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提供建筑服务,应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建筑安装业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6〕127号)第三条规定,承包建筑安装业各项工程作业的承包人取得的所得,应区别不同情况计征个人所得税:经营成果归承包人个人所有的所得,或按照承包合同(协议)规定,将一部分经营成果留归承包人个人的所得,按经营所得项目征税;以其他分配方式取得的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
从事建筑安装业的个体工商户和未领取营业执照承揽建筑安装业工程作业的建筑安装队和个人,以及建筑安装企业实行个人承包后工商登记改变为个体经济性质的,其从事建筑安装业取得的收入应依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从事建筑安装业工程作业的其他人员取得的所得,分别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
1.自然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月租金低于10万,是否可以免征增值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规定:“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所称的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因此,自然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月租金低于10万,可以免征增值税。
2.小微企业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免征增值税,应按照差额前还是差额后的金额判断是否达到10万元?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规定:“二、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本公告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中的‘免税销售额’相关栏次,填写差额后的销售额。”
因此,应按照差额后的销售额是否达到10万元判断是否享受小微企业优惠。
3.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同时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月销售额也未超过10万元,是否可以就不同业务分别享受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规定:“一、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因此,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同时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应就其合计月销售额是否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 判断是否可以享受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
4.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季销售额3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的小微企业优惠政策从什么时间开始施行?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第十一条规定:“本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第三条第二项和第六条第四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6号)第三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第二条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2号)同时废止。”
因此,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免征增值税政策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5.一般纳税人是否享受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规定:“一、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因此,一般纳税人不享受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6.采取定期定额方式征收增值税的个体工商户,每月定额不超过10万元,是否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规定:“一、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因此,采取定期定额方式征收增值税的个体工商户,每月定额不超过10万元,如属于小规模纳税人且月实际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
7.个人代理人汇总代开发票,每人每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是否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一、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另根据福建省税务局货劳处《关于其他个人提供经纪代理服务集中开票问题的答复》规定:“二、经纪代理人可以适用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委托人可按月(季)汇总编制经纪代理人清单,分成应税与免税两张清单,注明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不含税经纪代理收入、应征(免)税款、代理人确认签章等详细信息,连同代开普通发票申请单提交办税服务厅。”
因此,个人代理人汇总代开发票,每人每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
8.景区收取退票手续费的增值税税率是多少?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
因此,退票手续费应按照“其他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适用税率为6%。
9.企业取得房屋拆迁补偿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答: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规定:“销售无形资产,是指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业务活动。无形资产,是指不具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
……
自然资源使用权,包括土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其他自然资源使用权。……”
三、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
(三十七)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 ……”
因此,企业取得房屋拆迁补偿款属于销售土地使用权收取的价外费用,应计入销售额一并征收增值税,符合条件的可以享受增值税免税优惠。
10.纳税人购买有机肥取得免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是否可以按照10%的扣除率抵扣进项税额?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规定,有机肥不属于初级农产品。
因此,有机肥不属于初级农产品,不可以按照10%的扣除率抵扣进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