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参与主体:
为落实在上交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决策部署,规范科创板股票登记结算业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修订形成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登记规则(征求意见稿)》,起草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科创板股票登记结算业务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现面向各市场参与主体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19年2月20日前反馈至本公司。
特此通知。
联系人:赵旭;张英博
电话:010-50938525;010-50938777
邮箱:zhaoxu@chinaclear.com.cn;ybzhang@chinaclear.com.cn
附件:
2、
《科创板股票登记结算业务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pdf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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