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选自路德维希·米塞斯《官僚主义》第四章。冯克利译,新星出版社2007年中文版。
1.政府干涉和对利润动机的侵害,使企业走向官僚化
假如私营企业以创造利润为唯一目的,它就不可能成为官僚管理方式的牺牲品。我们已经指出,在利润动机下,每一个产业联合体,无论它规模有多大,对于它的全部经营活动以及其中的各个部分,都会采取一种组织方式,使它从上到下,到处渗透着资本主义的获取精神。
可是,我们处在一个普遍攻击利润动机的时代。公共舆论谴责它,认为它极不道德,对公益极其有害。政党和政府都在尽力消灭它,用它们称为“服务”的东西代替它,其实那就是官僚管理。
我们不必讨论纳粹在这方面取得的成就的细节。纳粹成功地彻底消灭了商业活动中的利润动机。在纳粹德国,不再有任何自由企业。也不再有企业家。过去的企业家已经退化为Betriebsfuehrer(车间经理)。他们没有管理的自由;他们必须无条件服从Reichswirtschaftsministerium(中央生产管理局)及其地区分部发布的命令。政府不仅决定价格和利率、工资和薪水上限、产量和生产方式,它还向每个车间经理分配一定数量的收入,从而实际上把他变成了有薪俸的文官。这种体系,需要改变一些术语的习惯用法,但是与资本主义和市场经济没有任何相同之处。它完全是德国式的社会主义,即Zwangswirtschaft(强制经济)。它不同于俄国的社会主义,即全部工厂的彻底国有化。当然,它和俄国的体制一样,也是一种纯粹专制主义的社会组织模式。
在世界的其他地方,事情还没有发展到这一步。在盎格鲁·萨克逊国家,仍然有私营企业。不过我们这个时代的大趋势,却是允许政府干预私人工商业。这种干预经常把官僚管理强加给私人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