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佃农理论的前因后果》张五常
用三个基本原则去推理:第一,土地是地主的私产,劳力是农民的私产,所以要从私产的局限入手。第二,佃农分成是一种合约,其中的条件是由双方议定的。第三,农民之间要竞争,地主之间也要竞争,所以佃农合约中的条件(这包括分成百分比),是在私产与竞争这两种局限下决定的。
佃农理论做得满意后,加入台湾土地改革的约束地主分成的百分比,因为这约束是在市场决定的分成之下,农民的收入会高于他们另谋高就的收入,所以在竞争下他们必需增加劳力,使地主在较低的分成率中因为生产增加而有点补偿。这样,农产量就上升了。
验证的困难:在台湾土地改革下,地主的分成被规限为37.5%。依照我的佃农理论,佃农劳力的边际产量会下降,而土地的边际产量会上升。这样一来,佃农劳力的边际产值会低于自耕劳力的边际产值,而佃农土地的边际产值则会高于自耕土地的边际产值——这二者违反了边际产值相等的市场规律。问题是,边际产量只能在有控制的实验中出现,在真实世界是看不到的。我找到的所有数据,是土地的平均产量而不是边际产量。
困难的重点:我要以土地平均产量的转变来证实边际产量的转变,而又要把劳力与土地的边际产量分开。我手头上的详尽资料,是多种农作物的土地平均产量及其转变。要将这些看得到的平均转变来证实看不到的几种边际转变。
统计学重要用途之一,是好些时肉眼不容易看到的数字上的规律或结论,统计学可以明确地表达出来。第二个重要用途,是这门学问可以把很复杂的规律有系统地处理。统计学的主要弱点,是统计的技巧用得越复杂、越湛深,其可靠性就越低。
《交易的费用,风险的避免,与合约的选择》一文的不良影响是有两方面:第一方面是佃农分成可分担风险。因为风险不可观测,不能被事实推翻,也即是说不能被验证了。第二方面是卸责(Shirking)的问题。因为卸责是在有交易费用的局限下,争取个人最大利益的结果,所以与讲局限条件相重复,而且卸责无法观测。
解释行为或世事的重点,是考查真实世界的局限条件,决定哪种有关,哪种无关,选出有关的要简化,要有系统地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