别是改革开放之前的经济为例,其突出特点是国有企业、国有银行、国家财政"三位一体"的计划经济体制。在政府掌控所有资源配置、所有生产计划与销售、所有金融储蓄的时候,从理论上讲,通过国家的控制可避免很多浪费,也可克服资源在不同地区、不同社会阶层间的不平等配置。这听起来确实不错,如果做的好那当然最好。但是,从另一方面讲,这也使道德风险、腐败空间达到最大,如果做的不好,这种人为的管制可导致极端的不平等,最大化地区间的不平衡。比如说,政府通过国有商业银行和政策银行几乎控制了从全国各地收集的全部资金,这种对老百姓储蓄的绝对垄断使政府可以任意选择扶持某些区域、忽视其它区域,引起显著的地区间差异和收入机会不平等。看看北京跟山西、江西、湖南、云南等省的差别,我们既能看到这种资源调配的威力,也能看到它的极端不公平。-- 我们稍后再回到中国的经历,开始还是让我们理清一种分析问题的框架。

  一般而言,国家既是规则的制定者,又是唯一可合法使用暴力执行规则的组织,这两方面已经给国家至高无上的权力,本身已蕴含巨大的道德风险或说腐败空间。如果再让它取代民间、取代个人成为企业的所有者和经营者(球员),那么这种安排所蕴含的道德风险就更加无穷大了。

  既然如此,保证地区间、群体间经济机会平等的问题就成了根本性的制度设计问题。为便于讨论什么样的制度安排更有利于降低不平等,我们从两个角度来对国家形态做分类:第一是看它有代议制还是非代议制政府,第二看它是市场经济还是非市场经济。代议制政府的核心在于监督制约国家立法权、执法权以及资源配置权的使用,目的是降低由国家权力带来的道德风险,防止国家权力被滥用。

  由此我们得出四种组合,或说四类国家形态:(1)代议制政府加市场经济(以下简称为"第一类国家");(2)代议制政府与非市场经济("第二类国家");(3)非代议制政府与市场经济("第三类国家");(4)非代议制政府与非市场经济("第四类国家")。当然,现实的情况不可能如此纯粹,因为世界上不存在纯粹的自由市场经济。但为了简化讨论,我们还是以这四类国家形态在为基本分析框架。

  实际中,第一类国家包括美国、英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等。在现今世界上很难找到纯粹的第二类国家,但法国、意大利、日本和印度可能最接近这一类型的国家,在这些国家中,政府仍然在资源配置、行业准入管制中起着重要作用,国有企业在某些产业中也占相当的份量。比如,1979-1991年间,意大利的国有企业产值占意大利GDP的14.8%, 法国国有企业产值占GDP的10.5%,而美国的国有企业只占其GDP的1.2%。 1955年,日本国有企业占其GDP的24%,之后就逐渐下降至近期的12%。但我们知道,日本政府对经济的控制是通过工业计划和严格的行业管制,而不是直接的国有企业来实现的。

  第三类国家在今天更加少见,但是在现代民主制度出现之前历史上大多数国家都属于这一类型,没有代议制政府但其经济还主要由市场来决定。例如,20世纪初之前的中国就属于这种类型,专制的皇帝和他的朝廷不是民选的,但他们并未控制全国的生产资料,民间经济基本由市场供求决定。按理说,这种国家形态不是一个稳定的均衡状态,因为如果皇帝的权力不受任何制约,那么即使当初的社会财富不是他的,他也可随意将民脂民膏夺为国有,使国家形态转变为第四类。之所以中国在各个朝代都能停留在第三类国家状态中,关键是在晚清之前中国不具备两样东西:既没有全国范围内大规模的运输系统。又没有全国性的现代银行体系,中国的第一个现代银行--户部银行成立于1898年。在这样的情况下,即使皇帝想要调配全国各地的资源来重点发展一个地区(例如,首都),他这样做的能力也微乎其微。一方面他没有遍及全国的银行帮他收集民间资本,另一方面要把华南、华东的资源调到北京谈何容易。换句话说,除了征税和制定某些商业规则外,在当时缺乏规模交通运输网以及银行体系的情况下,尽管皇帝和其朝廷文武并非民选的代议制政府,但天高皇帝远,他们对社会能造成的破坏相对有限,其道德风险远远不如在现代交通运输与现代银行支持下的非代议制政府所可能带来的那么大。实际上,在有些朝代时期,各地方州府、县府享有较高的管制权,包括可以发行本地的纸币、银钱和铜钱,这些也从一定角度限制了腐败皇权所能摄取的民脂民膏程度。

