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2019,(01),36-40
作者:李润洲,浙江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教授转载:社科学术圈
实证论文写作是指对基于观察、调查与实验得来的经验事实进行归纳、演绎的过程及其结果,它遵循自然科学的逻辑和范式,有着相对稳定、统一的外在形式。不过,即使如此,有些研究生在进行实证论文写作时,仍存在着实证论文不像实证论文、实证论文不是实证论文的错误,而实证论文写作的进阶之路包含实证论文像实证论文、实证论文是实证论文与此实证论文优于彼实证论文三个阶段。
一、实证论文像实证论文
在方法论上,实证论文写作信奉研究对象是客观存在的,皆受因果或相关规律的支配,而事物间的因果或相关关系是可以通过经验而被证实的。因此,从外在结构上看,实证论文有相对固定的表达形式,一般由问题与假设、方法与过程、结果与讨论等要素构成。
问题与假设。一切研究皆是从问题开始的,而写作无非是将问题解决的过程及其结果用文字、数字等符号呈现出来。从目的上看,研究问题大致可分为三类:一是概念性问题,即研究目的不是为了告诉读者做什么,而是帮助他们理解某个主题。此类问题通常是认识上的问题,诸如何谓教育,教育的影响因素有哪些,教育的形成机制是怎样的等问题。二是实用性问题,即研究目的主要是为了告诉读者怎么做,才能改变某种棘手的情况或至少使这种棘手的情况得以改善。此类问题通常是实践上的问题,比如,如何增强教育的吸引力?如何提高考试成绩?三是应用性问题,即不仅告诉读者如何做,而且解释如何做的原因,此类问题既不是纯概念性问题,也不是纯实用性问题,而是二者的综合,诸如核心素养的形成机制及其培育,就包含了认识问题与实践问题[1]。研究假设即对拟研究问题的尝试性回答。只不过,对于实证论文写作而言,研究假设通常呈现为两个或多个变量关系的猜想。只有确定了待证的研究假设,研究问题才算明确,才能进行下一步的方法与过程的阐述。
方法与过程。实证研究要想经得起他人的重复验证,须清楚地阐明研究的方法与过程。自然,方法是过程中的方法,过程是嵌入方法的过程,二者是融合在一起的。对于人文社会科学而言,实证的研究方法通常有观察、调查与实验。比如,有学者在《教育不平等的身心机制及干预策略——以农民工子女为例》中,就详细阐述了自己的研究方法,诸如参与观察、深度访谈、问卷调查与实验法。就实验法而言,该学者将参与研究的学生随机分成实验组和控制组,并分处不同的教室里,研究者对两组学生施予不同的实验刺激,通过对比因变量的差异,来验证刻板印象对农民工子女学业成就的影响[2]。
结果与讨论。运用实证研究的方法,经历一个研究过程,就能获得各种数据和资料,如此获得的各种数据和资料即为研究的结果,需用描述性语言进行客观呈现。举例来说,为了检验关于农民工子女学业成就的负面刻板印象对农民工子女的测试成绩的影响,上文的作者采用实验研究,在语文测试前,对随机分成的人数均等的四个组,分别施以不同的影响:第一组同时以外显和内隐的方式激活刻板印象,第二组仅以外显方式激活刻板印象,第三组仅以内隐方式激活刻板印象,第四组为控制组,直接进行语文测试。其获得的研究结果是以外显方式将学生置于刻板印象威胁之下,学生的测试成绩相对于参照组,有显著下降。以内隐方式将学生置于刻板印象威胁之下,其测试成绩虽低于参照组,但两者的差别并不具有统计显著性。而同时以外显和内隐方式激活刻板印象的学生,其测试成绩表现出最明显的下降,是三个实验组中成绩最低的[2]。呈现了研究结果,还需对研究结果进行必要的解释和诠释,此种解释和诠释即为讨论。
当然,现实的实证论文有着多种变体,有的将研究假设隐匿在“问题的提出”中;有的则既呈现研究结果,也推导出研究结论,且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等。但不管实证论文有多少变体,上述六要素则是不可或缺的。
