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jssuny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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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证员] 单证员考试培训综合资料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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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sunyz 发表于 2010-1-20 15:27:53
单证员考试培训综合资料(十一)
外贸单证审核知识

单证审核知识


单证的审核是对已经缮制,备妥的单据对照信用证(在信用证付款情况下)或合同(非信用证付款方式)的有关内容进行单单,单证的及时地检查和核对,发现问题,及时更正,达到安全收汇的目的.  


一、单证审核的基本方法 :


纵向审核法是指以信用证或合同(在非信用证付款条件下)为基础对规定的各项单据进行一一审核,要求有关单据的内容严格符合信用证的规定,做到“单,证相符”


横向审核法在纵向审核的基础上,以商业发票为中心审核其他规定的单据,使有关的内容相互一致,做到“单,单相符”。


二、单证审核的重点  

    (一)综合审核的要点:  

检查规定的单证是否齐全包括所需单证的份数.  


检查所提供的文件名称和类型是否符合要求.  


有些单证是否按规定进行了认证.  


单证之间的货物描述,数量,金额,重量,体积,运输标志等是否一致.  


单证出具或提交的日期是否符合要求.  

    (二)分类审核的要点:  

汇票  


汇票的付款人名称、地址是否正确;  


汇票上金额的大、小写必须一致;  


付款期限要符合信用证或合同(非信用证付款条件下)规定;  


检查汇票金额是否超出信用证金额,如有信用证金额前有“大约”一词可按10%的增减幅度掌握;  


出票人、受款人、付款人都必须符合信用证或合同(非信用证付款条件下)的规定;  


币制名称应信用证和发票上的相一致。  


出票条款是否正确如出票所根据的信用证或合同号码是否正确。  


是否按需要进行了背书。  


汇票是否由出票人进行了签字。  

    汇票份数是否正确如“只此一张”或“汇票一式二份有第一汇票和第二汇票”
 

    2.商业发票  


抬头人必须符合信用证规定;  


签发人必须是受益人;  


商品的描述必须完全符合信用证的要求;  


商品的数量必须符合信用证的规定;  


单价和价格条件必须符合信用证的规定;  


提交的正副本份数必须符合信用证的要求;  


信用证要求表明和证明的内容不得遗漏。  

    发票的金额不得超出信用证的金额,如数量、金额均有“大约”,可按10%的增减幅度掌握。
 

    3.保险单据  


保险单据必须由保险公司或其代理出具;  


投保加成必须符合信用证的规定;  


保险险别必须符合信用证的规定并且无遗漏;  

    保险单据的类型应与信用证的要求相一致,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保险
    经纪人出具的暂保单银行不予接受;  

    保险单据的正副本份数应齐全,如保险单据注明出具一式多份正本,除
    非信用证另有规定,所有正本都必须提交;  


保险单据上的币制应与信用证上的币制相一致;  


包装件数、唛头等必须与发票和其他单据相一致;  


运输工具、起运地及目的地,都必须与信用证及其他单据相一致;  


如转运,保险期限必须包括全程运输;  


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保险单的签发日期不得迟于运输单据的签发日期;  

    除信用证另有规定,保险单据一般应作成可转让的形式,以受益人为投保人,由投保人背书。
 

    4.运输单据  


运输单据的类型须符合信用证的规定;  


起运地、转运地、目的地须符合信用证的规定;  


装运日期/出单日期须符合信用证的规定;  


收货人和被通知人须符合信用证的规定;  


商品名称可使用货物的统称。但不得与发票上货物说明的写法相抵触;  


运费预付或运费到付须正确表明;  


正副本份数应符合信用证的要求;  


运输单据上不应有不良批注;  


包装件数须与其他单据相一致;  


唛头须与其他单据相一致;  


全套正本都须盖妥承运人的印章及签发日期章;  

    应加背书的运输单据,须加背书。
 

    5.其他单据如装箱单、重量单、产地证书、商检证书等,均须先与信用证的条款进行核对,再与其他有关单据核对,求得单、证一致,单、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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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sunyz 发表于 2010-1-20 15:28:11
单证员考试培训综合资料(十二)
商品价格的确定及货币的运用
  在进出口贸易中,价格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因素。
  因为进出口商品的价格直接关系到买卖双方的经济利益,也是国际贸易中一项重要的交易条件。一次贸易谈判的成功与失败往往与价格因素有关。

