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信息1.A股上市公司X集团与某银行签有资金归集协议,约定自20××年1月1日起对X集团合并范围内主体(包括A股上市公司母公司及其各子公司及分支机构等)进行资金集中管理,相关信息如下:(1)X集团母公司X开有资金归集主账户(账号001),B为X集团省级子公司,开有资金归集二级账户(账号020),C为X集团市级分支机构,开有资金归集三级账户(账号300)。(2)按照协议约定采用每日定时归集方式,二级账户约定每日保留额度10万元,超过10万元的余额每天17:00时将自动归集到集团主账户,如果不足10万元,集团主账户下划为其补足差额;三级账户额度为零,每天余额上划到二级账户,再由二级账户上划到主账户。(3)按照协议约定,网银和每月对账单的呈现方式均为以实际余额呈现。(4)为简化起见,本案例不考虑资金池账户内部计息问题。2.假定截至20××年12月31日,母公司X主账户001中实际余额150万元,子公司B二级账户实际余额为10万元,孙公司C三级账户余额为0元;截至20××年12月31日,B公司二级账户上划主账户资金余额为50万元(注:如果B二级账户与主账户在20××年度内同时有上划和下拨交易,附表函证的是X公司与B公司截至20××年12月31日的上下归集净差额,即X集团自20××年1月1日开始进行资金归集,起始净额为0,20××年内B公司累计共上划资金70万元,同时母公司X下拨给B累计20万元,则在询证函附表中,“截至函证基准日拨入或拨出资金余额”需通过函证确认的是截至20××年12月31日B子公司应收母公司X净额50万元,而不是函证期间发生额70万元和20万元),同时B公司向C分支机构下拨资金余额为20万元(注:假定C分支机构该账户为不产生业务收入的费用支出账户,费用依靠B子公司负责下拨,账户如有余额则每日上划B子公司,20××年内B公司累计下划资金30万元,其中C分支机构该账户共上划归还10万元,则询证函附表“截至函证基准日拨入或拨出资金余额”需函证的是20××年12月31日B公司应收C分支机构净额20万元)。上述信息以表格列示如下:
3.假定M1会计师事务所受聘执行X集团20××年度集团审计,其中母公司X由M1会计师事务所集团项目组亲自审计,M2会计师事务所为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基于集团审计目的对子公司B及其下属分支机构C实施审计的同时执行对子公司B及其下属分支机构C的法定审计业务,M1会计师事务所利用M2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获取形成集团审计意见所需的审计证据,并对M2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进行复核。
二、函证方式(一)针对主账户:M1会计师事务所对X集团母公司(即X公司)主账户001账户的资金归集信息进行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