然而,对于初做实证研究的研究生而言,其撰写的实证论文常常存在着上述六要素残缺不全的现象,从而使自己撰写的实证论文不像实证论文。比如,有博士生在《“互联网+”与 IBPYP 中文教学的实证研究》中,开篇只是简述了“‘互联网+’与IBPYP 中文教学”的一些情况,却既没有提出本课题要研究的问题,也没有提出自己要确证的研究假设;接着,虽然描述了研究方法,诸如深度访谈与问卷调查,但却未能呈现研究方法所获得的第一手资料,没有描述研究结果,就更谈不上对研究结果进行必要的讨论了,只是在结尾处笼而统之地得出结论说:“我们不可否认‘互联网+’带给 IBPYP 中文教学很大的益处,但也必须承认它给 IBPYP 中文教学带来了一定程度上的弊端”。试想,这样缺少研究问题、研究假设与研究结果的实证论文,仅从外在的构成要素上看就不像实证论文,其研究能力实在堪忧!倘若笔者来写“‘互联网+’与 IBPYP 中文教学的实证研究”,则会先提出一些实用性或应用性问题,比如,“互联网+”在 IBPYP 中文教学中面临着哪些问题,师生是如何看待、认识与化解这些问题的,对其他类似的“互联网+”教学有何启示等;接着,构想待证的研究假设,诸如无论“互联网+”如何时尚,皆是一种教育手段,需服务于学生之个性而全面的成长,“互联网+”的运用应符合学科教学的本质特征,并非凡运用了“互联网+”的教学就必然是优质的等。随后,描述与研究问题或待证假设相适切、匹配的研究方法和过程,且按照拟研究的问题或待证的假设,分类呈现所获得的第一手资料和研究结果;最后,对研究结果进行学理分析与阐释,得出研究结论及其启示。可以说,做到实证论文像实证论文并不难,只要清楚了实证论文主要由“问题与假设、方法与过程、结果与讨论”等构成,那么以这六要素为框架,将相关的内容匹配、填充进去,至少会使实证论文像实证论文,然后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使实证论文是实证论文。
二、实证论文是实证论文
人学做任何事情,其起步阶段常需借助模仿与练习,实证论文的写作也不例外。但要做到实证论文是实证论文则需在模仿、练习的基础上洞察实证论文写作的内在机理,避免各种伪实证的陷阱,诸如以偏概全、结果倾向性选择与诉诸权威等伪实证。
如果说实证论文是由问题与假设、方法与过程、结果与讨论等六要素所构成,那么表征实证论文的主要成分则是“方法、过程与结果”三要素。因为研究问题的选择和研究假设的确定必然蕴含着研究者主观的价值倾向,其中,研究问题的选择就意味着并不是所有的问题皆值得研究,研究者须进行价值甄别。有时,即使所选择的问题值得研究,但由于受研究者自身的知识储备、现有能力以及资源条件等限制,具体的研究过程也不一定能够展开。因此,研究问题的选择并不是一个经验实证的过程,而是一个价值判断的权衡。而研究假设的确定虽须基于、源于经验事实,但经验事实本身却无 法自动地显现研究假设,作为对研究问题的事先回答或对两个或多个变量之间关系的预测,研究假设只是一种主观的心理构想。如此看来,研究假设的确定也不是纯实证的。至于对研究结果的讨论,则需基于经验材料和数据进行科学的抽象、归纳与概括,而抽象、归纳与概括则不是实证性的,而是一种逻辑推理[3]。
鉴于此,实证论文是实证论文的标识主要体现在方法、过程与结果上,而判断实证论文是否实证论文也主要看其方法运用是否恰当,过程展示是否规范,研究结果是否研究方法的运用与研究过程的展开的结果。可以说,对于人文社会科学来说,由于人文社会现象的复杂与多变,且渗透着人的主观意志,难以做到像自然科学那样进行经得起充分经验检验的实证研究,就相对容易犯伪实证之错误。比如,由于受研究时间、资金或研究者个人的学识、能力等限制,人文社会学科的实证研究常常运用个案、问卷与访谈等方法收集资料,并基于研究所获得的资料抽象、归纳与概括出研究结论。这些研究方法本身虽无可厚非,但倘若运用个案调查,那么个案选择得是否具有典型性、代表性,就得事先进行充分的考量,并在文本写作中给予详细介绍,且对由此得出的结论持有限的推论。其道理很简单,人们无法从特殊中推导出一般,即使现在所见的所有天鹅皆是白色的,也无法肯定今后不会发现黑天鹅。不过,有些研究生在运用个案进行实证研究时,却无视个案选择得是否具有典型性、代表性,只是从方便实施、易于取材着眼,且对个案的基本情况缺乏介绍,就大而化之地推导出研究结论,从而造成以偏概全之错误。
