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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博客广告收入到底该归谁?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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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镜居士 发表于 2006-4-12 17:01:00
如果网友的博客是自己花钱注册的,那么他应该有广告收入的分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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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nzhehl 发表于 2007-7-15 18:53:00

这个问题可以简化成为管理者、工人、消费者的问题。虽然这里用消费者的概念欠妥。

管理者即网站,工人即写BLOG的人,消费者即看BLOG的人。

网站做为管理者提供写BLOG的场所,写BLOG的人在那个网站上写BLOG,获得自己的收益:如名声等。

1、双方都不肯合作的原因是对自己的付出过高估计。

2、广告可以被看作是在写BLOG的人的产品上面附加的。一个广告的成本取决于收到这个广告的人数。显然,这个和网站的管理、写BLOG人的写作水平都有关系。因此,广告所得的收入应该由这两部分人分享。如果有的消费者具有名人效应,那么,这个消费者也应该得到一部分的利润。

3、影响谈判力的因素有:网站的管理水平和写手的写作水平(如果有有名人效应的看客的话,那么,他的对人们的影响力是影响其谈判力的因素)。网站的管理水平通过开会,在短期是可以增加的。而写手的写作水平和名人的影响力在短期里会由于意外的因素而减少,但是很难有所增加。

以上短期是相对于个人素质的改变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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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健无双 发表于 2008-4-16 21:21:00

被别人当成了赚钱的工具,当然不爽了, 应该产权分化,商家看上了潜在的广告效益 这是商家和博主之间的协议,不该成为法律,毕竟有巨大商业价值的博克不会有很多 要么一视同仁 所有博克广告一样多 要么就与名人谈成协议,谈不成就拉倒,只有双方合作才能产生更效益,利益就该均沾! 谈不妥我就到其他网站开博, 自然会有钱来。  吃水不完挖井人嘛  很简单的道理

如果你习惯狗的安逸 请不要诋毁狼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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