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这种问题蛮简单的。
把版主看成参议员,版主议事厅看成参议院,发帖超过一定数量;水贴很少或没有的会员可竞选进入众议院;把其它发帖超过一定数量,等级满足一定条件,注册时间达到一定长度(比如3个月)的会员看成监督员,这个群体我们可以称它监督院。
如果某个会员对某个参议员的某一行为有意见,怀疑自己或另外某一会员受到了不公正待遇,在对情况进行单方面详细陈述后,可以进入上诉程序。
被上诉的参议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如7天)内对自己的行为进行辩解。
参议院,众议院以及监督院要在规定时间段内(如半个月)对双方的陈述进行投票。(搞技术的人应该尽最大努力保证将5毛党对投票结果的影响减小到最低,如禁止在某一时间段内连续用同一IP登录进行投票,论坛已经有这种机制了)
投票结束后,对三个群体的投票按不同权重进行统计。
如果议员占优则驳回公民上诉,上诉人应在规定日期内到指定版面向被上诉人进行书面道歉,否则删除上诉人帐号;如果上诉公民胜诉则永久取消被上诉参议员资格,另行选举合适人选填补参议院空缺。
所有参与投票的人都将得到某种属性的奖励(论坛币,威望或其它,whatever)。
这是我个人比较简略的考虑,可能有不少遗漏的地方,纯当抛砖引玉。
不过,我还是想说,这种对版主权力的约束机制,对于这个论坛来说,太理想了,哈哈。


雷达卡




,老衲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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