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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科技创新平台研究现状
国外创新平台(platform for innovation)首先出现在《走向全球:美国创新新形势》的研究报告中,认为创新基础设施以及创新过程中不可缺少的要素,包括人才和前沿研究成果的可获得性;促进理念向创造财富的产品和服务转化的法规、会计和资本条件;是创新者能够收回投资的市场准入和知识产权保护。发达国家都非常强化对科技创新的宏观创新调控与支持,如欧盟委员会颁布战略创新协调计划支持技术平台的发展,增强欧盟的创新能力;德国建设智能服务数字化平台,为其构建智能服务数字化平台战略奠定了基础。
欧盟的创新平台分为五类:
可使一个部门发生根本性变化的新技术类平台;
以适应社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的技术平台;
基于新技术的公共产品或服务技术类平台;
为确保欧洲高新技术部门处于前沿而进行开发的突破性技术类平台;
更新、振兴或重组传统工业部门的技术平台。
欧洲创新平台的发展过程是自下而上的,即在大企业领导下,中小企业、大学、研究机构、公共机构、金融机构等积极参与下建立,欧盟委员会在各平台构建过程中仅起着推动和指导作用。
德国西南部的巴符州ZF全额投资重建了史太白经济促进基金会,把最新的科研成果转移到产业中,其全职人员多为从事知识和技术转移的项目经理,很多人既懂技术,也懂企业管理。项目经理与有志于科技成果转化的教授合作,寻找适合将某项技术产业化的企业,或根据企业需求寻找能解决问题的教授;找到后三方一起讨论、再创新,并开展新技术的小试和中试。 (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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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科技创新平台研究现状
以国家平台建设为引导,各地陆续启动了形式各异和功能多样的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根据分析具有代表性的省市如广东、江苏、浙江、上海、重庆等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的主要做法和经验,以为借鉴。 从广东、江苏、浙江、上海、重庆五省市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的情况看,地方平台建设已基于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纲要的要求作了有益的拓展和延伸,不仅注重整合科技资源建设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同时也对平台进行了较为宽泛的理解,更偏重对研究开发、创新创业和成果转化等平台建设,紧密结合地方科技、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特点和需要,形成平台建设不同的定位、目标和方向。
从科技创新平台的建设模式来看,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直接面向产业服务的多方共建模式。如广东省科技厅组织和支持建立的各类产业科技创新平台包括5种组建形式:省市两级ZF与中国科学院联合共建;省科技厅、市ZF与中国科学院相关研究所联合共建;省科技厅、市区ZF支持,由相关科研机构、大学等联合共建;由各地市ZF与中国科学院联合共建;由省科技厅支持,相关科研机构或大学联合共建。
“实体组织”和“虚拟组织”相结合。以浙江省为例,实体组织如依托 “现代纺织技术及装备创新服务平台”成立“浙江省现代纺织工业研究院”。虚拟组织如新药创制科技服务平台,创建单位以科研项目和科技服务为纽带形成产学研联盟,形成了信息高度畅通、既独立又联合的技术联盟关系。
多纽带链接的建设模式。上海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模式具有多样化的特征,即应用了链式、分布式、市区联动模式、孵化器模式、公共服务模式以及“加盟”模式等多模式建设。以市区联动模式为例,结合上海市ZF培育“一区一新”特色产业集群的战略规划,上海市科委统筹专业孵化器、园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布局,由市、区联合推动,建立具有行政区经济特色的平台。
“产学研”合作的共建模式。江苏省引导优势科技资源向企业聚集,全面部署高校、院所在企业中建设重点实验室,支持企业重点实验室建到高校校园,将高校、院所的智力资源优势与龙头企业的产业优势紧密结合,以产业引导应用基础研究。重庆市整合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的优势科技资源,共建产业(中试)基地,以成果共享、利益分享的方式,联合开展关键共性技术的攻关,形成较为完善的产学研联盟和成果转化机制。
中小企业专业镇的建设模式。广东省将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作为完善区域创新体系的重要内容,明确为本地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创新支撑,ZF对经济实力雄厚、产业集群已形成一定规模的专业镇,以ZF资金投入为主,组建创新平台,市场化运作,开展共性关键技术创新服务,成为广东省技术创新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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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内容
(一)科技研发模式研究,科技创新平台从建设模式可分为ZF主导和企业主导两种模式。
1、ZF主导
美国国家标准与技术研究院(NIST)是隶属于美国商务部的技术服务与研发部门,致力于基础技术和共性技术的研究开发及服务支撑。NIST主要功能体现两个方面:一是基础技术和共性技术的开发,二是技术标准的制定和发展。NIST不是一个单纯的独立研发机构,而是一个集管理、组织、研发于一身的公共服务机构。这种特殊的机构属性,确保了NIST在标准领域和共性技术研发领域的绝对权威,便于有效地推进产业共性技术研发力量的有效整合,以及对于国家发展意图的快速响应。
