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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培蓓 发表于 2010-5-20 10:01 楼主的观点有启发性,我来试着替楼主回答一下:真爱不一定是非性不可的,一个爱我而你所谓我看不上的人,我可以一辈子和他在一起, 比如翁帆和振宁,追求除性而外的所有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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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寞 发表于 2010-5-20 10:08 另外,社会不完美的一个重要原因也就是经济学研究的一个重要方面:信息不对称。 所以想办法规范制度,使得信息能够尽可能对称,很多事情会变的好点。
江湖饕餮 发表于 2010-5-20 10:12 当家庭内充满爱的时候,家人之间不会争夺,不但不会,而且还会相互谦让。 因为我们大家都是按照牺牲别人,而不牺牲自己的模式生活的 自己的矛戳穿了自己的盾--穿帮了
whjhenry 发表于 2010-5-20 10:15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你描述的大家一家人的社会只是一个乌托邦。 你仅考虑工作的积极性问题吗? 有爱是不够的,在你这种社会中知识如何传递? 资源如何分配? 信息如何获得? 靠爱?你想行吗?
庄枫 发表于 2010-5-20 10:15 楼主要探讨的是强奸问题,并用学校内部的抢占座位为对比案例,但是不得不承认,两个例子之间有着本质的区别。造成强奸和占座的社会基础是完全不同的,做这样的类比分析说服力太苍白。
庄枫 发表于 2010-5-20 10:15 楼主的远景是好的,但是策略却是极端错误的,将问题的解决建立在大众良心大发现的基础上是极其荒谬的。抛弃管理转而靠个人自律也是荒谬的。划圈所谓的大圈小圈、大家小家更加荒谬。“实现大家是一家人的社会只需要在各国境内建立小的大家是一家人的社会,然后吸引愿意的人加入就可以了”,那不愿意的人怎么办呢?假如原意的人只有十之一二,那这些原意的人究竟是先锋力量还是社会分裂势力?交换媒介、物竞天择、管理机构、社会组织和暴力机构是绝对不会消失的,它们始终会以各种各样的形式演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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