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步遏制一些城市房价过快上涨 * 仍在研究二套房认定标准 * 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建设
路透北京5月7日电---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周五称,从近期的市场反馈情况看,一些城市商品住房价格过快上涨的势头得到了初步遏制,而二套房的认定标准仍在研究中.
齐骥在接受中国政府网访谈时并称,对于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齐骥表示,住建部、央行及银监会正在积极研究制定中,各级城市目前要抓紧建立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
"房价过高和过快上涨,如果不加以抑制的话...可能影响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影响金融的安全,甚至会影响到社会的和谐稳定,"齐骥表示.
他并表示,部分城市房价上涨过快的主要原因是供求矛盾突出,其中不合理的需求占了比较大的比重.当然这些城市的房价过快上涨也与一些地方和部门认识不到位、落实调控政策不力等原因有关.
针对高温不退的楼市,中国政府近期祭出连环拳,包括收紧首套和二套房贷款,银行可根据状况,暂停第三套住房贷款,限制异地炒房,以及地方可采取临时性措施,在一定时期内限定购房套数.
**二套房认定标准仍在研究**
中国上月出台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其中规定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而对于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齐骥表示家庭拥有第二套房和第二次贷款买房均在此列.
"我理解,在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的住房套数应该依据借款人在拟购房所在地的房屋登记信息系统中,他的家庭,包括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名下所有的住房登记记录以及其他相关信息来做认定."
但他指出,鉴于有一些城市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还不是十分完善,所以在实际操作中,还需要其他信息作为补充.
他表示,属于购第二套房及以上的情形包括: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若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及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当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或者以上住房的,再贷款购房属第二套或以上住房.
同时,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或以上的住房,又申请贷款购房,亦属第二套或以上住房;贷款人还通过查询征信记录、居访等访问形式的调查,确信借款人的家庭已经有了一套或者以上住房.
**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建设**
齐骥表示,推动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将是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今年和今後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工作.通过大量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可大大缓解新就业职工,包括新的大学毕业生、研究生的住房困难问题.
他解释称,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为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有条件的地方,可把符合条件的新就业职工,以及在城市有稳定职业并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到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范围.
此外,对于规范房屋租赁市场,齐骥表示,要尽快会同有关部门出台房屋租赁办法,对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权利义务做一些政策的规定.
同时研究鼓励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相关政策;加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管理,建立起房屋出租人的信用档案;大力增加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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