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ddgaoliying
18965 13

[其它] 完全互补品合适案例? [推广有奖]

11
ddgaoliying 发表于 2010-11-17 19:30:11
不会吧!这个问题不用考虑生产厂商吧!

12
sungmoo 发表于 2010-11-17 19:35:14
ddgaoliying 发表于 2010-11-16 19:00 完全互补品:指两种商品必须按固定不变的比例同时被使用的情况。相关教材中举例为:左鞋和右鞋;眼镜框和眼镜片,本人认为举例欠妥,请高人指点合适案例。
现实中,厂商为了保证自己的利润,还要故意制造自己旗下各种商品的“互补性”。

比如,一部手机、一块电池、一个充电器(还比如电脑),你当然可以说它们组合在一起才叫“一单位商品”,但是别人把它们叫作不同的商品(的组合),恐怕也未尝不可——毕竟这些东西也都是可以单卖的。

而通常厂商愿意把自己生产的手机、电池、充电器做成“互补品”(哪怕相关的数据线)——每个厂商愿意做出自己的产品标准,只有自己生产的各种东西(按某种比例)组合在一起,这些东西才能“像一单位商品那样”一起发挥作用。

这种情况下,物品(这里不说“商品”了)间的互补性,有了“内生性”。

13
sungmoo 发表于 2010-11-17 19:39:11
ddgaoliying 发表于 2010-11-17 19:30 不会吧!这个问题不用考虑生产厂商吧!
这可以引出两个问题:当我们看到两件东西有(完全)互补性时,

(1)这种互补性是不是厂商故意制造出来的?

(2)如果互补性是客观自然的,而非厂商故意制造的,那么,厂商是否愿意把它们一起生产出来,并“搭配成套”销售?

14
ddgaoliying 发表于 2010-11-17 19:59:42
非常感谢荣誉版主的指点,像左右鞋这样应该属于客观自然互补吧,这类商品厂商肯定愿意配套生产,既然知道消费者必然购买,他们不会把市场让给别人吧!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jg-xs1
拉您进交流群
GMT+8, 2025-12-29 08:19