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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关键的问题要提醒一下楼主:
浙江学院是否确认倒闭了?如果是的话,那么就算到上海学习拿到所谓的“浙江学院”的文凭也没有多少用处,因为学校已经不存在了,未必这个学校又不是解放前的高校,或者是被合并的高校,所以前途非常渺茫。
第二个问题是学位的问题,某些人可能不知情却乱说,这里面我说明一点,原本独立学院设立之初,许诺的是颁发独立学院的毕业证书,符合条件的颁发本部的学位证书。其实这本身就是一个幌子,因为在中国学历证书才是第一位的!但是现在这个幌子已经不打了,独立学院奖颁发自己的学位证书,这是教育部的新规定,所以上财做的没错。这也是我强调第一个问题的原因。因为不管是谁的学位证书,只要学校都不存在了,拿谁的学位证书又有什么意义,正所谓“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第三个问题,我觉得很多人对于楼主的第一篇文章没有看明白。浙江学院的倒闭和普通的民办高校的倒闭不是一回事。因为在第一篇文章里面说的很清楚,那就是浙江学院的办学资格是否合法,这个问题上财的回答非常的含糊。这才是问题的症结。如果浙江学院在开始就是不合法的,那么这些学生就应该申请国家补偿,因为市政府的不作为导致了悲剧的发生,政府的监管责任没有落实。因为大家都知道,独立学院在目前的中国还是有一定的市场的,还有一些学校办的还是不错的,例如浙江大学城市学院等等。所以当其他的重点院校的独立学院都能够不断扩大的时候,而上财的独立学院却倒闭了,难道我们要说上财连集美大学都不如吗?为什么后者的独立学院尚且能够支撑呢?
最后,我的个人的小小的建议。如果浙江学院已经倒闭了,但是法律却不能维护你们的权益,那么对于你们自己来说,我个人觉得最好的方法就是能够寻找浙大城市学院这样的独立学院继续完成学业。其次就是复读重考。因为继续在一个倒闭的学校完成学业拿到文凭没有任何意义!当然,纯属个人意见,仅供参考,因为我们还不知道“法律”这两个字怎么写呢,又能有什么指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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