  到今天,还有几个国家属于第四类,包括中国、北朝鲜、越南和古巴。1990年左右进行私有化之前,俄罗斯和东欧国家也属于这一类型。这种"非代议制政府"与"非市场经济"的组合不仅把社会资源通过现代运输技术和银行体系集中由官员调配,而且让官员们在不受老百姓监督制约的情况下调配全社会资源。

那么,这四类国家形态中,哪一种更有利于降低地区间、社会阶层间的不平等呢?

两类代议制国家的共性与差异

  我们先讨论各国家形态对地区间收入分布的影响。过去20几年里,许多经济学家对不同国家的跨地区收入水平的趋同和分离规律做了仔细研究。一般而言,测度地区间收入不平等程度的指标有两种:各地区人均收入的方差系数以及地区间人均收入的逼近速度。前者等于各地人均收入的标准方差除以全国人均收入,后者反映的是穷困地区以多快的速度向全国平均收入靠近。

详细讨论中国的经历之前,让我们先看看其它国家的情况。这里需要说明,由于第三类国家今天已难找到,而当年的第四类国家又没有留下可用的数据,所以本文只能根据第一和第二类国家以及中国的经验数据来回答我们的核心问题。著名经济学家 Barro和Sala-I-Martin收集了美国50个州在1880-1990年间、日本47个行政区在1930-1990年间和西欧国家不同地区在1950-1990年间各地区人均收入的方差系数以及逼近速度。 Cashin 和Sahay 研究估算了印度在1961-1991年的情况。

  美国、西欧、日本、印度这些国家都以民主代议制政体为基础,但对经济的控制以及国家以所有者、经营者参与经济的程度却各有千秋。这里我们用各国在1978-1991间国有企业产值占GDP的百分比,来测度各国对经济控制的程度,数据来源是世界银行的一份研究报告。 国有企业占GDP的百分比当然只反映政府参与或控制经济的一方面,并不能概括政府的各种审批、发照管制程度,也不能反映出政府能随意改变市场规则的程度,这里我们仅依该指标作为对一国政府介入经济的程度的一种近似。

  图一显示出在1990年时同一国家中不同地区人均收入的差距程度(方差系数)跟该国国有企业占GDP百分比的关系,我们看到国有经济比重、政府管制越强的国家,其跨地区的收入差距就越大,越不平等。美国和英国的跨地区收入差距最小(都为0.14),印度和意大利的最高(分别为0.33和0.26)。因此,虽然美国的市场化程度最高,其国有企业只占GDP的1.2%,而印度和意大利的国有企业分别占GDP的12.5%和14.5%,但这并没使得印度和意大利的各地区能更平衡地发展,反而是在最自由市场的美国的50个州能最平衡地发展。相比之下,1990年时中国国有企业约占GDP 的40%,29省市人均GDP的方差系数为0.67,中国省市间的这种差距使图一中的各个国家都无法比,也正因为这个原因,我决定不把中国放在图一中,否则会盖住整个图示。政府一手操办经济,把市场的力量搁置起来,结果使各地的机会如此的不等。

  图一反映的只是1990年这一年的情况,是静态图景。从动态变迁角度看,美国各州间人均收入的方差系数在1880年为0.55,1950年降到0.23,1990年再降至0.14。从1950年到1990年,英国、法国、德国、西班牙、意大利、日本的跨地区收入差距都在逐年下降,都变得更平衡。可是,在西欧国家中,意大利政府对经济的介入最深,其跨地区收入差距的降幅相对最小,到1990年其方差系数还停留在0.26。而在执行"准计划经济"的印度,它的跨地区收入差距在1961年时为0.29,到1990年则上升到0.33,地区间的不平等反而有些恶化。--不过,跟中国比,印度就好多了,因为在1952年时中国省市间的方差系数为0.58,,1978年升到0.79,1990年时为0.67, 地区间不平等的恶化程度比印度更高,至于其中的原因等下节再谈。

