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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cument.body.clientWidth*0.5) {this.resized=true;this.width=document.body.clientWidth*0.5;this.style.cursor='pointer';} else {this.onclick=null}" alt="" /> 资料来源:广东省职业介绍服务中心 5.欠发达地区发展提速、工作机会增加,分流了一些农民工 大多数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政府都存在发展本地经济的很大压力。最近几年它们在优化制度环境,做好招商引资工作方面下了很大的功夫;另外,一些外出务工人员给这些地区带回了资金、技术、管理经验、创业的热情和勇气。在这些因素的共同作用下,一些比较落后的地区正呈现出很好的发展势头,众多的工业园区、中小企业雨后春笋般的出现,而这些地区的农民也就获得更多的“离土不离乡”的工作机会,减少了对长三角、珠三角等发达地区的农民工供给。 三、“民工荒”反映了劳动力资源的不合理使用 待遇差的岗位、技能要求高的岗位找不到合适和足够的农民工,反映了我国近十多年中对劳动力资源开发、使用的不合理。或许是认为我国劳动力资源是无限丰富的,不少地方和企业对劳动力的使用是近乎掠夺式的,不给予劳工合理报酬、漠视他们的健康、不顾及他们的生产安全、忽视劳工教育和培训、不关心他们的职业寿命。这种不合理的使用方式在农民工的身上表现得最为明显,所以农民工不愿意或是无能力去满足企业的某些用工需求,而且这种劳动力资源使用方式还从其他方面影响着我国经济健康发展。 1.削弱企业创新动机,影响产业结构升级 通常情况下,企业为追求利润最大化,要么提高产品附加值、扩大市场份额,要么是降低单位产品成本。实现这些目的要求企业从技术和管理等多方面进行创新。而劳动力的不合理使用会减弱企业的创新动机,这是因为如果能够不支付工人合理的工资和其它待遇,资本和管理就能获得超过它们边际收益的报酬,企业就没有很强的动力进行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来提高生产效率、开创品牌从而创造更多利润,而是倾向于继续将工人应得的一部分收入转移过来以增加利润。这种现象在珠三角中小型加工企业里面比较普遍地存在着,不少企业就是靠超低价、高强度使用农民工来获得微薄的加工费,若是支付正常工资,这些企业根本无法存活。 由于劳动力的使用价格迟迟不能回归到合理水平,企业、产业就会继续留恋于使用低价劳动力这种丰富资源,没有很大的压力去调整要素结构。造成的后果是:第一,原有产业生产效率提高缓慢,生产方式没有得到较快的改善;第二,新产品创新不足、新产业开拓缓慢。这从一个侧面解释了为什么我国一些行业生产方式落后企业众多、产业形态提高较慢。 2.不利于人力资本的有效积累 首先,这种粗放型的劳动力使用方式会对人力资本形成起到不良导向作用。如果劳动者所观察到的工作岗位大都是简单重复劳动、是只需要忍受辛苦和危险的劳动,那么就不会有太大愿望去提高自己的职业技能,因为他们可能会认为工厂只需要他们机械工作。这种导向作用在农村的青少年中非常明显,一些不好的苗头已经初步显现出来。比如,大多数农村辍学的小孩不是因为家里无力支付学费,而是他们通过了解别人外出打工的经历后认为学知识没有什么作用。 其次,限制了“干中学”和工人之间知识与技能的外溢。正常情况下,工厂本身就是工人学习和提高的最重要“学校”。如果工厂本身不提供适当的技能培训、频繁地更换工人,工人就很难有足够的时间积累某一专门技能,也缺少足够的机会向周围人群学习。事实上,一些工厂将农民工视同一个零部件,有用时超负荷使用,没用时当废品处理掉。 其次,剥夺了农民工进行人力资本投资的收入能力。农民工的收入水平远远低于他们所创造的价值,通常仅够他们维持劳动力的再生产。他们的工资在支付衣、食、住、行之后所剩无几,遇到拖欠和克扣工资就更是一无所有了,当中的绝大多数人无力自己掏钱参加职业技能的学习与培训,很有可能的结果就是陷入“技能低→收入低→无力进行人力资本投资→技能低→收入低”的恶性循环。 3.制约了国内消费需求的扩大 目前对农民工的使用方式至少从以下两个方面制约了国内消费需求的扩大。 一是制约了农民收入增加,限制了农村消费扩大。农村消费不足是我国消费需求不足的重要原因,我国乡村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比重约为60%,而农村最终消费占总消费的比重是44%左右;2002年在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乡村(县以下)所占的比重约为25%。农民收入水平低、收入增长缓慢是制约农村消费的最主要因素,而农民工工资水平太低是制约农民增收的重要原因。工资性收入占农民纯收入的比重较高,2002年为33.9%,农民工工资低、增长慢制约了农民收入的较快增长,这就抑制了农村消费的增长。 二是不利于加快城市化,影响城市消费增长。只有当农民工收入达到较高的水平、能够支付自己和家人在城市生活的成本,他们才能顺利完成从农民到市民的转变;只有当农民工及其家人能够以较快的速度源源不断地成为城市常住居民,城市化才能更快地推进。目前农民工偏离常规的低工资从经济能力上限制了他们和家人转变为城市居民,他们只能像候鸟一样在城市与农村之间来回迁徙。很显然,由于城市里面分工更加细化、消费环境更好,相同收入的城乡家庭,城市家庭的消费开支会更大。