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量化研究方法(ID:phdthink)
如果说,可研究问题及“内部逻辑自洽”的解释是贯穿一篇论文的灵魂,那么方法论就是上帝,它直接统领着无数的灵魂,任何一篇科学文献都无法摆脱它的统领,然而这种统领无法从文中直接显现。以一些学者的观点,方法论是不应该“学”的,它只能通过反复的自我反思来“悟”。
这是有道理的。在教徒看来,上帝只能用心去认知、去交谈、去领受无限的慈爱。但我这种愚笨之人,悟半天也未得其要领,只好冒险去读了一些方法论的书和文献。如下四篇短文言之有物,的确作者是“悟”出了一些东西。转载供大家参考。当然,想更系统地了解方法论,可以进一步阅读马克•布劳格的《经济学方法论》(北大出版社,1990),该书系统讲述并评判方法论及其哲学基础。致力于把经济学方法论从国外引入并大力提倡本土化的林毅夫,其《论经济学方法》(北大出版社,2005)小册子也值得一读。较之布劳格的作品,可能采用对话风格的林书阅读起来会轻松一些。
读后感稍后再补上去吧。最近时间比较紧张,“容易把文章写长了”。
读弗里德曼(1953)的经典论文有感
邢祖礼
谈到方法论,就不能不提到弗里德曼(1953)的著名论文“实证经济学的方法论”(Friedman,M.[1953] The methodology of positive economics, in Essays in Positive Economics.Chicago: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p.3-43.)。在我看来,那是一经典文献,对于深刻理解现代经济学的理论构造是相当有益的,就是钱颖一(2002)的在国内较为有名的方法论论文“理解现代经济学”,其中许多重要观点也没有超出前文的见解,所以它值得研究方法论的学者一读。笔者对此文十分偏爱,读之再三,思之再三而有所悟,故写成读书笔记,以同有兴趣者交流。
01. 为何要区分实证与规范?
经济史这家熊彼特在《经济分析史》中对正统学派与历史学派之间的争论作总结时说,早期的“方法论之争”使不少政治经济学的研究者意识到区分规范方法与实证方法是相当重要的,这样可以避免浪费许多宝贵的光阴。但严格区分又总是那么困难,因为“归纳问题”无论如何也绕不过去,所以悲剧总是重演。的确,自从斯密以来,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伦理规范渗透整个经济理论研究,再加上“经世济用”的政策指导的需要,要让人们区分诸如“价值是由劳动创造的”和“价值应该是由劳动创造的”是相当困难的,即使是到了今天的中国理论界的许多争论中,也没能区分开。
问题的根源仍然是,当我们从经验中发现,我们看到的所有的天鹅都是白的时,我们仍然不能得出“所有的天鹅都是白的”这个全称命题!如果我们有这样神奇的本领,这个问题就解决了,这个本领是:只要我们发现了黑色的天鹅,我们捉住它,并把它涂成白色,变成白天鹅。
也就是说,当我们认为“所有的天鹅应该是白色的”并把被发现的黑天鹅成功地改造成白天鹅时,我们的“所有的天鹅都是白色的”的全称命题就高枕无忧了!然而多数时候,我们没有这种黑白颠倒、指鹿为马的本领,所以问题仍然存在着,人们为此十分灰心。看来要建立“是什么”的实证经济学理论体系而不受“应该是什么”的伦理规范的干扰是不可能的,故J?D?凯恩斯(1917)在《政治经济学的范围与方法》一书总结道,虽然“是什么”与“应该是什么”二者之间的混淆不能完全避免,但总还是有个程度问题,如果注意区分,有些错误是可以避免的,实证经济学还是可以向科学性走近的。
在前者的基础上,弗里德曼则进一步指出,从原则上说,实证经济学是独立于任何特别的伦理观念或规范判断的,在这一点上,它同自然科学没有任何区别;另一方面,规范经济学及经济学的技术也不可能独立于实证经济学,一个政策建议根本没有实证基础是不可想象的,因此规范经济学依赖于实证经济学,但实证经济学不一定要依赖于规范经济学。进而他批评一种通常的错误观点,这种观点认为,人们对某一项政策措施的分歧不是基于规范准则的根本冲突,而是对该项政策措施导致不同的结果的认识上的分歧。这对笔者很有启发意义,在前不久的中国经济学界,刮起了“朗咸平风暴”,挺朗派和倒朗派之间拳来剑往,好不热闹,但仔细分析一下他们之间的观点,共同的远比分歧多。在国有产权的低效率、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企业家在创新中的重要作用等实证分析方面,没有什么分歧;在国有企业改革应不应该停止,国有资产应不应该私有化,国有资产应不应该流失等规范问题上,分歧巨大。的确,即使全体中国人民都在“国有产权低效率”这一点达成共识,也不等于没有人反对改革国有产权,马克思说得对,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更何况价值观通常与个人的物质利益紧密相连。另一个例子是,在许多大学,平均主义能够盛行,原因是效率方面的考虑较少,而规范方面的考虑更多。
02. 理论是什么?
