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09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穗财会〔2009〕11号)的有关规定,请各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于2009年11月1日至2010年2月28日前登陆网站: http://219.137.166.185:8080/GzczPrint/参加我市组织的网络知识答题,内容包括《会计法》等相关会计知识。
考试对象:无职称的持证人员和未注册有初级职称的会计人员,其他人员需参加财局组织的培训。有不明白或需帮忙之处可咨询QQ:553566561。祝大家虎年大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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