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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稀缺”而将效用价值论导向劳动价值论--朱广启高见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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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endeus403 发表于 2006-5-17 20:12:00

效用论和劳动价值论的区别在于承认个人的偏好。效用论中的效用是指对个人的满足,价值是由社会一般劳动时间所决定,是社会决定的。同样的价值的东西可能会对不同人产生不同的效用。

然而,劳动价值论未能很好解释个人为什么购买价值相同而性质不同的东西,即使引入使用价值也未给出个别人消费方式的模型,这里劳动价值论忽略考虑了个人的不同偏好,当然在解释市场运行的时候效用论是完全足够的。效用论的进步在于更好地解释了人们把财富分配在不同的商品或资本的行为模式。在效用论中,劳动本来就是影响效用的因素,是否劳动取决于劳动带来的负效用和货币带来的正效用的比较。

我虽然主观上承认效用论是进步的,但是现在许多地方效用论是被乱用的。在含糊的地方我们往往可以用效用来说明,就象制度经济学盛行后,许多人把众多问题归结为一个无法言明的制度变量。

当然,这种问题在劳动价值论中也有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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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j 发表于 2006-5-18 07:14:00
以下是引用amendeus403在2006-5-17 20:12:00的发言:

效用论和劳动价值论的区别在于承认个人的偏好。效用论中的效用是指对个人的满足,价值是由社会一般劳动时间所决定,是社会决定的。同样的价值的东西可能会对不同人产生不同的效用。

然而,劳动价值论未能很好解释个人为什么购买价值相同而性质不同的东西,即使引入使用价值也未给出个别人消费方式的模型,这里劳动价值论忽略考虑了个人的不同偏好,当然在解释市场运行的时候效用论是完全足够的。效用论的进步在于更好地解释了人们把财富分配在不同的商品或资本的行为模式。在效用论中,劳动本来就是影响效用的因素,是否劳动取决于劳动带来的负效用和货币带来的正效用的比较。

我虽然主观上承认效用论是进步的,但是现在许多地方效用论是被乱用的。在含糊的地方我们往往可以用效用来说明,就象制度经济学盛行后,许多人把众多问题归结为一个无法言明的制度变量。

当然,这种问题在劳动价值论中也有存在。

我喜欢用费用去解释效用。因为当费用大时,所能实现的效用必定小(但边际效用却大),因为费用大使人更不容易获得所需要的效用;相反,费用小时,我们就可以实现更多的效用。

负效用也就是费用,即耗费,它归结为人类耗费,这种耗费又必然体现为人类劳动耗费。

劳动价值论的意义在于揭示了要以最小的费用去获得既定的效用。因此它是基础性的。它并非忽略了效用偏好,而是在既定偏好的前提下对费用的研究。

市场运行是以成本费用为基础的,效用只是其次要的方面。

体现在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的晦涩哲人;哲学经济逍遥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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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j 发表于 2006-5-18 07:30:00
以下是引用ruoyan在2006-5-17 8:01:00的发言:

效用耗费就是效用损失。一物品如果消费会对消费者带来满足感,即带来效用;但现在不去消费而是作为原料投入生产或用来交换其它物品了,原来能够享受的效用现在放弃了、损失了,这就是效用损失或效用耗费。生产要素的耗费都是这种效用耗费的不同表现形式,包括劳动要素。

一切归结到人类生存发展,我同意,并且认为这也许是对价值最根本的概括,这与效用价值的质的规定性是一致的。但下一步的推理:“耗费的是人的生命力量,。。。。。耗费人一天的生存时间与力量,获得一笔物品,。。。”就谬误了。谬误在于假定了“获得一笔物品”一定是“耗费一天生存时间与力量”的结果,但事实并非都是如此,并且很大一部分物品不是如此,请注意的是,“物品不是劳动耗费的结果”是指不是该消费者本人劳动的结果,事实是只要本人未付出劳动耗费,所谓“劳动耗费”就是一句空话,也无从最小化。几千年前生产的、为一消费者偶然拾得的文物对于该人有什么耗费的实际意义?如果承认消费者拥有的很大一部分物品并非消费者本人耗费劳动所得,那么这部分物品就不含有该劳动者的劳动耗费,也就等于没有“有实际意义的”耗费。这种物品对该消费者唯一有意义的损失是原来有用但投入生产或交换时放弃了这种效用。所以,所有“耗费”都是放弃效用意义上的“耗费”。