在工具主义者弗氏看来,理论本质上是一套逻辑体系,由许多假设构成,其“旨在从纷繁复杂的现实中抽象出事物的本质特征”。理论首先是一种语言,它没有任何内容,是一种同义反复地语言表达,这和数学符号没有什么两样。比如,“人是自利的”的经济学核心假设、消费者均衡求解过程、生产者均衡解过程等等,同7+1=8数学等式一样,只是形式逻辑的表达,没任何经验含义,纯粹是一种“套套逻辑”,因此作为一种语言,理论只要符合“内在一致性”即可。
1、作为语言,理论中的概念是极其重要的,如果说理论是一个归档系统,概念显然就是档案中的目录,它的功能是有利于分类。清楚的分类要求有清楚的概念界定,正如在我们建立会计目录并对其概念准确界定以后,我们才会对生产经营交易活动轻松入帐一样。从另一个角度看,概念的界定尽可能不交叉、不重复,因为交叉、重复的概念轻则造成概念之间逻辑关系模糊不清从而推论出来的结论含糊不清,重则造成现实的 “对应物”归档困难从而无法进行经济分析。经济学中的供求“二分法”是相当精彩的分类方法,大大简化我们对经济现象的分析,初学者必须仔细体味它的精彩之处;在弗氏在来,张伯伦和罗宾逊夫人对市场结构的分析中引入“垄断性竞争”概念是一个极差的分类方法,“对于部门分析来说没有提供任何帮助,…….它没能推进对许多重要问题所进行的分析”。
2、作为一种实证假说体系,理论需要被检验,也就是说,理论还要保持“外在一致性”,那么,如何检验其外在一致性呢?前面已经说明,由于“归纳问题”始终存在,通过证实方法总是有逻辑缺陷,克服这一缺陷的办法就是换一个思维方式,弗氏很清楚这一点,所以提出一种新的检验方法——证伪方法,“理论应该通过其对它意在加以“解释”的那一类现象的预测能力来检验。…….唯有实际证据才能表明该理论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实际证据永远也不可能‘证实’某一假说的正确性,它只能通过无法将该假说驳倒来显示该假说的正确性。”(p.197)
用张五常的话来说就是:科学不是求对,也不是求错,而是求可能错。记住这一点相当重要,因为我们在构造理论或在检验理论的科学性时经常认为科学是求对错。我们经常面临这样的命题:A、上帝是存在的。B、革命最终会取得胜利。C、这个请求原则上是不同意的。等等。大家深入想一想,以上命题可能错吗?当它们在思维中连错的可能性都没有的时候,你又如何能够证伪它们呢?诸如此类的命题充斥在我们的理论研究中,大大干扰了科学研究,必须时刻注意。这让我想起一则古典故事:三秀才赴考,途中遇一算命先生,问能否中举,算命先生伸出一指,曰:天机不可泄露。在算命先生的思维中,他是不可能错的,三秀才考试结果的所有可能性都可用一指表示:一个都不中,只中一个,有一个不中,一起都中。这种思维方式看来很早就有了,我们可要尽量避免作算命先生的。
谈到此,还必须注意弗氏的证伪方法与波普尔的证伪主义的区别,后者在《科学发现的逻辑》(1959)中指出,虽然我们难以用一个证据证实一个命题的真实性,但我们却可以用一个反例就足以驳倒一个命题的真实性!这是相当苛刻的,因此证伪主义极具批判性。与之相对应,弗氏的证伪方法却不是用来批判理论的真实性的,它的作用主要在于界定某种理论的适用范围的。也就是说,它并不因为有一个反例就否定掉该理论,而是认为该理论不适用于这个(类)现象,比如他指出,自由落体法则S=1/2 gt2并不因为在实验中存在羽毛落体这个反例就否定掉这个自由落体法则,而应该说是羽毛落体不适用于这个法则;当该理论频繁地被证据所反驳以至于偿失其“一般化”的价值而成为“特殊的”理论时,它就应该被抛弃。反之,该理论如果多次成功地避免了证据的反驳,其合理性就会大大提高,这种观点是库恩式的。“对某一假说的合理性的唯一有关的检验,是将其预测与实际情况所作的比较。如果该假说的预测(“频繁地”或比来自于另一假说的预测更为经常地)与实践相抵触,那么该假说则遭到了否定;如果该假说的预测没有与实践相抵触,那么它则为人们所认可;如果该假说业已多次成功地避免了可能出现的抵触现象,那么它则具有极大的可信赖程度。”(p.197)在关于劳动价值论的激烈争论中,北京大学的晏智杰教授与中国人民大学的卫兴华教授之间的争论(参见《经济评论》,2003年第1期),在很大程度上是关于劳动价值论的适用范围的争论。很奇怪,关于理论适用范围的界定,可以用弗氏的证伪方法来达成一致意见的(当然,如果睁着眼睛说瞎话,也不会达成一致意见的,不幸得很,这种现象不是特例),但他们之间仍然争吵不休,可见理论争论往往是因为价值观不同,而不是因为面临的证据不同。
03. 理论的假设前提必须真实吗?
