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清真假国企,识别“李逵”还是“李鬼”就显得尤为重要,一般而言以下这几类企业中容易出现假国企。1、国有相对控股企业(即国资股东是第一大股东但持股未超过50%)并不代表其就是国有企业,单从股权角度,持股未超过50%,本身就表明国资股东对公司的控制力不足。如中信国安集团,虽然名字中有“中信”二字,且中信集团也确实为第一大股东,但其持股比例低,仅为20.945%,其并不是实控人,国安实际上就是一家公众公司,在国安爆雷后,中信集团并没有对其进行救助。2、全民所有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法》设立的企业,企业财产属于全民所有,国家负责管理和经营,也就是俗称的“国营企业”,全民所有制企业是计划经济的产物,带有一定的历史色彩,其与国有企业一样,政府并不对对这类企业承担无限责任,法律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营单位。这方面比较典型案例为 “中国华宇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根据工商查询,该企业为全民所有制企业,出资人为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宇旗下企业众多,且部分子公司冠以“中核”字样。时至今日,很多工商信息查询网站仍将仍标注其为“中核系”、所属集团为中核集团,表面上俨然是中核工业集团的二级企业。鉴于其“中核”背景,该公司融资渠道顺畅,其下属的中核新能资源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中核资源集团有限公司”)主营新能源电站业务,银行、金租等多家金融机构给予了资金支持,同时华宇甚至还以中核名义,开展了网贷业务。但由于经营、管理不善,该企业业务相继爆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