  因此,在报价前确定一个合理的双方都可接受的价格是一件十分重要而复杂的工作。这涉及到我国进出口商品的作价原则,对国际市场行情的了解,对出口商品成本和利润的测算,国际货币的运用和换算以及考虑到影响价格的各种因素。

  第一节、商品价格的确定

  一、出口商品的作价原则

  在“公平合理”的基础上,我们必须遵循三项原则:
  ①按国际市场价格水平作价;

  ②结合国别/地区政策作价;

  ③结合购销意图作价。

  二、出口商品的作价方法
  国际货物买卖的作价方法,一般采用①固定作价,即在磋商交易中,把价格确定下来,事后不论发生什么情况均按确定的价格,结算应付货款。
  但在实际业务中,有时也采用②暂不定固定价格、③暂定价格和④滑动动价格等作价方法。

  1.固定作价
  货物的价格,通常是指货物的单价,简称单价(Unit Price)。在机电产品交易中,有时也有一笔交易含多种产品或多种不同规格的产品而只规定一个总价的。

  国际贸易的单价远较国内贸易的单价复杂,一般需由计量单位、单位价格金额、计价货币和贸易术语四项内容组成。

  例如:
  每公吨            600                 美元          CIF伦敦

  计量单位
   单位价格金额
计价货币
贸易术语

  上列单价,如买卖双方对此无其他特殊约定,应理解为固定价格,即订约后买卖双方按

  此价格结算货款;即使在订约后市价有重大变化,任何一方不得要求变更原定价格。在有的合同中,也有对此作出明确规定的。例如:

  合同成立后,不得提高价格。

  No price increase shall be allowed after conclusion of this contract.

  合同成立后,不得调整价格。

  No price adjustment shall be allowed after  conclusion of this contract.


  2.暂不固定价格
  某些货物因其国际市场价格变动频繁,幅度较大,或交货期较远,买卖双方对市场趋势难以预测,但又确有订约的意旨,则可约定有关货物的品质、数量、包装、交货和支付等条件,对价格暂不固定,而约定将来如何确定价格的方法。

  例如, 在合同中规定,以某月某日某地的有关商品交易所该商品的收盘价为准或以此为基础再加(或减)若干美元。来源:考试大

  3.暂定价格
  为避免价格风险,买卖双方在洽谈某些市价变化较大的货物的远期交易时,可先在合同中规定一个暂定价格,待日后交货期前的一定时间,再由双方按照当时市价商定最后价格。

  在我出口业务中,有时在与信用可靠、业务关系密切的客户洽商大宗货物的远期交易时,也有采用这种暂定价格的做法的。

  例如,在合同中规定:

  每件(400磅)5000港元CIF香港

  备注:上列价格为暂定价格,于装运月份15天前由买卖双方另行协商确定价格。

  HK$5000 per bale(400lbs.
) CIF  Hongkong
  Remarks:The above is aprovisional price,which shall be determined through negotiation between  the buyer and seller 15 days before the month of  shipment.

  这种做法,如缺乏明确的定价依据,到时候,双方在商定最后价格时可能因各持己见不能取得协议,而导致无法履行合同。所以,订有“暂定价格”的合同有较大的不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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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ichengkai1986 发表于 2010-1-20 15:31:00
最好是word

14
潺潺斯雨 发表于 2010-2-1 13:28:52
谢谢楼主,不知道好不好考

15
dsaewq1 发表于 2010-3-15 14:42:44
好东西大家一起分享

16
梦之 发表于 2010-3-20 14:23:24
谢谢楼主的分享
Go ahead!!!

17
微风过 发表于 2010-3-24 11:16:44
谢谢楼主,正打算考呢

18
ivy_yll 发表于 2010-3-25 16:31:09
正打算考咯~

19
夕荷风月之花 发表于 2010-4-10 10:04:41
斑竹辛苦了啊~~~~~~~~~~~

20
AnadaC 发表于 2010-4-13 19:08:13
感谢十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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