这不是个小问题,这个问题回答不好,理论工作没法开展,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必须承认这样一个事实,这个事实是:任何一个事物的属性是多方面的,并且不同的事物的属性是有差异的。在这个事实被承认之后,我们才可以接着讨论,理论中概念是必不可少的,它的归档作用其实就是简化过程。比如,一般而言,当我们用“商品”这个概念来统一市场上所有的物品时,我们不可避免地抽象掉物品的大小、形状、颜色、硬度、光泽、水分等等属性,只保留了数量和质量两个属性(更为简化的时候将质量都抽象掉,只留数量属性,比如在完全竞争市场模型中)。
既然理论是对现象的简化与抽象,说理论本身是真实的就相当于胡说,理论本身无论如何也不可能真实,这一点和数学逻辑十分不同,后者不含一丝经验内容。比如,5-1=4这个等式的成立在数学上是不需要任何条件的,就是到太阳上这个等式照样成立,但应用到经济学中加入具体的经验内容:张三有5公斤小麦,用掉1公斤小麦养猪还剩余4公斤小麦,这个事实基本上还成立(注意这个事实没有考虑时间因素,否则很难成立,张三的剩余的4公斤小麦不可能100年之后还是小麦的);但树上有5只麻雀,有人用枪打死了1只麻雀,树上还剩4只麻雀,这个事实很可能就不成立了,因为没有考虑到麻雀听到枪声会飞走这一属性。正如张五常、斯蒂格利茨所说的,如果要我们穷尽某种商品的所有属性,我们用上一辈子的时间都不可能完成!可见简化与抽象是理论构造的必要条件。
既然如此,理论的假设前提自然也就是简化与抽象的结果,也就是不真实的。弗氏以自由落体法则S=1/2 gt2为例来说明这一点,这个等式成立的前提是:在真空中。然而现实中我们到哪里去找真空呢?同样,在现实中,我们到哪里去找完全竞争市场呢?人们相信这个等式的真实性并不因为前提是真实的,而是因为自由落体法则S=1/2 gt2很好近似地描述了真实世界中多数自由落体的运动,完全竞争市场的道理也一样,所以,弗氏认为,在这意义上,理论应该说没有所谓的假设前提,S=1/2 gt2这个自由落体法则的真正意思是:“在许多情况下,气压的存在,物体的形状,投掷物体者的姓名,投掷物体所采用的方法及许多其它的附加条件,对于该物体在一定时间内所下降的距离并无可估计的影响。”
而且在弗氏看来,与通常的观点相反,意义越重大的理论,其假设前提可能越不真实,因为意义重大的理论总是高度简化、高度抽象的,必定排除掉更多的不相关的因素,“那些真正重要且伟大的假说所具有的假设,是对现实的一种粗略的、不十分精确的、描述性的表述.而且,一般说来,某一理论越是杰出,那么它的假设(在上述意义上)就越是超脱现实。这其中的原因是非常简单的。如果一假说能够通过极为有限的资料而进行大量的阐述,即如果一假说能够从它旨在解释的那一现象周围的大量复杂且详尽的情况中,抽象出共同且关键的因素,并能保证仅在这些有限资料的基础上作出合理的预测,那么,这一假说就是意义重大的。”(p.202)的确,经济学中意义重大的新古典模型、科斯定理、MM定理等的理论结构都是相当简单的,假设前提几乎都是不真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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