这些来回迁徙的农民工如果能够转换为城市居民,他们及其家人会拉动消费更快地增长;相反,若是他们继续这种生活状态,消费需求就因此而受到抑制。 四、更加合理地开发利用农民工劳动力资源 广大农民工为我国经济发展贡献了自己的汗水和智慧,在今后较长时期内仍是我国的优势资源,我们必须正确认识、珍惜、合理利用这一宝贵资源,这是我国经济增长的客观需要,也是贯彻以人为本的发展观的内在要求。 1.重新思考我国劳动力极大丰富这一判断 我国劳动年龄人口的确非常之多,但是并不意味着他们全部可以成为现实的劳动力。由于受家庭掣肘、地区分割、文化差异等因素影响,劳动力资源分布不均、局部失衡是现实存在的,因此某一地区劳动力充裕并不能保证另一地区不会出现劳动力短缺。我国正在经历工业化和信息化,产业结构和生产形态将呈现加速变迁的态势,一大批年纪较大的劳动力会因为技能老化、学习能力较差而被淘汰出就业和求职队伍。另外,我国正在进入老龄化社会,二三十年后,青壮年劳动力占社会总人口的比重会大幅度降低,届时我们的劳动力资源优势将不复存在。 如果继续目前这种粗放使用农民工的方式,那么就如同掠夺性地开采矿产资源、浪费地消耗矿产品一样,劳动力资源优势最终消耗殆尽并非不无可能。这就是市场价格的强大导向作用—-当一种要素或商品价格被扭曲到低于均衡价格时,它就会被浪费地消耗。这样的例子在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已经有很多了,例如,我们曾经认为中国的铁矿、石油是储量丰富的,可如今我国的石油、铁矿石消费很大一部分却不得不依靠从国外进口。劳动力资源的丰富并不能成为我们可以掠夺性地使用农民工的充分理由。所以,在看到现阶段我国劳动力资源优势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思考这种优势是否具有可持续性,并考虑如何充分利用和延长这种优势。 2.保障和加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让农民工和城市市民完全享有相同的权利在现阶段不现实,但毫无疑义是我国所要追求并达到的目标,而且,有很多具体的事情是目前就可以踏踏实实做好的。首先,消除城市管理部门对农民工的行政歧视,清理那些针对农民工的不合理收费、不合理限制,对行政执法机关、工作人员侵害农民工权益的行为严格追究其责任,只要农民工在城市中不违反法律,任何机关就没有资格“引导”、限制他们在城市里的活动;其次,敦促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规,为劳动者提高安全的生产环境,保护职工的身心健康,提高劳动部门的执法权威,严厉惩罚那些侵害职工劳动权益的“黑心工厂”;再次,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关键是规范地方政府行为,要求它们诚实守信、限制它们过度负债搞建设,解决工资拖欠问题要建立长效机制,主要是加大劳动部门的执法力量和执法权力,限制地方领导干部对劳动执法的干预。 加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就是在今后政策的出台中要注意到这一特殊群体的存在。既然“十六大”报告中指出农民工是我国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那么,今后在改革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障制度时,要逐渐将农民工问题作为政策制定中一个重要变量加以考虑;条件成熟的地方,应该逐渐淡化城乡户籍差异,减少直至消除农民工在城市工作生活的限制。 3.增加农村义务教育、职业教育的投入 由于发展层次比较低,我国大部分企业不可能对其招聘的农民工进行有效的职业培训,而农民工一般又无力花钱到专门机构培训自己,因此,就提高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和素质而言,我们应该将重点放在农村新成长的劳动力上。这对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加强职业教育提出了紧迫要求。 首先,要改变农村义务教育主要靠县级财政支付的现状,应该加大中央、省级财政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使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主要由中央和省一级财政承担。只有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充足了,才能保证农村中小学具有合格的师资力量、基本齐备的教学设施,这是提高农村义务教育质量的根本。农村义务教育质量上去了,广大农村青少年综合素质自然会提高,农村新成长起来的劳动力就会具备更好的知识基础和学习能力。 其次,加快发展职业教育。要改变我国长期以来偏重于学历教育而轻视职业教育的不合理局面,在这方面国民的成见根深蒂固,因此政府对发展职业教育的引导和扶持至关重要。政府应该大力宣扬新的人才观念并创造各类人才自由发展的广阔空间,更重要的是加大财政对职业教育的投入,提高职业教育经费在整个教育经费中的比重。为促成职业教育的快速发展,政府部门在加强质量监管的同时,应该放松办学限制,引导和扶持更多的社会资本进入职业教育领域。 作者:国研网宏观经济研究室撰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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