  为了进一步理解政府"看得见的手"的影响,图二把各地区间人均收入的趋同速度(beta convergence)跟国有企业在该国家中的比重联系起来。这里我们看到,美国的贫困州在1880-1990期间以每年缩短1.7%的速度减少它们跟全美平均水平的差距。英国的跨地区收入差距的趋同速度最快,每年减少3%,大约需要23年的时间才能使贫困地区与全国平均水平的收入差距缩小一半。意大利、印度和德国的趋同速度最慢,每年分别以1%、1.4%和1.4%的速度缩小地区间的收入差距,这意味着意大利需要68年才可使贫困地区与全国的收入差距缩小一半。需要注意的是,图二中的趋同速度系数反映出美国在1880-1990年间、日本在1955-1987年和其它国家在1950-1990年间的经验。如果没有制度障碍的话,由于科技的进步,最近几十年里如何国家的地区间应该有更快的趋同。这意味着美国的趋同速度可能被低估,因为其样本期间包括了19世纪末以及二战之前的年份。尽管如此,这些国家的现实经验确实表明:国有化程度越低,一国之内地区间收入差距就会更快地逼近。

  政府介入经济的程度越高,地区间越不容易平衡发展,这个结论当然跟以往固有的看法正好相反。为什么呢?其实,这可以从经典的索罗-斯旺经济增长模型来解释。按照该理论,地区间人均收入增长之所以不同,是源于资本与劳动力比率的不同。 如果地区之间生产要素的流动不受自然环境或者法律或者政府的限制,劳动力将从低资本缺乏、收入低的地区迁居至资本密集的地区,而资本密集地区的资本将转移至资本稀缺的地区。市场力量促使这两类要素的流动,最终将使地区间的资本与劳动力比率达到平衡,地区间的人均收入也会趋同。但是,市场的这种效果需要一组前提条件,就是政府不能在其中插手,不能通过户籍制度等阻止人口流动,也不能通过行政手段人为地在各地区间分配资源。图一和图二证实了这一点。因此,生产要素与人口的自由流动、自由贸易是把地区发展水平连结在一起的两种决定性力量。

  当然,这里我们所讨论的8个国家都有代议制政府,虽然它们的民主监督和问责机制的运行效率差别较大,但它们至少有这些机制监督政府对经济的管制行为,约束政府的资源配置行为,使官方的资源配置尽可能对各地区都公平,而不是偏向个别地区或某些群体。这就是为什么虽然印度、法国和意大利等政府对市场的控制很多,干预资源配置,但其地区间的人均收入差距毕竟每年在缩小,只是在趋同速度上慢于英美。换言之,在第一、第二类国家中,即使政府有资源配置权力,也会因为政府权力能通过基于选举的民主制度得到纠错,所以政府对经济的扭曲会受到制约,配置资源的权力会更多地用于增进机会平等而不是扩大差距,政府干预对地区间发展机会的损害会被控制在尽可能小的范围。

以上两类国家的共同点是具有代议制政府。如果没有代议制政府而同时又不是市场经济,那结果会怎样?也就是说,第四类国家会更有利于平衡发展吗?”

从这里我们看出,陈志武通篇都是在论证不同地区间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即不同制度下的不同国家对不同地区投资的差距的问题。对于这个观点的片面性,我们在后面再论证。我们所说的是,陈志武却从这些论证中,所得出的结论却是“地区间、社会阶层间的不平等”问题。然而,我们从陈志武的通篇论证中,看不到一丝一毫的关于不同阶层或阶级之间的不平等的任何证据。显然,我们得出的结论是,陈志武通过论证计划经济国家不同地区发展不平衡来得出了计划经济条件下不同阶层之间存在不平等。这显然是违反了最简单的逻辑。

陈志武在后面的论证中,仍然不断地重复着这个错误;

