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公安部的春节电视晚会上,朱军老师满怀深情的介绍了一位刘警官:刘警官可查到的捐款汇款单就有700多张,达30余万元,接着又介绍刘警官月工资仅2000余元,并且还买了一套房过户给困难的xx。(晚会视频: http://www.letv.com/ptv/vplay/555587.html ; 请拖到40:30处开始看)
网友某甲评论说:我眩晕啊,你到底是夸我们的刘警官还是损我们的刘警官?,一月2000,一年就是2万4,算3万,那刘警官10年了都不吃不喝了?还没提房子的事,咋不咋得20万吧(算低点),照这样看,该刘姓警官最少得20年水米不进呀~?
也有网友某乙评论说:这样的榜样应该表扬,比那些贪官做的好,毕竟帮了很多需要帮助的人。
不过我以为,朱军老师不可能连这么简单的算术题都不会。我推测朱军老师的真正意图,是想让我们思考,是否应该把帮助他人做为判断一个官员好坏的标准。如果把这作为标准,我们将能推导出什么样的结论。
假设有一个清官,他的工资就是他的全部收入,那么他就几乎没办法用金钱帮助他人,即使有,也是很少的。那么,如果以“是否帮助他人”的标准来划分官员好坏的话,这种清官就会被埋没。要成为百姓眼中的乐于助人的好官,首先就要做一个贪官!
这正是160年前的法国人巴斯夏告诉我们的:国家不是、也不可能只长一只手。它总是长着有两只手,一只手管拿,一只手管送,也就是说,国家有一只粗暴之手,也有一只温柔之手。为了干第二件,必需先得干第一件!
进一步深入思考,就是巴斯夏告诉我们错觉产生的根源——老百姓总是错误地以为,国家自己就可以创造出给予某些人的好处(本质上其实是期望政府拿别人的东西给自己)。人们希望国家多多地给予,又希望国家少征收点税,这两种期望和承诺是互相冲突,难以两全的。
巴斯夏的结论是:国家不是、也不应当是别的什么东西,仅仅是一种公共警察力量。政府应当把自己全部的力量都用于防范和镇制捏造、欺诈、失职、犯罪及暴力行为,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撒胡椒面,管了很多与它的基本职责完全不搭界的事情。
朱军老师用生动的行为艺术,把巴斯夏的国家理论拟人化地浓缩在了刘警官身上。发人深省,开启民智啊。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