只看到效用的获得一面而未看到效用的失弃,大概是对效用耗费费解的原因。

我说过了,我希望看到不必耗费而获得的效用,比如象空气这种最重要的物品。因为在我看来,价值就是以最小的耗费获得最大的效用。在这个意义上,我们会去争取获得效用的费用最小化,直至这个费用等于零。

所谓效用的失弃,也只不过是效用的费用性而已。因为如果效用没有过费用,那么就不会存在失弃的情况发生。因为没有过费用的效用会形成无限性的供给,于是就不会存在“失弃”的情况。

费用耗费必须最小化,在这最小化的约束下,只有最必要的耗费才有资格构成这种耗费。那么什么是最必要的耗费呢?当然是人的耗费了,而不是物的耗费。物的耗费归根到底也是人的耗费。

一个人无偿获得某种物品往往就是另外一个人受到剥夺的体现。这种情况在当今的社会中已经非常常见了。

体现在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的晦涩哲人;哲学经济逍遥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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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oyan 发表于 2006-5-18 15:16:00
以下是引用hhj在2006-5-18 7:30:00的发言:

我说过了,我希望看到不必耗费而获得的效用,比如象空气这种最重要的物品。因为在我看来,价值就是以最小的耗费获得最大的效用。在这个意义上,我们会去争取获得效用的费用最小化,直至这个费用等于零。

所谓效用的失弃,也只不过是效用的费用性而已。因为如果效用没有过费用,那么就不会存在失弃的情况发生。因为没有过费用的效用会形成无限性的供给,于是就不会存在“失弃”的情况。

费用耗费必须最小化,在这最小化的约束下,只有最必要的耗费才有资格构成这种耗费。那么什么是最必要的耗费呢?当然是人的耗费了,而不是物的耗费。物的耗费归根到底也是人的耗费。

一个人无偿获得某种物品往往就是另外一个人受到剥夺的体现。这种情况在当今的社会中已经非常常见了。

效用不是物品,而是物品满足人的欲望的功能和效果,是在消费过程中的感觉,不存在什么“效用”的“费用”。至于获得这种效用是否有耗费,要看这个效用的承载品是否有其它种类的“效用”,而不是看该物品含有多少劳动。因为事实上存在着非劳动产品却有两种以上用途且稀缺的情况,比如一池塘有限的雨水,有饮用与洗涤两种用途,饮用就要放弃洗涤,洗涤就要放弃饮用,相互为耗费,即效用的失弃。为了获得效用而放弃另一种效用,放弃的效用就是“耗费”或“费用”。“效用的费用”的说法是对效用的狭隘理解,只理解为“获得”的效用。如果能理解到“本来应获得却放弃的效用”也就理解到“失弃效用”涵义,就理解耗费的内容是效用的涵义了。”“效用的费用性”是本末倒置的,应当说“费用的效用性”,哪一个是本质哪一个是现象?

“最小耗费获得最大效用”是人类的一种本能诉求,不是价值定义。价值是对“一种”物品或物品的一种用途上的评估,而“最小耗费获得最大效用”是对两种物品或两种用途的评估,怎么能将人们对“两种对象的评估”结果来作为“对一种对象”评估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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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oyan 发表于 2006-5-18 15:33:00
以下是引用hhj在2006-5-18 7:14:00的发言:

我喜欢用费用去解释效用。因为当费用大时,所能实现的效用必定小(但边际效用却大),因为费用大使人更不容易获得所需要的效用;相反,费用小时,我们就可以实现更多的效用。

负效用也就是费用,即耗费,它归结为人类耗费,这种耗费又必然体现为人类劳动耗费。

劳动价值论的意义在于揭示了要以最小的费用去获得既定的效用。因此它是基础性的。它并非忽略了效用偏好,而是在既定偏好的前提下对费用的研究。

市场运行是以成本费用为基础的,效用只是其次要的方面。

“费用大时,所能实现的效用必定小(但边际效用却大),”???效用又成了“增量效用”了吧?这个判断根据在哪里?事实或推理。

“负效用也就是费用,即耗费,它归结为人类耗费,”,何以“归结”?“负效用就是人类耗费”?什么耗费?劳动?西沙群岛上的一洼雨水,被来访者洗袜子了,对于守岛战士来说是一种耗费,请问这个耗费中有什么人类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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