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让人说实话?9
由于以上原因,我认为国家当股东是不合格的。我主张把国有资产变成债权,而不是股权,让那些真正承担风险、有积极性说实话的资产所有者当股东(所有者)。国有资产变成债权后,国家享有的是合同收益权和破产权,而不是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而那些拥有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的真正的所有者不仅有积极性选择最有企业家能力的经营者,也有积极性监督经营者的行为,以上几个问题就基本上得到了解决。
国有企业改革的核心是财产制度的改革。个人财产制度的主要功能是让每个人对自己说什么和干什么承担责任,从而让人们有积极性说实话,不偷懒。传统体制的问题就在于,没有人为说假话负责,没有人为偷懒承担风险。让我再用信用评级制度来说明这个问题。在美国,信用评级是由诸如穆迪这样一些私人公司进行的,这些评级公司的评价结果对投资者来说是一个可信的参考。20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中国也引人了信用评价制度。据说,目前全国共有50多家评价机构,其中20多家是“独立法人”。我们看到满大街都是“AAA级信用社”,有谁信呢?或者说,有什么意义呢?为什么同样是信用评级,中国和美国不一样?因为产权制度不同。在美国,我是评级机构,你要我评,你得出钱给我。那么,为什么不是你出钱多我就说你好呢?因为你不好我说你好,投资者受骗,下次就不再相信我,你也不会再找我,我就没饭吃了。所以,我必须说实话。但在中国就不同。投资者都是拿别人的钱玩,他们并不对自己的说谎承担责任。老百姓是拿自己的钱存入信用社,但他们也不承担风险,因为信用社是银行的,银行是国家的,信用社倒了,政府也得兜着,所以AAA还是BBB对他们有什么关系呢?结果是,没有人为相信假话承担责任,也就没有人会为说假话负责,所有人都在说谎。
信用评级机构并非特例。诸如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都是如此。现在是谁听企业的做假账,谁就有饭吃,谁说实话谁就没饭吃。所以,大家都在竞争如何贿赂,如何说假话,因为没有人要为说假话承担责任。有些问题初看起来与所有制不沾边,但仔细分析,仍然是所有制问题。比如说,在过去十来年,中国的大学发假文凭成风,硕士博士满街都是。为什么大学不说实话?因为有权决定用人的人对使用什么样的人并不承担责任,从而大学不会因为发假文凭而破产,大学教师不会因发假文凭而失业;相反,把假文凭发给有权的人,还可以得到更多的财政资助,提高个人收入。如果用人单位是私人机构,而不是国家,发文凭损害了学校的声誉,就不会有单位再招聘这样的学生,就不会有学生再来这样的学校求学,这样的学校就得关闭,教员就会失业,就没有人再敢说假话了。
信息经济学不仅有助于我们理解制度变迁,也有助于我们理解政策设计。如政府在征税上应该让有能力的人拿到高的收入,从公平的角度看这是一种信息租金。否则有能力的人就没有积极性努力工作,能干的人也假装不能干。这些都需要用到激励理论。信息经济学的一个基本结论是,任何一种制度安排或政策,只有满足个人的“激励相容约束”(incentive compatibility),才是可行的。“激励相容约束”也就是我们中国人讲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上面制定政策时必须考虑下面的对策,不考虑下面的对策的政策是没有可行性的。如20世纪70年代末,国家为了鼓励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以原计划额度为基数,规定额度内产量按计划价格收购,额度外产量按市场价格收购,结果是,原来种棉花的改种粮食了,而原来种粮食的改种棉花了。原因就在于这个政策没有考虑“激励相容问题”。这样的例子可以说是比比皆是,不胜枚举。
本文选自《市场与政府》,张维迎/著,西北大学出版社,2014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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