比如,有博士生在《基础教育的混合式学习——基于意见领袖的实证研究》中,不仅没有界定何谓“意见领袖”,而且还想当然地将“意见领袖”视为“教育领导者”,更没有介绍自己访谈的三位“教育领导者”的具体情况,就从中得出“兼容性和复杂性是影响混合式学习变革的重要属性”等结论。对此,读者自然会生发疑问:为什么将“教育领导者”视为“意见领袖”?三位“教育领导者”的具体情况是怎样的?从这三位“教育领导者”对混合式学习的看法中何以能得出上述研究结论?同时,运用问卷、访谈法进行资料收集,则要严格审视问卷编制、访谈提纲编写的科学性与有效性,避免价值倾向性提问。倘若问卷或访谈的问题带有价值倾向性,那么其所得的资料就难免具有结果倾向性选择之弊端。比如,倘若问卷或访谈问“当下,学生的课业负担很重,你如何看待”,那么此问题就带有明显的价值倾向性。因为课业负担至少存在着三种情况:重、一般与轻。因此,上述提问,即使获得的研究资料是真实的,也难以让人信服。有时,有些实证研究者为了证明自己提出的观点或假设是正确的,就从预设的理念出发,用既定的观点来裁剪、选取相应的经验事实,就犯了明显的结果选择性错误。可以说,无论是问卷或访谈的价值倾向性提问,还是基于既定的观点对经验事实进行过滤与剪裁,皆会导致结果选择性之错误,使实证研究蜕化为伪实证研究。另外,实证研究推崇用事实说话,有一分证据讲一分道理,但在实证研究中,有的研究生却习惯于援引权威观点,而忽略对经验事实的分析,并试图通过引用权威观点来证明自己主张的正确,这种做法就背离了实证研究的理性精神,犯了诉诸权威的错误。因为从理性上看,某种观点是否正确,并不是某权威说其正确就正确,而是要拿事实来证明。况且,作为人,即使是权威人物,也可能犯错。
而要想做到实证论文是实证论文,至少须把握实证研究的优长与局限,综合运用定量与定性研究;加强研究方法的学习与训练,提升研究方法的运用水平;增强问题意识,弘扬理性精神。为了提升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水平,实证研究是一条有效的途径,但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不同于自然科学的研究对象,自然科学的研究对象是没有人直接参与的现象,是既定的,属于非历史的范畴;而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则是有人直接参与的现象,是人自身活动的产物,属于历史的范畴[4]。因此,将适用于自然科学的实证研究引入人文社会科学,就须明了其优长与局限。就优长而言,实证研究作为一种具有逻辑结构的模型,能够建立各种事实、概念之间的因果或相关关系,有利于增强人们对事物发展的预测与控制能力。就局限而言,实证研究的对象须具有可观察、能测量的特性,而那些不可观察、无法测量的心理体验、人文情怀等则被排斥在实证研究之外。况且,即使针对可观察、能测量的事实进行实证研究,其问题的选择与假设的确定及其结果的讨论仍需非实证的参与。从这个意义上说,实证与非实证并不是截然对立的,真正的研究常常融实证研究与非实证研究于一体,只是由于研究目的与研究对象的差异,有的研究实证成分多些,有的研究非实证成分多些而已,此乃其一。 其二,加强研究方法的学习与训练,提升研究方法的运用水平。研究方法作为工具,须保证其自身的科学性。倘若研究方法本身就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那么由此获得的研究资料不是杂乱无章,就是误导研究结论。比如,就问卷编制而言,一份完整问卷包括指导语、问题与结束语,而问题的设计并不是想到什么问题,就出什么问题,而是要经历“界定概念—提出假设—确定维度—编拟题项”这一完整的逻辑过程,其中,界定概念在于明确调查的对象是什么,提出假设是进一步明确调查的内容,而确定维度则是对调查内容的进一步分解,最后才是根据确定的维度,在每一个维度上设计若干问题。同时,调查问卷的问题设计须具有清晰性、单一性、中立性、间接性与排他性等特征。同理,访谈提纲的编写也是基于研究问题,先依据标准划分维度,然后按照维度将大问题分解为小问题,且移情地设想:当访谈对象看到问题时,他/她会怎么想?自己能否得到客观、真实的回答?比如,有研究生在编制教师访谈提纲时,呈现了如下问题:“和学生、同事相处时,您是否经常发火,跟别人持相反意见?”“您放学后会不会把不愉快的情绪带到家里?”“上课时,您是否经常感到身心疲惫?”等。试想,直接问教师这些负面问题,而不是运用间接的提问方式,教师会真实、客观地回答吗?
