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山是山,见水是水。蒙昧无记之谓也。
见山不是山,见水不是水。法界一相之谓也。
见山还是山,见水还是水。中道义之谓也。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哲学版 版,详细出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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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理解:
事物都是客观存在的,但如何认识事物(注意“认识”这两个字),则存在阶段上的差别。在人之诞生,牙牙学语阶段,我们试着区分这些事物,为了便于记忆,我们赋予它们不同的符号,这好比就是大人教我们说话的阶段,告诉我们这个是XX,那个是YY。在这一阶段,我们就是以XXYY来认识世界的,也即“看山是山,看水是水”。
而当我们掌握的知识越来越多,我们开始发现事物的共性,比如“因果”,比如“明理”,比如“道纪”,事物又都开始浑然一体,这时我们就觉得“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了。
经过了这个阶段,我们会发现了解了这些道理后,仍然要在探索中生活,不管是管它叫“随缘”也好,叫“体道而行”也好,叫“明心见性”也好,我们还是要遵从法则和规律,从而主动的再一次去区分和归类不同的事物,发掘它们各自的特点。于是又“看山是山,看水是水”了。
西方的哲学家康德曾说过一句名言:“人为自然立法”,初读上去好像无比狂妄自大,但他其实是点出了人类认识世界的方法和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