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ze=+0]清华大学2011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Ed.D.)研究生招生简章 |
| 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清华大学作为全国首批获得教育管理博士专业学位(Ed.D)授权单位,拟招收教育领导与管理领域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主要招收高等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在职管理人员,具体报考条件如下: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3、高等学校及相关教育机构中的中、高层管理人员; 4、有5年及以上教育管理及相关工作经验; 5、具有硕士学位; 6、两位相关学科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二、招生名额:20名 三、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具体报名要求、流程,请在网上报名期间查阅报名系统相关说明。 网址:tsinghua.cpge.cn 四、报名费及学费 1、 交纳报名费200元,支付方式详见网上招生系统说明。 2、 学费(包括课程、培养及论文指导费用)共计10万元人民币。 五、考试与录取 1、考生在网上报名后,除按清华大学201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要求提交的材料外,还需提供下列材料: ·工作年限证明; ·反映自己学术水平或工作业绩的成果。 2、考试分初试与复试两段,各占录取总成绩的50%。通过初试者,才能参加复试。 ·初试科目:英语、教育基本理论、教育管理概论。 ·复试:包括考生材料审核和面试等环节。 3、考生录取后,不转档案、户口、组织关系及工资关系等。 六、教学与培养 1、教学方式:采取非全日制课程学习方式,学制四年。 2、培养方式:实行导师或导师组负责制。 。。。。。。。。。。。。。。。。。。。。。。。。。。。。。。。。。。 |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