中国的经历或许能帮助我们看清第三和第四类国家形态对地区间、群体间发展机会的影响。为做到这一点,我们先把北京与全国其它省进行直接比较,先看看北京跟其它各省市的发展差别,然后再回到我们的核心命题。这个研究角度跟以往的地区研究视角当然有所不同,因为以往的地区发展研究基本都喜欢把沿海省份与内陆省份进行比较。但是,沿海地区的发展优势基本来自于它们的地理位置,是运输成本最低这个事实给了它们几百年的外贸优势,因此将沿海与内陆地区做比较研究可以帮助我们回答一般经济学的问题,但并不能回答政治经济学的问题。因此,为了回答有关国家形态对地区间、群体间发展机会的影响问题,把北京跟其他省市、然后把省会跟非省会城市进行比较,我们更能看出行政权力在不同的经济制度下对各地发展机会的影响度。北京是全国的首府,是政府所有权力的中心,政府所有办公机构包括国家计委(国家发改委)都坐落在此;到了省这一级,省会城市又掌握了那个省的所有行政权力、掌握了那个省的资源配置权;依此类推,到了地区市那一级,市又是本地区的权力中心。这种行政权力结构对不同地方居民的收入机会有何意义呢?答案当然取决于政府形态和经济形态。

  2003年,北京的人均GDP为32601元,是全国平均水平9073元的3.6倍多,在全国31个省和直辖市中名列第二,排在人均GDP为46718元的上海之后。图三显示出历年北京和全国人均GDP水平,以1995年的不变价格(元)为单位表示。 从图中清楚看到,自1949年至今,北京和全国其他地方间的绝对收入差距在稳定地增长,没有放慢速度的迹象。

  图三描绘的人均GDP增长图景令人印象深刻。值得注意的是在1952年,北京人均GDP在29省之中排第九位,位于上海、黑龙江、吉林、天津、辽宁、河北、浙江和广东之后。也就是说,建国初期,北京并不在最富有的省市行列中。但是,它的人均GDP排位在1958年时已经上升为第五位,1965年为第四位,到1978年就名列第二(只在上海之后)。从那以后,北京一直位于全国31省市中的第二位。

  1952-1978年期间,在起初10个人均GDP最高的省市中,北京和天津是唯一的两个人均GDP相对排名在上升的城市。而在这些省市中,北京的人均GDP排名的上升幅度最大:从第九跃居第二位。那么,在其他富有的省份要么发展停滞、要么越来越落后的这些计划经济年代里,是什么使北京经济经历如此大的飞跃呢?

  一个关键的因素是政府通过国家计划和国有制,特别是通过国家对金融资源的绝对控制,把资源偏向北京和少数其它城市,让各地人们的收入增长机会完全不平等。在建国初期,北京人均GDP在全国排列第九,这至少说明两点。首先,与其他沿海省和直辖市相比,北京在自然禀赋上不一定有明显优势。清朝以及其他王朝在不同时期选北京为首都,这并没使北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之前成为最富有或者第二富有的省市;

  其次,这说明在中国处于第三类国家形态的时候,也就是没有代议制政府但有市场经济,由于各朝皇帝不拥有太多生产性资产,不是国有制,朝廷也没有垄断全国的银行和储蓄存款,所以虽然数百年北京是中国的首都,但这并没有使它得到超等特殊的发展机会。即使皇帝和朝廷想要特别扶持北京,由于经济资源不控制在他们手中,他们也无法实施其愿望。在那些时期,虽然皇帝能开口要做这个那个大工程,或者重点偏向某个地区、忽视其它地区,但由于缺乏大规模运输技术、也没有集中全国民间资源的金融系统,他的实际能力很有限,资源并不能从全国各地往首都调动,不可能大规模跨区域流动。因此,每个地区的发展机会仍然主要由它的自然禀赋确定,加上原来的人口流动相对受限较少,依靠自然禀赋的发展意味着各地的增长机会不至于太离谱地千差万别。一个县、一个乡的民间储蓄通过本地钱庄、当铺聚集,然后又基本投放于本地,造福于本地经济。那种靠自然禀赋的发展当然慢,但市场的力量至少能促进各地区经济缓慢但相对同步地发展。

