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价值是获取一定使用价值所必须付出的人的劳动代价这一见解看成是对马克思定义的价值是人类抽象劳动的凝结的一个诠释。用劳动代价来诠释劳动凝结有助于对价值概念的理解。对于那些不熟悉(或不愿意接受)辩证法的人来说,他们是不具备这种理解力的。他们怎么也想不明白,劳动这种人的生产活动怎么会凝结到这种活动的结果——劳动产品上去呢?对此,一些人尖叫道:“这是什么道理?这简直是胡说嘛!”[在这个论坛上,这种人比比皆是]。我的看法是,价值是劳动者为生产商品所付出的劳动时间和劳动者本身的关系。如果一个劳动者生产一种商品所付出的劳动时间是T小时,那么这一商品和这个劳动者的T小时的生命时间就有了等同的关系。这种关系和生产的社会性质无关。比方说,你化了6小时劳动时间生产了一件上衣,如果别人无偿地把它拿走,那别人就无偿地夺走了你的有限的生命时间中的6小时,不管你的劳动是在给老板打工,还是你自己是一个体裁缝。在这种场合下,别人无偿支配你的劳动时间和别人无偿拿走你的劳动产品,在本质上是完全没有差别的。
商品在投入流通的“炼金炉”前,它就已经生产出来了,它的价值已经是以使用价值的形式存在。但此时它所包含的劳动时间还只是个别价值,而不是社会价值。或者更准确地说,它所包含的劳动还只是私人劳动而不是社会劳动。因此,“它(价值)[还]不能值自身”。既然它已经以使用价值的形态存在,它就是有用的。因为我们讨论价值就是以商品具有使用价值为前提的。以此为前提,我就回答了你提的马克思的所问。
我说价值不能作为劳动是基于马克思的价值形成于劳动这一理论见解,而不是相反。从词义上来说,“作为”这个词有当做、做为的意思。因此说“价值作为劳动”在我听起来就有那么点怪怪的。觉得有点欠妥。如果说“价值归结为劳动”则更准确。这样说妥否?在此和你商榷。
在讨论问题时,说“请参阅……”只是说明论者的观点的来源或佐证的依据的出处。就象在正式学术论文上注明参考文献一样,并非在学风上的有意张扬。坦诚地说,如果我在学风上有所不正,欢迎批评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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