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购的免税时代结束啦!”这是淘宝网上一家名叫“非常德国”的[url=]奶粉[/url]代购网店在其首页上标注的文字。根据海关总署第43号公告,从今年9月1日开始,个人邮寄入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
代购奶粉进口税起征点将从400元降至50元
此前,个人邮寄入境物品进口税起征点是400元到500元不等,低于这个标准,就需要缴纳进口税。一旦新的文件正式实施,消费者将为一瓶从国外代购的香水多支付50元的进口税,而代购三罐奶粉将多支付54元。
尽管代购的免税时代没有真正结束,但是随着代购成本的上升,消费者可能不再迷恋代购商品,这也许会带来代购行业的洗牌。
超50元即征税
根据海关总署2010年第43号公告,个人邮寄入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而此前,免征的额度是港澳台地区400元,日本等国家500元。
这份公告内容将在2010年9月1日起实行,原《海关总署关于调整进出境邮件中个人物品的限值和免税额的通知》(署监〔1994〕774号)同时废止。
然而,随着9月个人入境邮寄物品免税额度降低,如今风靡国内的代购商品“竞争力”或将消失。
按照海关总署2007年发布且现在仍在实施的《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完税价格表》(以下简称:《价格表》),奶粉的完税价(完税价格是指海关根据有关规定对进出口货物进行审定或估定后通过估价确定的价格,它是海关征收关税的依据)是200元/公斤,相关税率是10%。也就是说,在今年9月1日以前,代购者如果寄3公斤奶粉,海关的估价是600元,按10%的税率,应缴税60元;因为500元以下的税是免征的,所以这60元就不要交纳。但在新标准执行后,按照“50元以下免征”的新规定,这60元的奶粉将会被依法征收关税。
如果一罐奶粉900g,也就是0.9公斤,代购商如果从国外代购3罐这种规格的奶粉,就要支付0.9×3×200×10%=54元的进口税,放在以前,这54元是不用缴纳的,但是现在,因为超过了“50元以下免征”的标准,代购商就必须多掏这54元钱,而这部分多出来的费用,很可能全部会转嫁给消费者。
有人提出,按照以前500元以下税额免征的办法,代购者在9月1日之前可以免税购进27罐奶粉。不过,这个数据,海关方面表示不太实际。“除了免税额度的限制,海关对邮寄物品的价值也有限定,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这意味着,按一罐奶粉100元计算,代购者一次性最多只能在免进口税的状态下代购10罐奶粉。”
和奶粉相比,同样是热门代购商品的香水、乳液、粉底,受到的影响似乎更大。
根据海关《价格表》,香水、乳液、粉底的完税价都是每件100元,按照规定的50%的税率计算,单件物品税额就是50元。也就是说,9月1日后邮寄入境1瓶香水或乳液便会达到50元应征税额的限制,需按照完税价乘以50%税率的标准缴纳进口税。
这样一来,每代购一件香水,商家就要多支付50元,如果一次代购10件香水,就要多支付500元。
但一些[url=]电子[/url]产品、奢侈品的代购倒未受影响,因为这些商品原来就不在免税范围之列。
政府这么做是为了什么呢,在现在这种国情之下,购买进口奶粉的需求应该是刚性的吧,这么一搞,那些年轻父母不就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