  换句话说,如果一个国家没有民选的代议制政府对权力进行制约,那么最好是不采用非市场经济、不搞国有经济,因为在这种制度下如果资源配置由市场支配,而不由政府控制,那么这至少可大大减少行政部门配置资源所能带来的不平等,缩小腐败空间。但遗憾的是在20世纪里,恰恰是没有代议制政府的国家更容易采用国有制加计划经济。

  1950年左右中国开始国有化,继银行之后,到1958年,企业、土地和其他生产性资产的国有化已基本完成,政府拥有了对财政资源、物质资源、金融资源和人力资源的全面控制权,完全由政府取代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有了现代运输与通讯技术,政府对经济的绝对控制也的确可行。与清朝和其它朝代不同,当今中国拥有由广泛的铁路、公路、河流、海运以及空运组成的巨大运输网络,通过禁止地下钱庄以及其它民间金融组织国家也垄断了全国范围内的金融储蓄。在这种条件下,掌控这些资源的配置和使用权的机构又都集中在北京,特别是在缺乏民主代议制的监督问责机制下,这种资源配置权的高度集中为北京以及少数几个其它城市提供了空前的发展特权。这就是北京的故事。

  作为全国权力中心,北京当然永远不可能缺乏投资,只要需要,任何北京工程都将被首先供资支持。结果,以北京和河南为例,1952年时北京的人均GDP大约是河南的1.8倍。这一比率到1977年变为3.6倍,到2001年升为4.2倍。相反,在"天高皇帝远"的湖南和山西,由于都享受不到特权、均不被重点扶持,所以这两个省的人均GDP之比值一直没变。1952年,山西的人均GDP是湖南的1.07倍,到1978年为后者的0.97倍,2003年时为湖南的1.01倍。

作为中国经济和社会的最大窗口,上海也不能缺乏投资。因此,在高度管制的经济里,北京、上海和其它有特殊意义的城市是一个世界,而其余地区是另一个世界。说到底,在第四类国家形态下,中国没有可靠的民选代议制机制保证集中控制的资源能被公正地配置。

权力大小决定收入高低

  前面讲过,北京是全国的首府,是所有权力的中心;到了省一级,省会城市又成了那个省的权力中心;到了地区市一级,市又是本区的权力中心。这种权力结构对不同地方居民的收入机会又起着决定性作用,出生地真是决定了一个人一辈子的收入机会或说人力资本。

  为说明这一点,表一给出首都北京、省会城市、非省会城市(地区级市)以及县的统计数字。除北京之外,其它行政级别的地方均按全国同类地方的平均值计算。由于县一级数据的限制,我们只计算2002年的情况。在表一中,当我们从金字塔式行政权力结构的最上端逐步下降到县一级时,人均GDP从北京的28449元,到省会城市的22565元,到地区级市的13660元,最后到县一级的5674元。

  也就是说,北京的人均GDP是县一级的5.02倍,省会市是县一级的3.98倍,地区市是县一级的2.41倍。一地的人均GDP跟该地在金字塔式行政权力结构中的位置高度相关!

  是什么在支持这种金字塔式人均GDP结构呢?最直接的因素是投资分配结构。在表一中看到,人均固定资产投资也服从同样的从上到下的金字塔式结构。北京的人均固定资产投资最高,2002年为15905元,省会城市第二高--人均9223元,地区市里人均5137元,县级最低,人均才590元。

  各地方固定资产投资占GDP的比率呈现相同的顺序, 从北京的55.9%到省会城市的40%,再到县水平的12.9%。值得注意的是,除了沿海地区的FDI 资本占本地GDP的4.5%之外,其它地区的固定资产投资主要来自政府控制的资金(包括银行的资产)。因此,一个城市或地区到底能得到多少固定投资,主要由政府部门来决定。在没有民主监督制约机制的情况下,"近水楼台先得月"便成了主要的资金配置原则。众所周知,到目前为止,中国的经济增长还主要靠投资驱使,而不是靠提高生产率。在中国各地,GDP增长跟固定资产投资间的相关度超过90%。因此,投资分配是每个地区收入增长的关键决定因素,而一个地方能得到多少投资又与本地掌握的行政权力高度相关,所以最终是权力决定贫富,权力结构决定投资分配结构。

