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与晴耕—雨读讨之: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中国的农民回归到了个体小农时代,这在清消亡前已经是历史的存在,只不过在一
些权利体系上发生了变化,比如劳动力的所有权和土地的占有权有了更为明确的界定。但是古代中国的农民
是统治的目的,必须有农民才有帝王将相。而新中国建立初期,毛主席强调的合作化是以农民为过程的,也
就是说毛主席已经认识到了改变中国传统农业生产方式必须变革,尽管合作制在“国家、具体大于一切”的
观念下走向了畸形的集体制,但是其制度还是有合理性的,比如改革开放前的抗洪是谁来抗?——农民集体
和人民公社,而改革开放后,只能是我们的人民子弟兵!这对于本应是保家卫国的职能是何等的令人无奈?
农民作为过程,必须要向现代的——工业文明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转变。农民要成为农业工人,部分农民
要进入城市从事工业生产。农民素质技能的提高需要政府作为主体来投入——这是在当前必要的,但是我们
也可以依靠农村合作组织,今天李昌平来我们学校做报告,具体分析指出了合作组织在当前的实践可能性和
绝对有效性。我想这也可以为我们提供一个切入点。
人和环境嘛,我个人认为还是应该以人为本的,当然人的劳动能力尽管可以无限提高,但始终受到自然的限
制,对此我不否认,但是我想在这个世界上,只有人能认识到人与自然的关系,自然本身是不会有意识的,
还有,自然就是自在的存在,只要有了人,必然与环境有了关系,这还能叫自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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