台湾工研院是由ZF设立、非营利、致力于科技服务的应用技术公共研究机构。其研发注重与学术界、产业界错位进行。创办初期,由ZF提供稳定充足的经费补贴。后经1O年的探索运作,通过向产业界推广科研成果和提供服务,实现了在没有ZF补贴情况下的收支平衡且略有节余。
通过对国内外两所典型的以ZF为主导的科技创新平台的研究我们发现,该类型创新平台前期经费主要来源于国家财政补贴,具有非营利性和公益性,其研究内容主要为基础技术、共性技术的开发以及技术标准的制定和发展。
2、大型企业主导
GE公司设立了美国第一座中央企业研究实验室——GE研究发展中心,定位于为公司提供科学知识和实现盈利的方法,其职能在于为现有的技术找到新途径。研究中心在从事基础性研究的同时,也在不断进行自我调整以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对于基础性研究和应用性研究的比重也在适时的调整。研究中心资金来源于三个方面,业务部门合约52%,总公司的拨款30%,外部合约18%。公司划拨给中心的经费40%花在技术开发上,另外40%作为种子项目的研究经费,其余20%是给为公司带来盈利、具有潜力的研究项目。
贝尔实验室定位于现实与目标之间的平衡机构,旨在为企业经营现实和长远目标之间寻找到一种平衡,研究工作不是脱离商业利润,而是为商业利润而进行的研究。研究院重视与业务部门和客户的交流合作,以了解市场和技术需求,从而调整技术开发路线,预测新的商机。其主要职能是消化和吸收技术成果,改善现有生产技术,降低生产成本,给公司带来新的经济增长点。实验室的资金来源主要是总公司占91%、ZF合同3%,朗讯公司将每年营业收入的1%用来做为实验室的研究经费,其他经费来自ZF的合同。
华为成研所是华为旗下最大研究所之一,目前员工人数约9000人,主要做传送、存储和海思芯片开发。成研所的存储业务占华为全公司的80%,代表产品OceanStor,2016年,华为研发投入占营收的比例高达14.6%。过去十年,华为累计投入3130亿元用于研发创新。华为已经在全球建立了36个联合创新中心,16个研发中心,累计获得62519件专利授权,而且大部分是核心专利。
通过国内外大型企业研究院的建设发展经验可以总结为:稳定的资金投入,明确清晰的自身定位,适应企业发展需要和市场需求。企业研究院一般承担了企业核心技术、前沿技术和新兴产业的研究,这些研究项目风险大、投入高、研发周期长,往往需要有稳定的资金来源。企业研究院稳定的研发投入保障机制,确保技术研究项目不受短期的经营效益的影响。企业研究院早期存在自身定位不明确、过于重视基础性研究等问题,导致研究成果企业用不上、研究成果没有达到预期效果。
随着企业研究院的不断发展,企业研究院对自身定位有了更清晰的认识,他们更倾向于解决实际问题,把握技术趋势和市场发展动向,不断调整研究重点以适应市场需求。企业研究院普遍认识到,企业研究院如果脱离市场,因为研究而研究,只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浪费,企业研究院的作用是为了提高企业产业竞争力、培育新产业,在不断地适应企业发展需要和市场需求的前提下,为企业带来巨大的商业利益。因此,企业研究院比较注重技术方向的研究规划,重视与经营单位的沟通互动,充分了解其技术需求,并让经营单位参与到企业研究院的技术方向规划中来,以使自己适应企业发展需要和市场需求。
(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模式研究。
1、 目前市场上主要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模式
中试模式。是对目前国内科技成果转化难而独创的科技服务创新模式。其将中试中心作为中试模式的试点平台,开展科技成果转化试验实践。中试中心是上承科研院所、下接生产企业的中间平台,直接为科研机构和企业服务。
先出资示范,后宣传推广,再技术连锁转移模式。公司在技术转移的实践中,立足项目方和投资方的双重需求,实行该模式。为高校的科技成果找到企业或投资者,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该模式切实降低了投资的风险,提高了成果转化的效率。
打造行业平台,开展技术转移模式。行业产业技术联盟、生产力促进中心等,通过技术论坛、专题展览展示和开展行业性的技术服务交流等工作,搭建国际化技术交流交易转移平台;对市场所需的新技术产品,联合有关科研院所,共同攻关,最终完成技术项目开发与合作。
技术整合联营模式。通过购买或实施许可等方式与技术研发方(拥有者)达成合作协议,再联合生产企业或投资机构进行合作开发。该模式的特点是前期投入高,但后期运作成功则利润可观,一般适合技术成熟、特色性强、市场前景好的项目,而投资额度较大、开发周期较长的项目,主要满足企业开发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产品或超常规发展的需求。
投资银行+管理咨询模式。主要特点是将顾问与中介服务融合,在项目运作中与客户深度互动,将管理咨询贯穿于融资服务的全过程。
国际技术集成开发模式。该模式首先对技术分解成若干个任务包,由牵头公司联合国内外知名的研究开发机构协作开发;或者通过购买或委托开发的方式,从国外引进小试技术,然后在国内组件一支由各知名单位或专家组成的团队,在消化吸收的基础上再创新,开发出工业化技术。
通过技术协同创新解决关键共性技术难题,推动骨干企业技术进步模式。我国大部分科研机构都是按单一学科设立的,因此单个科研单位很难单独完成复杂且对系统集成水平要求较高的项目。充分发挥整合资源的优势,集成多个科研单位的技术优势进行集成创新,共同解决行业关键共性技术难题。考虑到骨干企业在行业中通常具有示范效应,所以技术转移工作可先从行业骨干企业开始。
联合体技术转移服务模式,即根据企业的技术需求,由国家级研究机构联合多个骨干企业建立“成果转化联合体”。联合体既是科技成果产业化的基地,同时又是一个巨大的新技术新产品辐射体。
科研院所+公司+农户与市场需求+科研院所+农户模式。对于农产品的推广和销售,公司可应用两种技术转移服务模式:一是“科研院所+公司+农户”的运作模式;二是“市场需求+科研院所+农户”的运作模式。(来源:科技部产业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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