  表二显示跨地区的收入和投资分布情况,地区分为大城市(北京、上海和天津)、沿海、东北、西北、西南和中部省份。表中给出各地区的平均值。首先,从1978年到2003年,三大城市的人均GDP净增长34751元,沿海省15443元,东北7228元,中部省7356元,西南省5347元。从各区每年的人均固定资产投资看,大城市得到人均最高的固定资产投资(5459元),沿海省次之(1693元),中部省倒数第二(750元),而西南省份的人均固定资产投资最少 (682元)。从固定资产投资占GDP的比率看,还是大城市最高(40.53%),西北省份次之(37.1%),沿海省份第三(29.67%),中部最低(25.43%)。因此,正如我们所熟悉的,各地区的收入增长机会确实不均。”

从这里,我们仍然看到,陈志武用大量的篇幅,论证了计划经济时代中国不同地区间由于政府对投资分配的不同导致的不同地区居民收入不均。然而,在得出总结论时,他仍然在说,这是指的“群体间发展机会的影响”;但是,由于不同地区发展不平衡导致的不同地区居民收入差距,同不同阶级或阶层由于其经济地位不同所导致的收入差距的不同,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而陈志武显然是偷换了概念。

陈志武在这里对不同地区间发展不平衡的问题的论证,不客气地说,这叫“站着说话腰不痛”。是饱汉不知饿汉饥。

众所周知,中国是一个经济不发达国家,在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中国基本上是一个落后的农业大国。即使是今天,中国农业人口仍然占绝大多数。显然,摆在中国面前的主要任务,是实现国家工业化。对于任何一个国家来说,当其处于实现工业化初期的时候,必然要走高度集中资金优先投资于工业发达地区,让工业首先发展起来;所以,中国才有了优先向工业发达地区特别是大中城市和工业发达地区的投资。相信,西方国家在这方面也是如此。至少,马克思时代西方国家的广大农村同城市之间同样存在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矛盾。

陈志武根本没有考虑以美国等西方国家在二战后以巴黎统筹协定为标志的对中国的全面战略封锁,由此导致中国无法通过引进外资实现现代化,因而不得不走强行压低社会消费水平实施高积累的手段从国内集中资金实现工业化这条路。而如果要走这条路,那自然免不了将投资重点放在工业发达地区;只有工业发展起来了,国家才能有力量进一步投资经济不发达地区。

显然,如果没有巴黎统筹协定,没有西方国家对中国的冷战政策,中国政府也绝不会用这样的方式实现工业化。而陈志武在这里,却要中国政府在西方国家严励的封锁条件下不准许中国从国内集中资金实现现代化。试问,如果中国仍然停留在落后的原始的农业社会水平,如陈志武所希望的那样,那中国还能存在多长时间呢?

陈志武在这里集中了相当篇幅指责了中国政府三线建设的战略决策。但是却忘记了当时的历史背景,那就是中国政府同美苏两大战略集团都产生了尖锐的矛盾。而中国政府不得不把中国宝贵的工业资源迁往三线地区,目的是为了不至于使这些工厂企业在即将到来的战争特别是有可能到来的核战中毁灭。

陈志武在标题中武断地认为,市场经济具有均富作用,但是,他的通篇文章中,压根一字未提相关的话题,因而我们相信,他根本没有论证就将其作为结论强加于人了。

其实,说市场经济具有均富作用,这个观点根本就是站不住脚的。事实上,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竟争必然导致商品生产者的贫富两极分化。因为商品的价值取决于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因此,对不同的商品生产者来说,由于其技术、资金的差别,导致个别劳动时间大于或小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因而必然导致不同的商品生产者生产的商品成本的高低;从而导致两极分化。而且,由于商品竟争导致的企业的破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那是常见的。生活在西方的陈志武不可能对这一点都不知道吧?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5-10 15:24:27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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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j 发表于 2006-5-11 07:41:00

什么叫贫富分化?收入差距就等于贫富分化吗?如果一个人因发明了先进技术,通过提高生产率而获得了更大收入,那么这种更大收入就是贫富分化的表现吗?

