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学生当二奶学校不能管吗?
首先申明,本人其实很不喜欢将自己写的东西发到网上让那么多的人看,但是这一次确实是忍无可忍。前几天在网上看到一个关于“高校无权开除在校外当二奶的学生”的帖子,其中某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就“华南师范大学就学生发生性关系和破坏他人婚姻发出严厉警告:与已婚人士保持“特殊关系”的学生会被开除学籍。”从两个方面提出批评,并指出高校无权开除校外当二奶的学生。http://lady.163.com/special/00261MPK/shiping23.html
这两个方面分别是:
第一方面的理由——高校的校规直指破坏他人婚姻并不符合教育部规章的规定。教授认为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是对学生在学校范围内的事情做出规定,并没有跑到学校之外,所以校规直指破坏他人婚姻并不符合教育部规章的规定。第二方面理由——校规法律效力的行使地域范围是学校,对发生在校外、与学习学业无关的事,校规管不着。
从以上两方面的理由来看,这位教授认为学校无权过问学生在校外发生的以及和学业无关的事情。单从这位教授的分析来看,就她关于法律专业方面的素养,我不存在任何怀疑。但是对于其分析问题的视野和所持有的观点,我非常遗憾。我要问问教授,学校真的无权过问学生除学业以外,以及学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情吗?学校的职能是什么?
我来告诉教授:普通高校的中心职能是培养人才,而人才的基本要求就是德才兼备。除此之外,我们还不能忽略作为学校一个最基本的职能,那就是传递正确的道德观和价值观。
毫无疑问,大学生当二奶是有损社会公德的。而这种行为会对其他社会成员造成影响,危害社会。我坚信,某高校做出这样的规定是站在对社会和学校其他师生负责人的高度来看待问题的,而绝不会像“某些教授”一样局限在“校内校外”这样的狭小空间上痛苦的挣扎。
我虽然只是一个小小的硕士研究生,但最后我还是要大胆的告诉某些所谓的教授一句话:不要给自己设限,不要被某些条条框框框住(尤其是学法律的教授)。建议您不要老是在自家游泳池里游泳,有空去登登山。



雷达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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