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看基金从业,看到一道题,题目倒是不难,但是看完题目我有一个疑惑,就是保本基金的担保人的收益在哪?不可能没有收益还愿意去担保吧?
若某投资者投资 10 万元认购南方保本基金,假设该笔认购按照 100%比例全部予以确认,并持有到保本期到期,认购费率为 1.0%。假定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 50 元,持有期间基金累积分红 0.08 元/基金份额。
则认购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100 000/(1+1.0%)=99 009.90(元)
认购费用=100 000-99009.90=990.10(元)
认购份额=(99 009.90+50)/1.00=99059.90(份)
若保本期到期日,基金份额净值为 0.90 元。
保本金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投资金额
=100 000+50=100050.00(元)
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与到期日基金份额净值的乘积
=99 059.90×0.90=89153.91(元)
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累计分红=99059.90×0.08=7 924.79(元)
总金额=89 153.91+7924.79=97 078.70(元)
即:总金额<保本金额。
若保本期到期日该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应由担保人赔付的差额为
100 050.00-97078.70=2971.30 元
若保本期到期日,基金份额净值为 1.38 元。
保本金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投资金额
=100 000+50=100050.00(元)
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与到期日基金份额净值的乘积
=99 059.9×1.38=136702.66(元)
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累计分红=99059.90×0.08=7 924.79(元)
总金额=136 702.66+7924.79=144 627.45(元)
即:总金额>保本金额。
若保本期到期日该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136 702.66 元。
(担保人无须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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