不是,这不是贫富分化,因为对社会作出更大贡献者获得更大收入,与贡献小者获得更小收入,这也是“均贫富”的体现。不能将均贫富理解成平均主义大锅饭。

体现在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的晦涩哲人;哲学经济逍遥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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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虎 发表于 2006-5-12 09:29:00
以下是引用hhj在2006-5-11 7:41:00的发言:

什么叫贫富分化?收入差距就等于贫富分化吗?如果一个人因发明了先进技术,通过提高生产率而获得了更大收入,那么这种更大收入就是贫富分化的表现吗?

不是,这不是贫富分化,因为对社会作出更大贡献者获得更大收入,与贡献小者获得更小收入,这也是“均贫富”的体现。不能将均贫富理解成平均主义大锅饭。

技术创新也属劳动范畴,区别在于简单和复杂,分别从事这两种劳动的叫“蓝领工人”和“白领工人”;作为后者,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没理由将他们从工人阶级中分裂中去充当资本剥削的夫代者,也无理由用他们的劳动成果来掩 饰资本主义剩余价值剥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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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平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07-8-30 15:11:00

[讨论]

以下是引用hhj在2006-2-12 17:57:00的发言:

陈志武对计划经济贫富分化作用与市场经济均贫富作用的卓越论述
【现在存在一种否定市场取向改革的"反动逆流"!认为今天迅速恶化的贫富分化,是由于市场经济造成的。所以就出现了象刘国光等人所主张的"市场经济过多了,要恢复一点计划经济成分"的庸俗观点。现在,陈志武教授以其独特的眼光卓越地论证了恰恰相反的结论:计划经济具有导致贫富分化的作用,而市场经济反而具有"均贫富"的作用。本人一贯认为,社会的和谐,来源于竞争,竞争达至均衡,从而形成社会的和谐发展状态。而计划经济本身就是一种十足以行政指令为主要方式的垄断经济与资源配置的畸形形式,这种垄断直接以行政管制为其最高形态,因而使垄断达到了顶端,它所造成的负面影响就是社会分化的严重化。而今天中国的基尼系数的迅速增大,正是这种影响所延续下来的结果。---黄焕金】

  从这一点看,由于民主制度能减弱政府权力被不公平使用的空间,所以它是缩小社会收入差距的决定性因素。而在民主国家中,收入趋同的收敛速度又不同。该速度取决于经济国有化、政府管制程度:一个国家的经济国有化程度越低,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各地区的人均收入趋同越迅速。这说明非国有经济、市场化对减少收入差距具有促进作用。

【现在存在一种把完全市场化当作改革的潮流!认为今天迅速恶化的贫富分化,是由于计划方式造成的。所以就出现了要市场不要计划的非此即彼的极端庸俗观点。陈志武教授的这篇文章就是这种观点的一种表现:计划经济具有导致贫富分化的作用,而市场经济反而具有"均贫富"的作用。有人认为,社会的和谐,来源于竞争,竞争达至均衡,从而形成社会的和谐发展状态。但是,狮子竞争,独居寡群;密封协作,和睦共处。计划抑或市场,都是行为的方式而不是原则和目标,适于计划的就要计划,适于市场的就要市场,不能一概论之。把计划和垄断挂钩,不过就说不分青红皂白反对政府存在的一种无政府思潮。今天中国的基尼系数的迅速增大,正是伴随着所谓完全市场化进城的,这并不是一种简单的巧合】

陈教授说“由于民主制度能减弱政府权力被不公平使用的空间,所以它是缩小社会收入差距的决定性因素”,这种论断不能成立。既然是民主制度,政府权力来于民众,不存在需要被减弱的、不公平使用的空间。退一步,即便是存在,也是民众选择的结果,说明所谓的民主并不能准确地达到公平的结果。民主就是公平,这是不可进一步论证的假定。本人之前有帖“对政府的角色界定决定经济学的走向”,就是此意。

陈教授把西方欧美国家归于民主政府而把中国政府归于非民主政府,不过如此,不要再提什么推行不推行市场经济体制——一个民主的政府怎么还存在社会不公?不就是说外国的月亮已经是圆的了嘛!另一方面,一个非民主的政府怎么可能接受你这个民主的建议?你提不是也白提嘛?直接喊出“打倒”不就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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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5-12-25 0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