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arina1990 发表于 2011-12-28 14:12
我想问一下,为什么转换因子的计算过程中,是那个现值减去应计利息?能从道理上予以指点吗?谢谢!
为什么要减去“这段时间的累计利息”?
假设当前时间t1,上一次付息是t0,下一次付息是t2.
原因在于,计算时点t2的现值P2,以便进行债券的贴现计算的时候,已经将时段t0到t2应付的息票(这段时间的利息收入)算入现值P2中,进而算入P1中。而在时点t1,t0到t1的利息收入应该被算入债券现值中,而t1到t2的利息收入不应该被算入债券现值中。所以要减去“这段时间的累计利息”,也即t1到t2的利息收入。后面的黑体“交割债券的累计利息”应当被算入空头应收到的现金中的原因在于,从t0到t1的利息收入是属于空头的,从t1到t2的利息收入是属于多头的。但是由于还未到下一个付息日,所以空头没有实现这部分收入。而到付息日时,多头由于拥有债券,所以能获得t0到t1的利息收入(空头应得的),以及t1到t2的利息收入(多头应得的)。因此,多头需要在完成交割时(也即买入债券时)将那部分空头应得的利息收入付给空头,也即黑体字所标的“交割债券的累计利息”。
简单的说,就是本来应该6个月那一次的coupon,你第三个月就拿了(转换因子计算的假设,第三个月就拿),然后再半年拿一次coupon。但是这样的话,其实那三个月你就拿的coupon,有一半是人家(空头)的,所以,你得还给人家那三个月的coupon(即,累计利息=0.02)。这就是为什么要减去累计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