者认为应该推行虚拟货币的双向兑换并且统一一种虚拟货币的币种作为网络虚拟世界中的法定货币,统一虚拟货币有力网络统一结算并大大增强了虚拟货币的能力扩张了流通领域,避免了网络虚拟货币的发行混乱,节约发行与兑换成本。
在构建网络虚拟货币监管框架之前有必要先引入“黄金股”概念。黄金股是指政府在重要企业持有的带有特定权力的股份,持股政府不能对企业日常经营活动进行干涉,但当政府认为企业行为有损于国家整体利益时,政府就可通过“黄金股”这一简单的制度安排予以否决。笔者认为可以构建一个由几家较大的虚拟货币发行公司组成的中央银行。如新浪、网易、腾讯等公司联合组建网上央行。
发行份额按虚拟货币的业务收入来划分,央行以1%的黄金股方式对“网上央行”进行规制。虚拟货币发行商必须以100%的实体资产作为虚拟货币发行准备,网上虚拟货币与人民币之间实行双向兑换并且兑换汇率为1:1,一方面虚拟货币的统一发行克服了流通范围的限制问题,另一方面100%的实体资产作为发行准备有利于保护消费者和发行商自己本身的安全。1%的黄金股权代表政府规制的话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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