其三,增强问题意识,弘扬理性精神。无论何种研究,皆是对研究问题的尝试性回答,而不是对已有事实的简单再现,但有博士生在《美国协作式写作项目教学探析——以读写思网站“联结过去与现在”项目为例》中,却仅仅呈现、介绍了美国的“读写思网站”的“联结过去与现在”的一些基本情况与做法,整篇论文不知其要解决什么问题,论 文展示后,笔者问起此事才知,该文只是为了参加这次会议临时从其博士论文中摘录的一部分。可以说,没有问题的事实呈现只能是对已有知识的宣讲,而不是真正的研究,不宜作为学术论文。而对研究问题的回答,则须放置于理性的天平上进行衡量,根据事实说话,而不是依照某权威观点进行演绎,更不能因自己的想法需某事实的支撑,就人为地忽略相反的事实,犯结果倾向性选择或诉诸权威之错误。
三、此实证论文优于彼实证论文
任何研究的价值皆在于创新,而不管此创新是多么微不足道。因此,实证论文写作的意义就在于此实证论文优于彼实证论文。而要想做到此实证论文优于彼实证论文,则须做好文献综述,知道已有研究都做了什么,还存在着哪些问题,且明确自己的研究贡献在何处。
文献综述是知识创新的根基,因为研究就意味着在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推进或纠偏。因此,国外的期刊论文或学位论文皆在问题提出后,有专门的文献综述。文献综述即对文献的综合述评,既有述,也有评。确切地说,在实证论文写作中,既要围绕着研究问题对已有研究成果进行分类与概括,也要对已有研究成果做出分析与评价,并在此基础上寻找研究的创新点。从这个意义上说,完整的文献综述是“述”“评”与“创”的三位一体。比如,有学者在《对教师情绪劳动的实证研究》中,在概述了从霍赫希尔德首创“情绪劳动”这一概念到哈格里夫斯、赞比勒斯、维诺格拉德对教师情绪劳动的相关研究后,就进行了相应的“评”与“创”。其“评”是自霍赫希尔德提出情绪劳动的概念,并从工作特征和个体应对策略两方面对情绪劳动进行分析以来,后继者大多沿着“聚焦工作”和“聚焦雇员”这两条线索进行情绪劳动研究;虽然情绪劳动广泛应用于社会学、管理学等领域对服务业雇员、护理人员的研究,但却“鲜有对教师或教学工作的讨论”。其“创”则表现为:“虽然上述学者对教师情绪劳动研究奠定了一些概念基础,但对我们理解教师情绪劳动,特别是中国教师的情绪劳动来说,还有大量问题需要回答。例如,从 ‘聚焦工作’的研究线索出发,在中国教师看来,教学是情绪劳动吗?教学的情绪工作要求对他们来说重要吗?这些要求究竟是什么?从‘聚焦雇员’的研究线索出发,除了表层扮演与深层扮演,还有别的情绪劳动策略吗?与服务业雇员相比,教师的情绪劳动有何不同?更重要的,这些策略对理解中国教师的教学工作有何意义?”[5]如此综述文献,不仅为后续研究指明了方向,而且蕴含着多种创新的可能性。在回答上述问题的过程中,研究者通过问卷调查、深度访谈与参与式观察,发现霍赫希尔德所说的情绪劳动,在中国教师的日常语言中转化为一个相当本土化的概念——“操心”,“教学的情绪工作要求及其引发的情绪劳动对教师身心康宁产生的影响是复杂的,其中不乏负面效应”,归纳、总结了支配中国教师情绪感受与表达的四项情绪法则及中国教师在课堂上经常使用的三类七种策略。此研究不同于格兰迪的是将“真实表达”列为情绪调控策略的一个类别,凸显了教师情绪劳动与服务业雇员的区别。与格罗斯的过程模型相比,表层扮演的两种策略对应“聚焦反应”的情绪调控,调焦对应“聚焦先因”的情绪调控中的注意调度,并将格罗斯的“认知改变”细化为“重构”和“隔离”,把“情绪修正”细化为“释放”与“宣泄”这两种真实表达[5],从而阐释、说明了为何此实证论文优于彼实证论文。
不过,有的研究生在做实证研究之初,虽然也围绕研究主题进行了相应的文献综述,但由于其文献综述只有“述”而无“评”与“创”,文献综述就蜕变成对已有研究成果的简单堆砌与无序罗列,丧失了文献综述应有的功能,即通过文献综述,澄清自己的研究问题,明了自己研究的理论与实践价值。比如,在《基础教育的混合式学习——基于意见领袖访谈的实证研究》中,其文献综述陈述了“国内外混合式学习相关研究”与“创新扩散理论在教育领域的运用”等内容。前者只是呈现了不同学者对“何谓混合式学习”的界定;后者则叙述了创新扩散理论在不同教育领域(政策、课程、教学等)中的运用情况,分析了影响创新扩散的因素。而研究者之所以综述“创新扩散理论在教育领域的运用”,其用意在于借鉴创新扩散理论的分类标准分析、阐述“在基础教育中,混合式学习是如何产生的”,但其文献综述却既未回答已有研究成果对自己的研究有哪些启示,自己拟在哪些方面推进、拓展该研究;也不清楚自己通过研究要贡献出什么,未能回答自己的研究是要验证创新扩散理论,还是要丰富对混合式学习的认识的问题,从而使自己的研究价值消弭在模棱两可的“混乱”中。其实,研究生大多知道“文献综述的价值在于通过回顾某主题的学术发展史,搞清楚别人解决了哪些问题,还有哪些问题未能解决,从而找到学术创新的起点”这一道理,但要将“知”转变为“行”,一方面,要明确“主题意义”与“研究意义”的区别,不能误将“主题意义”置换成“研究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