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小兵发表一个自己的观点:IPO财务核查的时候我们主张以合理性来论证真实性和准确性,同样我们也必须对商业竞争环境的复杂性给与充分的尊重。任何一种商业交易的逻辑,可能都是合理的,如果理由重复就不能轻易下一个不真实的结论。
2、在IPO审核实践中,我们已经遇到一些发行人客户同时是供应商的情形了,目前来看已经不是新鲜事了,小兵也是从商业逻辑上进行了解释,从审核的角度来看也是得到了监管机构的认可。不过,一般情况下,都是小的客户和供应商是同一家企业的情形,如果是前五大客户和供应商是同一家企业的情形,除非是典型的“B/S”模式,很大程度上会质疑市场竞争和业务合作的独立性。
3、小兵一直说,IPO审核最终极目标判断的就是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以及持续盈利能力,如果发行人的重要客户和供应上市同一控制下的,必然会引起是否没有市场话语权,不论是采购和销售都受到一定的控制的质疑。另外一个层次,就算是业务独立性没问题,那么是不是会有客户和供应商配合来做业绩或者利益输送的情形。如果这样的疑问成立,那么发行人是必然不符合IPO审核标准的。
4、我们回顾一下2018年3月份被否决的广州信联智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的第一大客户和供应商都是受华润股份控制的,并且向前两大客户销售的占比超过99%。关于这个案例,跟本案例发行人还是有一些不同,信联智通没有通过审核,不止是客户和供应商是一家企业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对销售客户的重大依赖。因为你对客户依赖,那么如果客户向你提出其他的要求(比如原材料也用我的),发行人是没法拒绝的,这就说明发行人没有市场独立性。因而,这也就是考核客户同时是供应商这一技术问题隐含的内在逻辑。也就是客户同时是供应商的这个格局,是发行人为了优化便利自主选择的还是被动接受的。
5、具体到本案例发行人,我们判断这个问题的逻辑应该是这样的:①格力电器是发行人的重要客户,但是不是离不开的?②格力电器说你要采购下属子公司格力电工的铜材,发行人是不是可以拒绝?③发行人如果拒绝了格力电工的采购要求,会不会失去格力电器这个排名第二的大客户?④格力电工这个供应商的原材料品质、货款支付要求等是不是比别人优惠,是不是规模足够大,可以长期满足发行人的要求?⑤发行人向格力销售的价格跟向格力电工采购的价格是不是有关联度,是不是一揽子协议?⑥销售价格和采购价格是否公允?只要是把这些问题想明白,解释清楚了,那么这个问题就不是太大的问题。
6、我给大家梳理一下发行人的逻辑:发行人跟格力合作并且是重要合作,格力集团是个大公司下面很多产业,格力说我也有公司做铜材,要不采购我的?发行人说为什么,格力电工说我这边有一定的信用周期,发行人说这个好,毕竟铜材很贵很压资金,有好处谁不要?除了交易独立价格公允之外,这里还有一个很重要的细节不能忽略,就是格力电工向发行人销售原材料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在5%左右,占比较低。
7、上面这个逻辑我是接受的,可是我有一个问题不明白:那就是发行人向供应商采购铜材真的需要现款现货吗?可能这跟铜这种金属有关系,希望明白人可以帮着解答。
【发审会问询问题】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主要客户美的集团、格力电器的销售金额及占比逐年上升。同时,格力电器下属公司格力电工为发行人报告期内第一大供应商。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历史、交易模式及主要合作条款等,报告期内对主要客户销售收入的变化情况及原因,在主要客户同类产品总采购量中的份额及排名情况,未来与主要客户交易的稳定性、可持续性;(2)通过格力电工采购铜杆的原因及合理性,采购定价的公允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采购比例逐年上升的原因,是否对格力电工存在重大依赖。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招股书披露信息】
1、发行人前五名客户情况
2、发行人前五名供应商情况
3、公司向格力电工采购金额大幅上升、而向金创利、中船重工采购额大幅下降的原因,与金创利、中船重工相关采购内容的替代采购方名称及采购金额,目前与替代采购方的合作情况
铜材属于全球范围内的大宗交易商品,市场供应充足且价格透明,供应商选择范围广泛。公司通过市场比价,从产品质量、供货能力、运输距离、服务质量、采购价格、付款结算账期、资金周转灵活性等方面综合考虑甄选和确定铜材供应商。
公司在与各铜材供应商长期合作的情况下,综合比较各铜材供应商的供货能力、服务质量、付款结算账期、资金周转灵活性等因素,在其他铜材供应商一般采用现款现货的情况下,格力电工给予其主要铜材客户付款结算账期。公司与格力电工合作可增强资金周转的灵活性。在经过评估考核后,公司增加向格力电工的采购金额,对其他铜材供应商如金创利、中船重工的采购额则相应有所减少。报告期内,公司采购铜材主要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格力电工向公司销售金额占格力电工当期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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